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小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各教学点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辖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西溪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
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
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
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西溪小学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
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农干远程教育”管理员。(以学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我校的校级领导(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其他学区调入到我校进行校际交流。
2、全镇学校统考连续倒数后3名的教师。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 4、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
5、按照我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便于我校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6、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西溪小学、新水小学的教师自愿到镇中心完小、西桥教学点或镇内其他学校进行轮岗交流。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我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交流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
虑。
五、纪律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
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7、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西溪小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
实 施 方 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