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纠纷解决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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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O卷第5期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Vo1.30 No.5 2014年5月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May. 2014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纠纷解决 闫文博 刘志松 (1.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天津300401;2.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天津300191) 摘要:城镇化是我国新时期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这一进程在给农民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因其 对旧有的生活生产方式产生冲击而带来新的纠纷。归纳起来有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问 题、留守儿童问题等,其产生的原因大致有农民脱离土地而环境改变、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漠视农民 利益以及农民本身法律意识淡薄等。要解决新形势下农村纠纷,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努力,如重视习 惯法、加强法律宣传、提供优良服务、加强基层组织的作用等。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模式更有利 于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纠纷;类型;解决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4)05—0047—04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民、农村问题 难以避免会改变人们先前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不断 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党的 的利益调整和重新组合也会促使新的社会阶层出 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 现,农村地区的纠纷亦会随之增多。在城镇化进程 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 中绝不可忽视这些问题,而要想及时地解决这些纠 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陛互动、城镇化和农业 纷,首先要弄清有何种类型的纠纷。 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 (一)土地纠纷 现代化同步发展”。2013年“两会”之后,李克强总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生产资料,对于农民来讲,土 理在答记者问时说:“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地是其赖以生存的希望和根本。随着国家工业化、 也是广大农民的普遍愿望,它不仅可以带动巨大的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多种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主 消费和投资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其直接作用 城区也在不断地向外扩张,对农村土地的征收征用 还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城镇化就是要有序地吸 越来越多,土地纠纷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原先 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其在工作、生活方面均得到一 的土地承包人之间、家庭农场这一政策引导下而出 定提升,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近几年 现的新的承包形式中,以及在土地征用补偿等方面, 城镇化迅猛发展的过程中,所带来的影响是全面而 在全国各省市中都出现了一些纠纷。据蔡虹研究, 深刻的,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 当前土地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因法律和政策 题,其中农村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也呈 的变化引起的纠纷;二是承包引发纠纷,包括土地发 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对这些纠纷类型进行调 包中发生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以及关于承包 查研究,并分析在新形势下的纠纷解决模式就显得 合同效力问题的纠纷;三是因土地征收补偿引发的 十分有意义。 纠纷;四是因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引发的纠纷¨J。 一、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纠纷的主要类型 这些纠纷呈现出广泛性、多样性、多元性、群体性及 有社会就有纠纷,这固然是一种正常现象。但 复杂性特征。 由于城镇化进程是在原来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基础 (二)移民拆迁纠纷 上建设,由于工业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必然会对 国家大型工程的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城市房 原来的社会结构带来一定的冲击。在这一过程中, 屋拆迁,牵涉到众多人的利益。对于一些普通农民 收稿日期:2014—02—20 作者简介:闫文博(1984一),男,河南项城人,讲师,日本爱知大学在读博士,主要从事司法诉讼制度、中国法律制度史研究; 刘志松(1980一),男,河北文安人,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制度史、犯罪学史研究。 48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来讲,甚至关涉到生存问题。因此,也成为最容易激 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及心理问题,避免出现难以控 发矛盾、引起冲突的领域之一。如南水北调工程穿 制的局面 。 越江苏省宝应县夏集镇7个自然村,拆迁户达560 事实上,关于农村纠纷的类型还远不止上述的 户,被压挖土地面积1700多亩,老百姓的耕种土地 几种,比如在农村地区出现的信访上访、局部地区的 被挖,需要补足他们的耕地面积和差额补款 ;修 黑社会性质团伙以及黄赌毒等问题,均给城镇化进 建三峡工程需要搬迁的移民总数突破规划的113万 程中的农村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它们本身也是纠 人,三峡库区最终移民人数将达到140万人 J。除 纷产生的重要原因。对这些纠纷继续深入研究仍有 此之外,各地在城市扩张中因拆迁所引发的矛盾及 纠纷更是数不胜数,成为最近几年社会关注的热点 问题。由于房屋拆迁执行难度大,在强制拆迁过程 中,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甚至由简单的谩骂、吵 闹发展到公然持凶器、汽油对抗等极端方式,耗费了 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了一些拆迁户不断的上访、信 访等问题。 (三)群体性事件多发 群体性事件本身是一个结果,但引发群体性事 件的起因却往往是纠纷,尤其是这种纠纷牵涉面广、 影响大,长时间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最终才导致事 件发生。据媒体报道,2008年6月28 Et至29 Et凌 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的死因 鉴定结果不满,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 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事件。2008年7月19 日,云南省孟连县发生胶农聚集和冲突事件,40余 名公安民警和1O余名胶农在冲突中受伤,2名胶农 死亡 j。当然这只是众多群体性事件中的冰山一 角而已,在全国范围内来看,这样的事几乎是屡见不 鲜。但无论发生在哪里,无论导火索是什么,往往都 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是在现代化、城镇化建设进程 中农民利益没有受到较好保护。“当前我国农村群 体性事件频发,预示着农民利益诉求对于组织性出 口的需求已经到了一个非常急迫的程度。” j‘‘2005 年全国因土地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19700起,占 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_6 黄学贤认为,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利益受损是导致农村群体性事件 的深层原因 J。此时,农村纠纷主要体现在农民整 体与带来损害的主体之间,这无疑是在城镇化进程 中不可回避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留守儿童引发的问题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 到全民族的利益。但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很多农 民因为种地收益少而选择外出打工,将自己的孩子 留在村里给老人照看,使他们成为留守儿童。据统 计,目前我国留守儿童已达到7326万人 J。留守儿 童本身是社会问题,并不属于农村纠纷的类型。但 因其学习、生活环境发生的变化,使其在人生的道路 上出现异常的因素增多,有一些孩子走向堕落,也有 一些孩子因经受不住诱惑且又缺乏管教而走上犯罪 的道路,如此数量众多的儿童就使得这一问题变得 更为严峻。因此,有学者建议在城镇化进程中应该 必要。 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城镇化进程使得原先农村生活、工作的环境发 生新的变化,从而促成了新的纠纷出现。总体上来 看,这些社会纠纷虽然各不相同,但还是有一些共同 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与土地分离带来的生活上的变化 尽管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但最 近二三十年的变化使得农民们仅依赖土地已不足以 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多数农民生存的方式是每年 到城市中打工赚钱,到农忙时节再回村种地,之后又 返回城里继续打工。如此反复的折腾仍然获得不了 多少收益,甚至有些农民放弃了种地,转而将自己的 土地承包给其他一些愿意种地的农户,一举两得。 但由于农民法律意识的缺乏,这样的承包往往伴随 较大的风险,以致农户之间就土地耕种的权利发生 纠纷不在少数。王山认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成 因有以下几点:其一合同存在瑕疵,其二是当事人法 制观念淡薄,其三是土地法律政策频繁调整致使土 地状况混乱,其四是坡地、荒山、荒滩等土地的价值 逐渐被人们认识,其五是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机制 不顺畅,机构不健全u 。除了土地纠纷之外的其他 纠纷类型也明显与农民离开土地、转而生活在城市 有一定关系,是这种生活方式变化所带来的附生性 问题。 (二)部分机构滥用权力,漠视农民权益 城市发展需要用地,这使得城郊农民因此受益, 但同时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发生的拆迁纠纷亦随之增 多。开发商在进行投资过程中与一些政府机关工作 人员勾结,甚至雇佣黑社会人员帮助拆迁,使农民权 益受到侵害。尽管不排除有个别农民坐地漫天要价 的现象,但部分机构滥用权力的现象仍不容忽视,这 促使了纠纷的发生甚至引起群体性事件。据法制网 舆情监测中心发布的((2012年群体性事件研究报 告》显示,由征地强拆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到了 2012年群体性事件发生总量的22.2%,成为引发群 体性事件的第二大诱因【l¨。另据一组公开的数据 显示:在过去的土地征用中,一些地方政府占有土地 利益分配的20%一30%,开发商占40%一50%,而 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仅占5%一10%【12 3。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权力寻租现象屡禁不绝,一些开 发商通过向地方官员行贿等手段,以公益之名获得 第5期 闫文博,等: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纠纷解决 49 营利性项目征地的批准权,肥了自身,损了农民,难 免引起农民的不满。 (三)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诉求渠道 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基本建成,但法律观念深 入人心并成为人们首选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仍然有很 长的路要走。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农民本 身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当遇到纠纷的时 候,仍然不知采用何种途径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 权益,即使知道,也难于跨越当前法律体制设置的种 种鸿沟,如维权成本、时间成本等因素。因此,有时 候他们更愿意选择以集体的力量来对抗权贵资本的 侵袭。“不少群众在法不责众心理的驱使下,抱着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聚众闹事、上访,妨 碍执行公务,损坏公共财物,阻塞道路交通,甚至发 展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使本来能在 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群体性突发事 件。”_】 纠纷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解决纠纷的正 当渠道受阻而使农民利益的诉求没有申诉通道,由 此而积发的民众戾气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而 威胁到整个社会机制的正常运行。 三、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纠纷解决的路径 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城市中的纠纷 解决越来越直接诉诸法律,导致了很多地方基层法 院处理的案件数量激增。但在更为广大的农村地 区,由于农民对于法律本身的认识有限,诉诸法院并 不是其解决纠纷的首选。据郭星华、王平的调查显 示:“农民选择社会网络来解决纠纷的比例最大,占 有效样本的69.5%,其次为政府部门,占有效样本 的15.6%,选择司法部门的比例最少,占有效样本 的14.9%。” 因此,在探索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纠 纷解决的路径时不可忽视这一现实,即不能仅仅依 靠或强调法律解决纠纷的重要性,更应该注意从多 方面多渠道为解决农村纠纷提供多元化的路径选 择。 (一)重视农村地区习惯法的作用 尽管国家法已经涉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解 决具体问题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中 国传统文化和特定生活结构的影响,在基层社会中 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民间习惯,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和生活。这种传统的惯性和生活方式还将长期存 在,因此不应该忽视其在解决民间纠纷中的作用。 “不同的社会事件所依循的规则各异,因此社会群 体之中规则是多元化的,他们在不同的场域中发挥 着不同程度的作用。它们是在特定人群长期生产、 生活中所形成的,最具代表性的如习惯、习俗、礼节、 仪式、舆论、禁忌、乡规民约、家族法规、民族规约、宗 教戒律、行业章程等。”_l 5_…这些民间规则不属于国 家法的范畴,但却在解决基层社会的纠纷中起着不 可忽视的作用。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它们与国 家法之间也有一定的互动,共同为农村地区的纠纷 解决提供可能的模式。 (二)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虽然全国各地不时都会进行普法教育,但在很 多地方却流于形式,发发传单,搞搞活动,热闹一番, 就轰然退散了,普通老百姓也只是看看热闹,法律观 念并没有深入人心,他们仍然不懂用法律来规范自 己的行为,也不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切身利 益。一些群众不知法、不懂法,对什么是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以及怎样走法律程序全然不解,当自己的 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走正常的程序,而首先想到 的是到处上访,找地方政府或某些部门去解决,甚至 认为这才是正常的途径,无疑这对于解决纠纷以及 社会安定都是不利的。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农民法 律意识,不能流于表面,走走过场,而应该切实采取 措施,定期有效地为农民做法律知识的讲解,努力使 他们掌握法律的武器,将纠纷消除于产生之前或即 使出现也能主动用法律去解决。 (三)政府提供优良服务,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纠纷发生的过程之中,农村地区农民之间发 生的不在少数。但从近几年的报道中可以发现,在 城市扩张中,政府权力深人基层尤其是在拆迁领域 中所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一些地方政府滥用权 力,漠视农民利益是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 此,在化解农村地区纠纷的过程中,规范权力运行的 程序,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势在必行。政府提供的 服务优良,在源头上保证了每一个农民的利益,其利 益诉求得到表达并尽量满足,使纠纷本身产生根源 得以消除,无疑对纠纷解决极为有利。而政府提供 优良服务的基础是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尤其是政府 工作人员观念的转变,由管理者身份转为服务者身 份,做到“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从而实现农村 地区的和谐稳定。 (四)借助民间权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在中国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乡绅一直在基层 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费孝通指出:“士绅可 以是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友,甚至可以是受过 教育的地主。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没有政治权力, 可是有势力,势力就是政治免疫性。”L】 在我们当 前的社会及政治话语体系下,当然没有所谓的乡绅 了,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农村地区仍然活跃着一些乡 土精英。在当地人看来,他们拥有较高的学识、一定 的社会地位,并且品德高尚。在解决农村地区纠纷 过程中应该借助这些民间权威的力量。同时,基层 组织如村委会以及人民调解团体等机构,因长期与 农民共同生活,甚至有些成员本身也是农民,他们对 于农民纠纷产生的根源和背景更为了解和清楚,因 此,在提出解决方案或分析问题的时候,也往往能够 直抵本质,对症下药。基层组织本身的行政权力力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4正 量与地方上的精英人士共同结合,一起发挥作用,对 于解决农村地区的纠纷是十分有益的。 四、结语 [4]中国近期群体性事件突发敲响基层执政警钟[EB/OL]. 中国新闻网http:Nwww.chinanews.com/gn/news/2008/ 08—13/13460lO.shtm1. 城镇化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国家过程中的一项重 要战略,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扭转的大趋势,这一 过程将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并使其生活更加美 好。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一过程可能会经历很长一 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也难免因为城镇化而给过去 的工作、生活模式带来新的变化,在打破旧的生产生 活方式及利益格局调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 之前的农村社会可能不存在的纠纷类型,并呈现出 新的特点。认真调查研究这些纠纷的类型和产生的 原因,并分析新形势下纠纷解决的模式问题刻不容 缓。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应该注意调动政府机构、民 间组织、基层权威和农民自身的力量,寻求多元化的 纠纷解决方式,既要解决已出现的各种纠纷,也努力 做好制度建设,将纠纷产生的隐患消除,使农民真正 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参考文献: [5]朱渝.城镇化进程中群体性事件法治化防治——以失地 农民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研究视角[J].海 峡法学,2013(2). [6]于建嵘.农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防治[J].中国乡 村发现,2007(1). [7]黄学贤,陈峰.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 路径探析[J].学习论坛,2010(9). [8]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2010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R].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 2010. [9]辜胜阻,易善策,李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及对策[J].教育研究,2011(9). [10]王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查与思考[J]. 调研世界,2007(8). [11]陈锐.2012年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EB/OL].http:// ysisofpublicopiwww.1egaldaily.com.cn/Theanalnion/ ——_—content/2012—12/27/content4092138.htm. _[12]杨帅,温铁军.经济波动、财税体制变迁与土地资源资 本化[J].管理世界,2010(4). [13]傅恩来.加强公共危机管理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 以天津市为例[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4). [14]郭星华,王平.中国农村的纠纷与解决途径——关于中 国农村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的实证研究[J].江苏社会 科学,2004(2). [1]蔡虹.农村土地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研究[J].法学评论, 2008(2). [2]扬州化解南水北调移民拆迁纠纷[EB/OL].中国网ht— 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WnanbeW464876. htm. [3]三峡工程移民总数最终将达140万人[EB/OL].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rn/politics/2006—10/01/content [15]刘志松.权威规则模式——纠纷与纠纷解决散论[M].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 5162667.htm. [16]费孝通.中国士绅[M].北京:三联书店,2009. The Main Types of Rural Disputes in the Process f oUrbaniz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YAN Wen bo :LIU Zhisong (1.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Law,Hebei University f oTechnology,Tinjain,300401; 2.Tianjin Academy f oSocila Sciences,Tianjin,300191) Abstract:Urbanization is one of the importnt starategy of China's development in the new period,which brings benefits to the farmers. But at the sgnle time this process also gives rise to new forms of dispute because of its impact on the old mode of life and production. There ale such problems like immigration disputes,demolition,mass incidents,left—behind children?and SO on.The causes of that roughly for three points:farmers go away from the land and the environment changes,administrative organs abuse of power and disre— gard for farmers’interests,last but not the least,farmers lack legal consciousness.To solve rural dispute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we have to do something in various ways,for example,we can attach great importnce to tahe common law,strengthen the law publicity, provide excellent service and ̄rengthen the role of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Building a diversiifed dispute resolution model is more advantageous ot the farmers ot enjoy he tfruit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Key words:urbanization;rural disputes;types;dispute resolution model 【责任编辑:李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