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7—2002
040203□□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 主控防水涂料及胎体增强材料质量 第5.3.9条 2 涂膜防水层不得渗漏或积水 项目 3 防水细部构造 第5.3.10条 第5.3.11条 1 涂膜施工 一 般2 涂膜保护层 项目 3 涂膜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 第5.3.13条 第5.3.14条 ≥80%设计厚度 施工班组长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说 明
040203
主控项目:
1、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第5.3.2条、第5.3.6条、第5.3.7条规定。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2、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3、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配合第9章细部构造的有关规定。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涂膜防水层施工应符合第5.3.3条规定。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观察检查。
2、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品保护应符合第4.3.14条规定。 观察检查。
3、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尚应符合第5.3.4条规定,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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