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即将到来的那几日,我格外雀跃,东跑跑西跑跑地去找好吃的零食但不是给我自己买的,是我与挚友约定好了,要送她的礼物。 挚友是我小学同学,从小关系便不赖,更是升入同一所初中,虽然班级隔了一层,可我总愿意在午休前的那段时间跑到楼上去找她,两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儿,分享分享我带的水果,就足以让我心满意足了。
可是在六一的前一天晚上,我买了一大袋子的零食回到家时,妈妈却问我,这样是否值得?
不明就里。给喜欢的同学送六一礼物,难道还需要问是否值得?我们俩既是小学同学,又是初中同学,情谊也不曾因班级不同而被冲刷殆尽,这已然足够难得,何必问值得与否?我愿意就足够了啊。 于是第二天我便提着那我一大袋子零食去了学校,我没有忘记她眼底星辰一般的惊喜,这样便心满意足了。于是我俩那段午休前的小聚,明面儿上都在互相嫌弃,嫌弃我明信片字丑啊,嫌弃她画我画得一点都不像,丑得要死但是暗地里,却是真的开心着的。
归家后和妈妈说起今天她的反应,妈妈却出乎我的意料,反问我一句她送了我什么。送了什么呢,一张把我画得超丑的明信片,仅此而已。妈妈近乎于忧心忡忡地问我一句:你最喜欢她,她却不像你一样也最喜欢你值得吗?
我也有其他很喜欢的闺蜜啊,又不是只喜欢她,她有别的比我关系更好的人也正常。我努力为她开脱。可是‘很’和
‘最’不一样,而且还是天差地别。妈妈的这句话,让我半天没有说话。
良久,我才轻轻叹了一口气:友情,从来都没有什么等价交换,我最喜欢你,不是为了逼你拿同等的喜欢回报我。
就是这样的,即便在我的生日,她送我的礼物也只是在学校广播为我点了一首歌,可是我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因为有她的心意在里面,所以我愿意不收那些生日礼物,而是和她一起把这首歌听完。 在妈妈看不到的地方,她也有许多的闪光点。在我难过的时候,她没有付之一笑的一笔带过,而是认真的安慰我。也是她,愿意把我所迷茫的前途一点点和我说。这些美好的都在我的记忆里闪闪发光,又何必谈什么值与不值?更何况千金难买我乐意,可我不必花千金,就能买得她的惊喜,而看着她的惊喜,也会令我满足,那一刻的我感觉施比受更快乐,这难道还算不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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