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上海静安嘉里商务中心(北区)位于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以西、安义路以北、常德路以东、南京西路以南围绕地块。本工程总建造面积约为131676平方米,包括1幢40层塔楼及2~4层裙房。
北塔楼建筑高度高达197.6米,外墙采用玻璃幕墙,整个建筑线条简洁、流畅,是具有顶级品质的商务楼。裙房均为商业用房。 1.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吉祥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筑师:王欧阳(香港)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二、 编制依据
1、 2、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1990) 其它有关规定
三、 环境噪声降低目标分析
针对本工程地下施工阶段的特点,经分析主要有以下须重点控制的方面:
1、 2、 3、 4、 5、 6、 7、 8、
土方开挖机械,挖土机、土方车等;
清除老围护,老桩风镐、空压机、人工打凿等; 砼浇捣汽车泵、砼搅拌车、振捣棒。
现场钢筋加工、模板加工、电锯操作等机械产生噪声。 桩头处理,打凿施工等噪声
混凝土振动机、混凝土固定泵、木工圆锯、型材切割机等 安拆钢模板和清理、堆放
其他大型机械噪声(如塔吊、汽车吊等)
四、 降噪措施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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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5.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5.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5.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钢结构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5.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六、对施工噪声总体控制
在对噪声的控制管理方面,我们主要从减低噪声源的发声强度、控制噪音源的发声时间段、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噪声源等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我们一方面采取全封闭、全遮盖等隔噪措施,另一方面严禁车辆进出工地鸣喇叭,严禁无棚使用木工平刨、电动锯、切割机等机械。项目部还设置了噪声测试点,要求白天工地内噪声控制在70分贝,晚上在10:00前施工的噪声控制在55分贝之内,使噪声控制有据可依。同时明确夜里10:00之后严禁任何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作业。
6.1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夜间10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砼浇捣等危害居民健康的噪声建设施工作业。由于特殊原因须在夜间10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危害居民健康的建设施工作业活动,必须事先向作业活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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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向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6.2根据施工项目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出口,高噪声设备及车辆进出口应安置在居民区域相对较远的方位。
6.3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居民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进行。
6.4对于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压缩机要性能良好及尽可能低音运转,并要安置在远离临近房屋的地方,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5高考期间,施工现场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施工在此期间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的影响。
6.6施工现场杜绝扬尘和高噪音材料加工作业,努力实施现场成品装配式施工,以尽量减少强噪声的影响。
6.7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针对建筑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项目部由技术部门和综合办联合进行现场施工噪声检查,对施工现场及周边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位于居民稠密区进行重点检查。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项目部将多查找自身的原因,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6.8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叫喊,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9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6.10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并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限制高噪声机械的使用和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隔声罩等。
6.11施工运输车辆噪声的控制
1)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应在相应时段内遵守禁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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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秒,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次。
2)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车辆进出工地有专人指挥,确保施工过程交通畅通。
6.12其他噪声的控制
1)运输车辆进出口应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城市施工区域不得采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
2)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空中抛掷钢材、铁器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
6.13 建立社会舆论的监督制度
施工场界周围的居民有权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情况,项目部将虚心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增加项目部作好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和压力。
6.14 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
在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向参建人员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增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治理噪声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 七、 噪声测量控制 7.1测量方法
1)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观测,确定噪声测量点。测量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测量期间,各施工机械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应包括不断进入或离开场地的车辆,例如:卡车,施工机械车辆、搅拌机(车)等,以及在施工场地上运转的车辆,这些都属于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活动。
3)背景噪声应比测量噪声低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10dB(A),按下表修正。 差值 3dB 4~5dB 6~9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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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值 7.2测量条件 1)测量仪器
-3dB -2dB -1dB 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2)传声器设置
测量时声级计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界线敏感处。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的气候时进行。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4)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土石方 结构 主要噪声源 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 混凝土、振捣棒、电锯等 噪声限制( dB ) 昼间 70 70 夜间 55 55 a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b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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