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外合资企业之痛
作者:王志文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上》2008年第03期
摘要:以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为主要目的的中外合资企业,经历了二十多年的艰难历程,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无疑有利于中国企业今后的发展和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招商引资。文章归纳了十大问题:资产流失、负债经营、资金和设备的引进、外购外销、对外依赖、财务控制、工资分配、董事会制度、控股地位、税收及利润流失。
关键词:中外合资企业;招商引资;资产流失;设备引进;产品外销;利润流失
以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为主要目的的中外合资企业,是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新型企业。在走过了二十几年风雨历程之后,我们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这是否应该引起中方合作伙伴的反思?通过中外合资方式,中国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并通过技术外溢和扩散等途径带动了国内同行业企业的技术升级;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培养了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扩大了产品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但与此同时,对其存在问题我们绝不能视而不见。
广东廉江引资1669万美元建成水厂后空置8年,当地政府不惜头顶着“不诚信”和“破坏投资环境”的“骂名”,坚决不履行合约。原因在于,如果当地市自来水公司履约合作经营30年后,减去合作的收益后仍亏损55亿元,而合作方中法水务将获纯利81亿元。
类似问题还有很多。综观宁夏几起大的中外合资项目,往往是“政府积极、企业忧心、结局闹心”。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由宁夏长城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和日本山崎马扎克株式会社共同出资组建,于2000年正式开业。当时中方控股,日方以技术入股。公司开业以来,一年建成投产,两年实现赢利,三年达到设计能力,创造了国内新建机床生产企业的奇迹,也给国内同行企业带来了许多全新的理念。就在经营良好的阶段,日方突然改变初衷,提出终止合资,要么日方退出,由中方经营,要么中方退出,由日方经营。看似两条路,实际只有一条路,中方只有退出的份!因为在几年的时间里,中方根本没有掌握日本的技术,如果接受企业,机床厂就是一堆废铜烂铁。经调查发现,当下西部一些省区仍然无视客观条件,盲目热衷于引进外资,“合资之痛”时有发生。有关专家指出,这一现象的背后是政府短期的政绩利益压倒了企业长期发展的利益。
通过兴办中外合资企业,引进资金,引进设备,加快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由于我们的经验不足,多数合资企业的发展欲速不达,外商合资不合作,设备不配套,投产不达产,许多企业日趋亏损,陷入举步维艰的困境。本文在此将中外合资企业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十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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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方资产流失问题
中外合资企业创建初期,可能出现的问题:低估、甚至不估国有资产,表现在中方以实物入股时,只按账面净值或约定的折价办法入股,而土地使用权不估价,不计入出资额中;评估仅以有形资产为对象,而忽视了对商标、专利、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在涉及技术转让或交易的合资企业中,国内价格折价偏低,而当国外技术转让入股时,往往由于缺乏信息或其它原因使外方技术折价偏高。
二、负债经营问题
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大多数企业都是靠银行贷款举债经营的。按中国相关政策规定,合资企业经营资本的比例只需要50%,其余部分可向银行贷款。问题在于:中国的“公司法”2006年1月才开始实施,而“破产法”,2007年6月才开始实施。此前,中国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和《公司法》有很多不够健全的地方,一旦合资经营企业发生亏损倒闭,由于贷款来自中方银行,所以大部分风险要转嫁到中方银行。借贷资金的比例越大,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三、资金和设备引进问题
在投资形式上,外商一般不直接出资,而是通过设备投资,在代购设备中抵算,出资数额难以明晰。特别是设备购进后,外商大都合资不合作,不顾企业能否投产达产,只要企业盈利,就要按合同上的投资比例分红;在引进设备上,一些国外设备商往往利用中方对国际设备行情了解不多的弱点,把早已淘汰或落后的设备说得至真至善,同时施以邀请出国、赠送轿车等手段,利用中方国有企业部分官员的弱点、采取“政府公关”、“规避法律”等手段,达成中方依赖其代购设备之目的。结果引进的设备不是型号不对,就是前后不配套,或是国际上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淘汰产品。
四、外购外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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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当一部分合资企业,设备、原材料都是由外商负责购买,产品外销几乎都是依赖投资的外商,进、销权均由外商操纵,渠道、手段、价格等均由外商控制,结果是外商掌握进、销价,商业环节的利润归外商独得,工业利润仍按股分红。这样即使最后合资企业不景气,而外商在前几个环节已获取了利润,获利目的已然达成。外销事宜完全由外方全包,中方无人涉足。商务联系、业务洽谈、销售合同的签订、装船运输等等一系列贸易程序,都由外方办理。投资外商实际上又成了海外销售的代理商或包销商。甚至,外商为取得代购原材料和设备的权力和利益,即便卖不出去也可以承诺产品包销。这些都是无从考证的。这种合资不合销的管理办法,是违背合资企业的宗旨的。
五、对外资的依赖问题
技术竞争是企业竞争的核心。单纯依靠合资由跨国公司引入先进技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跨国公司一贯依靠技术垄断来实现其对市场的不同程度的垄断,而且往往对市场垄断程度越高,就越不愿将技术转移给东道国。跨国公司看重的是东道国的市场,不会心甘情愿地在这个市场上培育出一个强劲的对手。中国企业永远只能获得即将过时的生产技术。在当代国际分工中,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管理技能和销售技能是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基础。中国的企业一般还不具备这种能力与技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地被跨国公司卷入国际分工活动,这就造成其在参与国际分工中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依赖。
六、财务控制问题
由于中方谈判人员缺乏经验,没有认识到合资企业财务控制的重要性,因而没有明确财务账簿应设在合资企业的注册地。财务帐薄是经营状况的显示器,中方失去这个显示器,就很难掌握企业经营运转的真实状况,这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外双方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平等互利成为一纸空谈。
七、工资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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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的工资福利制度,应当允许与国营企业有所差别。在合资企业内部,中外员工的工资报酬也应允许有差别。既然是同一个企业,就应当有一个工资标准。这个工资标准应当打破国内流行的“大锅饭”,实行按劳取酬,允许员工之间因贡献不同,工资数额不同。特别是外籍员工与国内员工之间,工资数额可以有较大的差距,但不能悬殊过大。利益分配不公影响企业职工的忠诚和责任感,使得企业员工的人力资本效益难以充分挖掘,影响了公司整合效益的发挥。
八、董事会制度问题
中外合资企业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长、总经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是根据各中外双方的股权比例决定的。在中方控股时代,这些决定企业发展的关键职位都由中方人员担任。而在外方取得控股权之后,这些职位人员的权限受到了限制或换上了外方人员。此外,董事会中中方利益主体多元化,一是中方的行政主管部门;二是原派生出来的中方合资企业的母公司;三是当前中方合资企业中的中方代表。各方考虑问题的角度也不同,所代表的利益不同,这就削弱了董事会内部中方的领导职能。中方由于不能深刻理解资本运营的规律,没有掌握股权策略的运用,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没有利用股权比例在合资企业里的核心控制作用,造成了“该得到的没得到,不该付出的却付出”的沉痛教训。
九、控股地位问题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一般很难控股,即使创建初期处于控股地位,但随着市场的发展,产品知名度的提高,外方提出“增资扩股”,追加投资以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企图达到取得控股地位、控制整个合资企业的目的。在此情况下,中方一般因资金紧张,无力追加投资,最终致使外方由非控股转为控股,不仅取得了利润分配的主动权而且还取得了经营的决策权。他们依仗的是雄厚的财力物力,高科技的设备仪器,以及享誉国际社会的商标品牌。而中方由于流动资金的匮乏,往往只能以土地、厂房、部分设备等实物资产为主,参与这场实力悬殊、显失公平的增资竞赛,处于几乎被拖垮的危险境地。
十、税收、利润流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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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一些中外合资企业账册,中方投入资金不少,实收资本不多;企业规模小,管理落后,技术水平低,流动资金短缺,产品质次价高,外销、内销无路。这样的中外合资企业,即使数量再多,产值再高,也不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企业“虚亏实盈”,效益差。现在有的中外合资企业一方面报亏损,另一方面外商还在不断地投资。因为表面亏损是假,利润实际转移才是真。在外方取得控股权地位后,引进技术要靠外方决定,技术转让、特许权转让即商标转让,也要受外方控制,外方由此有意作价不合理,转移国内利润。最突出的表现是通过与境外关联企业交易,利用转让定价手段来达到避税的目的。由此充分暴露出了中国引进外资过程中的税收、利润流失的问题。外国企业利用中国法律的不健全性,导致了难以预料的税收利润流失。
二十年风风雨雨,合资企业在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可是,“以市场换技术”为核心目标的合资企业,并没有完全实现它最初的夙愿。虽然伴随着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合资企业对外方资金的依赖程度不断降低,但是,在不少领域,中方还是不可避免地依赖外方的技术。 许多地方为了加快发展本地经济,竞相以本地的好企业为重点,规定时限对外招商引资,甚至为了防止落后其他地方,不惜答应外方种种苛刻条件,而外方则借此机会加速并购国内排头兵企业。经济要健康发展,政府宏观政策的引导不可或缺,但不能无视国家产业的安全,盲目操作。市场经济必须要以市场为主,无论是合资重组,还是并购,都是企业的经营行为,自然应该由企业来主导。一些业内人士坦言,在政府强力主导的合资重组中,中国的企业家们就像是在戴着镣铐跳舞,其中滋味苦不堪言。
目前,世界500强中,大多数工业企业已经在华成立了合资企业,以汽车工业为例,通用、福特、大众、雪铁龙、菲亚特、丰田、本田……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已进入了中国。随着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越来越宽松,外商市场准入的门槛和成本有所降低,在中国“入世”后,一些竞争性行业逐步放松股权限制,外商增资比例更高。增资比例的提高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外方期望控股?面对后合资时代,中国企业应如何吸取教训,究竟应该采取何种对策?
“合资-控股-独资”,外商投资趋势的变化,给走向后合资时代的企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反省二十年来的合资道路、抓紧提高自身实力、创造更好的合资环境,是我们面临的选择。毕竟,对企业的控制权是体现投资者意志的最直接反映。对于掌握了核心竞争力、又建立了良好机制的中方企业,掌握控股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得已放弃控股权,也是为了能引进更先进的技术、学习更先进的管理经验,同时为了能更多获利。如果这些目标真能实现,并为以后独立运作新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暂时放弃控股又有何妨?这恐怕才是中国企业迎接后合资时代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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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张秀.广东廉江引资1669万美元建成水厂后空置8年[N].广州日报,2007-06-19. 2、黄会清,罗博.一味迎合下的“合资之痛”企业忧心结局闹心[J].半月谈,2006(6).
3、张建平,周俊杰,李永乐.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内部若干问题的探讨[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3).
4、王洪基,刘晓冬,高凤君.关于兴办中外合资企业应注意问题的探讨[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3(3).
5、许辉.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策略的失败[J].中国外资,2002(9).
6、卜毅然.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效益总理的几点思考[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8).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作者为该单位副教授,拥有双硕士学位,曾留学英国,并获得MBA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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