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散文《想北平》及其赏析
想北平
设若让我写一本,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语言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
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想北平》赏: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
《想北平》是一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 “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
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 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 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
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白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关于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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