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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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检 查 制 度
四川通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目的
1. 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
状态),不卫生总是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 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 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提高搞好安全生生产工作。
4. 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
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 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
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二)目标
目的及目标
6. 预防伤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来,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
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 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
防,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第三章
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主要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文明施工(防火、卫生及场容场貌)等。
安全检查组组成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主要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公司领导带队,组织办公室、技术部门、生产计划部、工程处、项目经理共同参加。
第四章
(一)
形式:安全检查分为经常性、定期性、突出性、专业性
形式和方法
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
1、 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通常有: ① 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② 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③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秤同时检查安全。
2、 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工程处每月组织一次,工地每旬组织一次。每次安全检查应由公司领导带队。 3、 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 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雨季、夏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 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①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休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②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③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
施工。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 种安全检查都有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安全检查, 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 每种安全检查都有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昼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本岗位安全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 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 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时进行安全评价,哪些检查项目已达标,哪些检查项目虽已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总是需要整改,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如强管理。
5、 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份,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和销案。
(三) 对检查出来问题的处理:
1、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是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2、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6、 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一落实”,立即进行整改。
3、 整改后应以反馈单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四)
问题的处理
1、 公司对工地的检查,凡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安全隐患,一律开具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必须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抓整改落实,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隐患整改情况以反馈单形式报告到执行检查的部门。 2、 凡对公司检查组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积极进行整改和反馈的,按公司的“质量安全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工整顿。
3、 凡在公司的安全检查评比中获得优良分或不合格的项目单位,按公司的《质量安全奖罚规定》的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4、 无论是哪一级的安全检查,都就及时对检查活动进行记载,记录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内容、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等,(工地安全员的日常检查可记入施工安全日记)。凡检查活动没有记录的,均当作无检查进行考评。 (五)
检查依据
1、 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 省建委《四川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3、 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第五章
附 则
各基层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以贯彻执行。
检查评定结果将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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