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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

2020-10-22 来源:乌哈旅游
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

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协同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深入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企业本质安全得到根本性提升。开展从产品到技术、工艺、设备、从业人员、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全方位、全过程整治,压减高危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数量,提高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全面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努力实现各类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二)低端化工产能大幅度减少。关闭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化工生产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内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化工企业或生产装置,加快退出产能过剩和市场低迷的一般化工品生产加工能力,取消应急救援、公共消防、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差和管理不到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

(三)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对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全方位、 全过程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彻底整治各类突出问题,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压减化工行业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整治范围

列入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所有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 整治重点

(一)排查消除化工企业安全隐患

1.排查评估企业安全风险。对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表》,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评估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资金投入、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自动

化控制、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2.整治消除企业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按规定进行督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对风险隐患问题突出、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的,无项目备案、规划用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不能有效管控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退出。

3.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照国家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9〕228号),结合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目前存在安全环保隐患、尚未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的50家企业,调研督办难点问题,因势利导、分类施策,加快企业搬迁改造步伐,按照上报国家的时序进度完成搬迁改造工作任务。加强搬迁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实施“一企一策”整改方案,落实安全环保“三同时”要求,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规范提升化工园区发展水平

4.开展园区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化工园区(集中区)布局不合理、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化

工园区,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

5.提高化工园区发展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以及《江苏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等,组织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综合评价和认定,2020年全部完成。通过评价和认定工作的实施,提升示范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淘汰取消一批不合格化

工园区(集中区)。明确园区产业规划要求,每个园区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链,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关联度强、循环利用水平高、绿色安全可控的企业和项目,推动化工园区不断规范安全管理、提升发展水平。

6.推进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在化工园区全面推广应用“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体系,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化工安全生产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等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达100%。

7.加强退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对确定关闭或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切实做好后续处置工作,杜绝发生各类次生安全事故。关闭或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严禁新建化工项目,对园区内原有化工

生产企业,加快制定实施“一企一策”整治,大幅压减企业数量。对于少量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产品档次高、安全和环保风险可控的化工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列为化工重点监测点,确保园区关闭或取消化工定位全过程安全、平稳、有序。

(三)严格化工行业准入

8.优化行业布局。沿江化工行业战略性转型,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和提升计划;沿海化工行业战略性提升,重点实施先进、高效、绿色化工项目。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对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D类的化工企业加快关闭退出。

9.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的项目除外),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建设项目实施有关部门联合审批。

10.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控

制高风险、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淘汰和禁止目录范围,对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予以淘汰。

11.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建立科学、系统、主动、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预防体系,确保总图、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化工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规范要求。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有条件的鼓励创建智能工厂(车间)。坚决淘汰超期服役的高风险化工设备和设施。

(四)强化化工行业安全管理

1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规范化工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实际控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处置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强化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企业须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3.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每年接受相关岗位技术再培训。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从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提高涉及硝化、光气化等高危工艺从业人员学历能力要求。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14.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监管。提升园区安全和环保基础设施以及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执法行为全程记录等全过程监管。按照产品、技术、工艺和设备等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本质安全要求,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全流程安全诊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新

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100%,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和安全仪表系统2020年底前达100%。

15.加强信息化监管。督促化工企业建设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园区外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环保等监控信息与地方监管部门信息平台的对接。加快整合企业、园区和地方监管部门信息资源,探索建设产业、

安全、环保和应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为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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