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委员会文件
青林党委„200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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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林环卫技术学校部分领导岗位
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和备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青组„2005‟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园林环卫技术学校部分领导岗位进行竞争上岗。为保证竞争上岗顺利、稳妥进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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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开展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创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园林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
二、竞争岗位
本次竞争上岗的岗位共3个,分别为:校长1个、副校长2个。
三、竞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理解、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实际办学能力和从事教育工作的实际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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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在近两年的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缩短任职年限和越级竞争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竞争校长职务的,一般应在副处(团)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竞争副校长职位的,一般应在正科(营)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现任处级职务人员可直接竞争同级职务;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式聘任且在编在岗)满三年的,可参加副校长职务竞争;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正式聘任且在编在岗)可直接竞争副校长职务,任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正式聘任且在编在岗)满两年的,可参加校长职务的竞争。
8.军转干部参与竞争的,其在部队的任职时间可以与转业安排的相应职务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扣除从转业到报到的间隔时间);曾担任过副团职务的,可以直接竞争副校长领导职位。
9.人事关系在园林环卫技术学校。 (二)缩短任职年限及越级竞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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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才兼备表现优秀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急需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干部备案机关审查同意,可以缩短任职年限或越级参加竞争:
1.获得青岛市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的;
2.立过一、二等功的;
3.军转干部转业前五年内,曾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或被大军区、军兵种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的;
4.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三次优秀的;
5.组织明确主持工作(指有局党委会议记录),并在任职期内使所在单位评为局先进单位的负责人;
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职取得的学位须经有关部门认定),近三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任正科(营)级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的;任副科(营)级职务满四年,或副科(营)、正科(营)级职务累计四年以上,其中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累计三年以上,经组织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可以参加竞争。对缩短任职年限和越级竞争上岗者,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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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法步骤
(一)方案制定。研究制定《关于园林环卫技术学校部分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并确定考评委成员人选,报干部备案审查机关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大会动员。召开竞争上岗动员会,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程序、办法,进行思想发动。
(三)个人报名。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报组织人事处。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与所竞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每位竞争上岗人员可填报1一2个竞争职位。
(四)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任职时间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局党委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五)笔试。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进行笔试,聘请外单位出题并阅卷评分。
(六)竞争答辩。召开竞争答辩会,会议由考评委主持,竞争人员演讲。演讲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经历、竞争优势及担任竞争职位后的打算和设想,时间不超过10分钟。填报2个竞争职位的,采取一次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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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答辩的办法进行,但演讲内容要涉及到两个职位,时间可延长5分钟。演讲后由考评委成员就本职位所涉及的工作问题提问,竞争人员答辩。竞争答辩顺序采取抽签方式,一次性排定。
(七)考评委打分。竞争答辩结束后,考评委要在对竞争人员进行全面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打出分数,考评委打分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好”分为:100、95、90分三档;“较好”分为:80、75、70分三档;“一般” 分为:65、60、55分三档;“差”分为:40、30、20分三档。
(八)民主测评。竞争答辩结束后,在园林环卫技术学校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对竞争人员按好、较好、一般、差打出评价等次。
(九)计分排名。考评委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百分制平均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在去掉参加测评人数5%的最高等次票和5%最低等次票后,按照“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差”30分赋分,计算出每位竞争人选的百分制民主测评平均得分,然后按照笔试成绩、考评委打分与民主评议得分分别占20%、40%、40%的比例加权计分。对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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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人选的最后得分,按竞争职位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后,当场予以公布。
(十)确定考察对象。由局党委根据竞争人员平日的表现和得分排名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将竞争答辩、考核测评结果作为依据之一,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竞争一个职位,如果有2个以上得分相同或接近,由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十一)组织考察。由局党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道德素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前将进行考察预告。
(十二)确定拟任人选。局党委集体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工作需要、竞争上岗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三)备案任命。向备案审查机关汇报竞争上岗情况,由备案审查机关对竞争上岗程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把关,签署审批意见。经备案同意后,局党委公布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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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成立青岛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竞争上岗考评委员会,负责实施意见的审定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局考评委员会成员由李建群、侯永庆、王学忠、兰伟春、张大庆、园林环卫技术学校老干部原副校长沈剑忠、教师代表2人组成。
(二)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一是全体同志要严肃纪律,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二是任何人不得借竞争上岗之机,搞个人小圈子;不准违反组织原则,进行拉选票、跑关系等不正当活动;严禁打击报复,借机整人;严禁为个人或他人做组织原则不允许的事。对违反者,要严肃处理,属竞争上岗的人员,将取消竞争资格;竞争上岗之后,发现问题的,将视情处理,情节严重的,除免去职务外,将视情给予处分。
附:竞争上岗日程安排
中共青岛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委员会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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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竞争上岗日程安排
时 间 6月19日 6月21日 6月22、日 6月23日 6月24日 6月24日 6月26日 内 容 研究《关于园林环卫技术学校部分领导岗位进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1、上午10:00召开竞争上岗动员大会。 2、有关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报组织人事处。报名时间截止到下午3:00。 组织人事处对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进行资格 1、上午9点局党委研究确定参加竞争答辩的人员名单。 2、上午10点组织笔试。 外单位阅卷评分。 1、下午2点召开竞争上岗答辩会,考评委对竞争人员进行打分;在全校干部职工中进行民主测评。 2、当场公布竞争上岗分数并公示。 组织人事处汇报竞争上岗情况,局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 组织者 局党委 李建群 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局党委 组织人事处 外单位 李建群 组织人事处 局党委 6月26日—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组 6月28日 考察组向局党委汇报考察情况,局党委研究拟任人6月28日 局党委 选。 6月29日—公示拟任人选。 纪委 7月5日 组织人事处 7月6日
将拟任人选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公布任职。 局党委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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