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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5069

2024-06-09 来源:乌哈旅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实施安全对策,必须首先明确由谁来实施的问题。在我国,在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所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事故预防工作所负的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预防工作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一.企业各级领导的责任

企业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事故预防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事故预防工作(简称“五同时。事故预防工作必须行政第一把手负责,各级第一把手都负第一位责任。各级的副职根据各自分管业务工作范围负相应的责任。他们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制度和保持管辖范围内的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凡是严格认真地贯彻了“五同时”,就是尽了责任,反之就是失职。如果因此而造成事故,那就要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失职程度,由行政以至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事故预防工作的经理开展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经理做好分管范围的事故预防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事故预防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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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出的《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后,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2、分管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做好本单位事故预防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预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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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厂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确定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计划、财务、设备、福利等工作的副厂长应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预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主持分管部门会议,确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3)参加分管部门重伤及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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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4)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 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5)定期布置和检查安技部门的工作。协助厂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鉴定。 (7)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8)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5、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管理本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方面要求。

(3)在进行生产、施工作业前,制定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临时任务和大、中、小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负责现场指挥。

(4)经常检查车间内生产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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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教育。

(6)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厂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7)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

(8)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工段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把事故预防工作贯穿到生产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3)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提出惩罚意见。

(4)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6)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7、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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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对事故预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 二、各业务部门的职责

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教育、卫生、基建、机动、情报、科研、质量检查、劳动工资、环保、人事组织、宣

传、外办、企业管理、财务等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工作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1、安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部门是企业领导在事故预防工作方面的助手,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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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9)制定年、季、月事故预防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劳动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如实反映情况。

2、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尘毒、物理因素危害等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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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承担安全科研任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3、设备动力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企业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 负责贯彻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固定设备进行管理。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4、劳动工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技术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及人员调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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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4)关心职工身心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5)组织新录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通知安全部门教育新职工,新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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