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是《朱自清散文》中的一篇,讲述的是朱自清先生从青年到中年这一段时间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 青年时代,朱自清在胡适之先生的一本书中见过这样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还引用了培根的话,“有妻者,其命定已。”这让他吃了一惊,仿佛如梦初醒。可是,朱自清19岁那年就已经由家人做主取了媳妇,而且紧接着来了五个孩子。光每天的午饭和晚饭就如同两次潮水一般,饭前你来他去地催着“开饭”,接着来回抢着搬凳子、争座位,你打我闹;饭桌上你要小碗他要大碗,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笑声、叫声、闹声阵阵袭来,妻子安慰无效时不得不由当父亲的大声呵斥来征服。礼拜六、日时常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叶圣陶喜欢用“蜗牛背了壳”来比喻他,有些亲戚笑话他“要剥层皮呢!”那时的他正像一匹野马,无法容忍这些家庭的累赘,不自觉地随时在摆脱着。长子阿九一不见母亲或者见到生人就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一点,血气方刚的朱自清十分懊恼,有一回竟特地将妻子骗出去,关了门将孩子按在地上打了一顿。第二个孩子阿菜两周岁的时候,也是因为缠着母亲的缘故,做父亲的将孩子紧紧地按在墙角落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后来还生了好几天病。他曾经给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可奈何,甚至想自杀。这虽然是气话,但从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年轻时的确因为孩子的吵闹、顽皮而十分痛苦。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的锋棱渐渐磨钝了,朱自清对待儿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变得能够忍耐了,并逐步开始反思自己的育儿态度,认为自己从前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老父亲来信时说起阿九:“我没有耽误你,你也不要耽误他才好。”就为这句话,他哭了一场,悔恨自己不像父亲一样仁慈,悔恨自己不该忘记父亲如何对待自己和兄弟。他开始回忆,孩子们年幼时相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来说,似乎的确特别不安静,但这大约是因为自己抚育不得法的原因,从前一味地责备孩子,让孩子代自己负起责任,未免太可耻和残酷。他开始体会拥有孩子时那正面意义的幸福:“五个月的阿毛张开没牙的嘴咯咯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三岁的闰儿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因为工作缘故,没有按原来说定的时间将远在扬州与祖母一起生活的阿九和转儿接回北京,心中很是挂念,想着“小小的心儿,怎样忍耐那寂寞来着!” 好朋友丰子恺和叶圣陶等人都非常关心子女的成长,面对他们,朱自清非常惭愧,他渐渐觉得自己对于子女应该负起
一定责任。可是在一个动荡不居的时代,孩子还年幼,很多事情必须交给将来去定夺,但是一代文学大师认为自己此时能做的是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基本力量——胸襟与眼光。光辉也罢,倒霉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齐能,只希望自己从此能好好地做一回父亲。 阅读着《儿女》一文,我似乎看见一位年轻教师逐步走向成熟、稳重,有一根弦一直在我心头响着:作为教师,应少一些暴躁,多一些宽容,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胸襟与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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