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427 编制: 审核: 页数:1 批准: 编制日期:2014.01. 01 审核日期:2014.01.05 执行日期:2014.01.10
目的:加强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
适用范围: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内容:
1、为了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标准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使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
2、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3、检查内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岗位管理标准的落实情况;各种工作程度的执行情况。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4、检查方式: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对企业自查与企业考核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检查方法:根据企业质量广利制度制定出检查考核细则,逐条检查。
(1)各岗位应定期根据各自质量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2)企业应每6个月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经营满6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3)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
原则性。
(4)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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