芬太尼透皮贴剂适用于中度到重度慢性疼痛以及那些只能依靠阿片类镇痛药治疗的难以消除的疼痛。
本品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而决定,并应在给药后定期进行剂量评估。本品应贴于躯干或上臂未受刺激及未受辐射的平整皮肤概况(最好选择无毛发部位)。本品开封后立即使用,使用时用手掌用力按压30秒钟,以确保贴剂与皮肤完全接触。本品可以持续贴用72小时,在更换贴剂时,应更换粘贴部位。
剂量调整与换算:
1、初始计量应根据使用短效阿片药物剂量转换决定。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应以芬太尼透皮贴剂的最低剂量25ug为起始剂量,并根据疼痛缓解 程度进行计量调整,调整幅度为每小时25ug,以达到最低的适合剂量。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应按下述方法将口服或肠外给药转换本品:(1)计算前24小时镇痛药用量。(2)应用表1将上述用量转换为等效的口服吗啡剂量。表1中所有肌内注射和口服剂量相当于肌内注射吗啡10mg的等效镇痛剂量。(3)表2列出了根据24小时口服吗啡的剂量范围推算出的本品剂量。(4)如有需要,可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为每小时25ug。
2、剂量的调整及维持:每72小时应更换一次本品贴剂。应根据个体情况调整剂量,直到达到满意的镇痛效果。如果首次用药镇痛效果不满意,可根据疼痛强度在3日后增加剂量。其后每3
日进行一次剂量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通常为每小时25ug,但同时应考虑附加的疼痛治疗及患者的状态。当剂量大于每小时75ug时,可以使用1片以上本品贴剂。患者可能定时需要短效镇痛药,以缓解突发性疼痛。在本品剂量超出每小时300ug时,一些患者可能需要额外的或改变阿片类药物的用法。
3、终止治疗:除去本品贴剂后,应逐渐开始其他阿片类药物的替代疗法,并从低剂量开始缓慢加量。这是因为除去本品贴剂后,血中芬太尼浓度逐渐降低。血中芬太尼浓度下降50%,大约需要17小时甚至更长,故应逐渐停药。
表1 镇痛作用等效转换参考
等效镇痛剂量(mg)
药物名称
肌内注射*
口服
30(若为重复给药)** 60(若为单次或间歇给药)
20 30 4
10(直肠给药)
— 200 0.8(舌下含服)
吗啡 氢吗啡酮 美沙酮 羟考酮 左啡诺 羟吗啡酮 杜冷丁 可待因 丁丙诺啡
10 10 15 2 1 75 130
*依据一项将上述药物的肌内注射剂量与吗啡相比确定相对强度的单次剂量研究。口服推荐剂量来自于非胃肠道途径向口服途径的转换;**根据对慢性疼痛患者治疗的临床经验,吗啡的口服/肌内注射作用强度比为1:3
表2 根据吗啡一日口服剂量推算出的本品推荐剂量
24小时口服吗啡剂量 本药剂量 (mg/24h) (ug/h) <135 25 135~224 50
225~314 75 315~404 100 405~494 125 495~584 150 585~674 175 675~764 200 765~854 225 855~944 250 945~1034 275 1035~1124 300
*在临床试验中以口服吗啡日剂量范围为基础转换为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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