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容量瓶法)试验实施细则
根据现行规范《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42-2005,制定本细集料表观密度试验(容量瓶法)试验实施细则。
一、仪器设备要求:
1、天平:称量1㎏,感量不大于1g。 2、容量瓶:500mL。
3、烘箱:能控温在105℃±5℃。 4、烧杯:500mL。 5、洁净水。
6、其它:干燥器、浅盘、铝制料勺、温度汁等。 二、操作方法与步骤
1、将缩分至650g左右的试样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分成两份备用。称取烘干的试样约300g(m0),装入盛有半瓶洁净水的容量瓶中。
2、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已保温至23℃±℃的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塞紧瓶塞,在恒温条件下静置24h左右,然后用滴管添水,使水面与瓶颈刻度线平齐,再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质量(m2)。
3、倒出瓶中的水和试样,将瓶的内外表面洗净,再向瓶内注入同样温度的洁净水(温差不超过2℃)至瓶颈刻度线,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总质量(m1)。 注:在砂的表现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试验期间的温差不得超超过1℃。
4、计算
、细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按式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γa = m0/ (m0+ m1- m2)
式中:γa——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无量纲;
m0——集料的烘干质量(g);
m1——水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m2——试样、水、瓶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表观密度按式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ρa=γ a*ρ T 或 ρa=(γa-αT)*ρw
式中:ρa——细集料的表观密度(g/㎝3);
ρw——水在4℃时的密度(g/㎝3);
αT——试验时的水温对水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ρT——试验温度T时水的密度(g/㎝3)。
三、现场试验完毕后,由仪器保管责任人进行使用情况登记并进行常规保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