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诺书范文
土地承诺书范文xx-xxx-x
县国土资源局:本人______自愿申请办理
位于______乡______街______号______单元______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作以下承诺:
1、在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登记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2、本宗地自申请登记之日前,本人______未办理土地登记和抵押
登记,无重复登记办证情况。
3、本人______自觉缴纳登记办证相关税费。无虚报及偷税、漏税
行为。
4、登记过程中,本人______自愿配合登记部门进行各种调查。如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法律及经济后果,概由本人______负责,自行承担骗取批准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承 诺 人: 201X年X月X日土地投资开发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关于印发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市工业项目用地准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促进土地的顺利开发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就土地投资开发事项作出承诺。
一、本承诺书的出让宗地概况:受让的宗地坐落于,面积,用途为工业,属于产业项目,土地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元。
二、市土地交易中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所有土地价款,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或未付清所有土地价款的,则视我单位违约,市国土资源局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进行公开交易,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我单位负责。
二、承诺土地投资开发必须同时符合下述10项控制指标(事项),否则属于违约。违约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一)项目总投资:。 (二)项目的开竣工期限:。 (三)投资强度:。 (四)容积率:。 (五)建筑系数:。
(六)非生产用房设施占地比例:。 (七)绿地率:。 (八)缴交履约保证金:。
(九)红线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必须符合土地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
(十)项目土地用作抵押融资须经市政府同意。
三、未按承诺书规定时间动工建设、未能按时投产以及未达到约定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用地创税率等指标的,视违约情况扣除该项目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四、按闲置土地有关政策处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项目土地闲置:工业项目用地投资者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逾期开工超过天;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如项目逾期开工被认定为闭置土地,由市政府按照《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关于对我市大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意见》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置;项目因投资规模改变或建设进度导致部分土地闲置,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割已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并书面通知我单位,我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土地开发承诺,原出让地价款(不计利息)按分割的面积予以退还。对不具备分割条件的,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追加项目投资人的土地出让价款。我单位一经违反承诺,取消已享受的
部分或全部优惠。在建或投产企业已经享受的政策优惠予以收回,按项目所在地工业用地开发成本追加土地出让价款;已投产的企业3年内不得享受市出台的所有优惠政策,并取消企业的评优评先资格。 五、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及我单位各一份。承诺书自盖章、签字后生效。承诺单位:(盖章)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土地置换协议书范文甲方:廖炳,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廖兴伟,住渠县李馥乡李馥村五组,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置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村级道路旁,面积13.5×11.5﹐(原廖兴川的老屋基地转廖炳)。
2、乙方地块:位于李馥村五组河大地,面积13.5×11.5﹐。 3、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永久置换属于对方的土地。
4、由于地块位置的差别,故乙方补偿给甲方差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并且在签协议时付清。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生效后,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甲方廖炳在乙方廖兴伟的房屋继扇时不给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人:甲方:乙方: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土地征地安置协议书范文甲方:自然村自然村乙方因国家建设需要,现需征用位于虾塘范围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土地,但该地上是乙方拥有长期无偿使用经营权的虾塘。为了尽快、顺利、和-谐地推进征地工作,努力支持国家建设,甲乙双方就所征收地块
的安置等相关事宜协议如下:一:双方确认所征用面积是亩(以国家征地协议面积为准),由甲方办理被征地的协议签订、征地土地费和安置费的领取事宜。二:甲方与政府签订征地协议后,要负责对乙方进行安置。安置途径有两种,一是在附近按相同面积无偿安排一幅土地给乙方建设虾塘的,则所征用土地的土地费和安置费都归甲方所有。二是甲方无法按时再安排相同面积土地无偿给乙方使用的,甲方要在该地的征地安置补偿费总额中支付给乙方作为对乙方的安置,由乙方另行自寻地迁建虾塘或自谋生计。其余征地安置补偿费和征地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三:甲方与政府签订征地协议后,要开设一专用账户领取征地土地费和安置费,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监管该账户,在未完成对乙方安置前该征地款任何人不准动用。四:如国家征地两费到账日甲方还没能找到安置土地给乙方无偿使用,则按第二种途径安置,在三天内由甲方将国家所赔付该地的征地安置补偿费总额中的万元转付给乙方,其余征地安置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则由甲方处置。五:如因其他原因造成征地中断的,甲方确认乙方对该虾塘土地的无偿长期使用权。并不得提出收取租地等等妨碍乙方经营的要求。六:该虾塘范围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都属于乙方所有,由乙方按规定向政府申领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与甲方无关。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字):乙方:日期:201X年1月18日土地权属承诺书该土地开发工程加快我村向建设美好家园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涉及我村的土地开发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村群众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项目涉及我村 的土地,同意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整。在土地权
属调整工作中,我村将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自行召开村民大会商议决定,并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意愿确定决议事项。
二、我村同意项目实施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底,在施工期间不在项目区内从事任何活动,施工前项目区内建设的房屋,因施工需要致使部分群众利益受损的,我村不要施工单位和各级各部门承担责任。
三、在土地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村将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搞好项目建设,决不对施工作业进行阻碍和干扰。
四、如村民对工程建设有意见或建议,我村将集中村民的意见或建
议后,由村干部或村民代表向村民委和工作组反映,不管反映的建议施工单位采纳与否,我村都将充分尊重县国土资源局的决定,决不以此为由干扰施工单位施工。
五、在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中,如因我村对权属调整方案商议不定,
致使土地权属调整不能顺利开展,影响到工程建设的,全部责任由我村自行承担。以上是我村全体村民的郑重承诺,全体村民将严格遵守此份承诺,保证土地开发项目稳步推进。此承诺书一式五份,其中本村小组一份,村民委员会一份,市人民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施工单位一份。承诺人(村小组)签字(盖章):年 月土地承诺书申报的设施农用地位于 村 宁台村白仲 村民组,总面积 其中耕地 平方米。在该养殖场用地经批准备案后,我乡(镇)政府将切实承担起以下监管义务:
一、其用地不得改作其他非农业建设使用。
二、养殖终止后,督促其一个月内拆除其全部附着物,复垦为耕地;
三、如果养殖户业主未能履行上述责任,本乡(镇)承诺承担全部责任。郜台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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