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工作规范 第1条 为促进企业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严肃审计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在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第3条 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对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4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战略计划、预算及业务流程政策。 2.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的经验。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5条 审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1.全心全意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学以致用,积极进取。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审计,保证审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5.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6.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对在执行审计任务中知悉的国家、企业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不宜公开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8.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第6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在实施审计期间,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任务的宴请。 时间:XX年XX月XX日
2.到外地或有关单位调查研究时,食宿应执行公司规定的接待标准。 3.不受贿、索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 4.不得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第7条 本规范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8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