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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简介+作品

2020-09-25 来源:乌哈旅游


老舍个人简介

老舍,原名舒庆春,另有笔名絜青、鸿来、非我等,字舍予。因为老舍生于阴历立春,父母为他取名“庆春”,大概含有庆贺春来、前景美好之意。上学后,自己更名为舒舍予,含有“舍弃自我”,亦即“忘我”的意思。著有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等,短篇小说集《赶集》等。其《骆驼祥子》问世后蜚声文坛,曾先后被译成十几种外文,散文杂文集《福星集》。

老舍的作品大多取材于市民生活。他善于描绘城市贫民的生活和命运,尤其擅长刻画浸透了封建宗法观念的保守落后的中下层市民,在民族矛盾和阶级搏斗中,在新的历史潮流冲击下。惶惑、犹豫、寂寞的矛盾心理,和进退维谷、不知所措的可笑行径。他喜欢通过日常平凡的场景反映普遍的社会冲突,笔触往往延伸到民族精神的挖掘或者民族命运的思考,让人从轻快诙谐之中品味出生活的严峻和沉重。关于自然风光的色彩鲜艳的渲染和关于习俗人情的细致入微的描摹,增添了作品的生活气息和情趣。 在现代文学史上,老舍的名字总是与市民题材、北京题材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是现代中国文坛上杰出的风俗、世态(尤其是北京的风土人情)画家。这是老舍在现代文学史上作出的特殊贡献。 老舍的作品的另一个特点,是表现出鲜明的反帝爱国的题旨。

老舍的语言俗白精致,雅俗共赏。作品中人物语言是加提炼过的北京白话。其作品语言的“俗”是建立在精细的思考与研究的基础上。他的“白”,让读者易于理解却又颇有深度。用通俗、平白的文字来反应时代和生活,这才是老舍作为语言大师的境界,可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然而另一方面,老舍又使用语脱去自然形态的粗糙与随意,炼成金子,使现代的北京口语显出朴素精致如同一具精雕细刻的瓷器。同样老舍的作品也追求幽默,一方面来自狄更斯等英国文学家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深深地打上了“北京市民文化”的烙印,形成了更内蕴的“京味”。幽默风趣,是老舍作品语言的总体风格特色。他认为:

“文字要生动有趣,必须利用幽默……假荇干燥、晦涩、无趣,是文艺的致命伤;幽默便有了很大的重要。”因此,老舍的小说、戏剧,散文等也都充满了幽默风趣色彩。他的作品字里行间无不闪现着他的幽默才华:把“想得深”的思想内容,用“说得俏”的语言表达出来,含蓄隽永,充满浓郁的幽默色彩。

作品

1、《骆驼祥子》片断

那个拿着碗酒的中年人,已经把酒喝净,眼珠子通红,而且此刻带着些泪:\"来,来二两!\"等酒来到,老车夫已坐在靠墙的一把椅子上。他有一点醉意,可是规规矩矩的把酒放在老车夫面前:\"我的请,您喝吧!我也四十望外了,不瞒您说,拉包月就是凑合事,一年是一年的事,腿知道!再过二三年,我也得跟您一样!您横是快六十了吧?\"

\"还小呢,五十五!\"老车夫喝了口酒。\"天冷,拉不上座儿。我呀,哎,肚子空;就有几个子儿我都喝了酒,好暖和点呀!走在这儿,我可实在撑不住了,想进来取个暖。屋里太热,我又没食,横是晕过去了。不要紧,不要紧!劳诸位哥儿们的驾!\"

这时候,老者的干草似的灰发,脸上的泥,炭条似的手,和那个破帽头与棉袄,都象发着点纯洁的光,如同破庙里的神像似的,虽然破碎,依然尊严。大家看着他,仿佛唯恐他走了。祥子始终没言语,呆呆的立在那里。听到老车夫说肚子里空,他猛的跑出去,飞也似又跑回来,手里用块白菜叶儿托着十个羊肉馅的包子。一直送到老者的眼前,说了声:吃吧!然后,坐在原位,低下头去,仿佛非常疲倦。

\"哎!\"老者象是乐,又象是哭,向大家点着头。\"到底是哥儿们哪!拉座儿,给他卖多

大的力气,临完多要一个子儿都怪难的!\"说着,他立了起来,要往外走。

\"吃呀!\"大家几乎是一齐的喊出来。

\"我叫小马儿去,我的小孙子,在外面看着车呢!\"

\"我去,您坐下!\"那个中年的车夫说,\"在这儿丢不了车,您自管放心,对过儿就是巡警阁子。\"他开开了点门缝:\"小马儿!小马儿!你爷爷叫你哪!把车放在这儿来!\"

老者用手摸了好几回包子,始终没往起拿。小马儿刚一进门,他拿起来一个:\"小马儿,乖乖,给你!\"

小马儿也就是十二三岁,脸上挺瘦,身上可是穿得很圆,鼻子冻得通红,挂着两条白鼻涕,耳朵上戴着一对破耳帽儿。

立在老者的身旁,右手接过包子来,左手又自动的拿起来一个,一个上咬了一口。

\"哎!慢慢的!\"老者一手扶在孙子的头上,一手拿起个包子,慢慢的往口中送。\"爷爷吃两个就够,都是你的!吃完了,咱们收车回家,不拉啦。明儿个要是不这么冷呀,咱们早着点出车。对不对,小马儿?\"

小马儿对着包子点了点头,吸溜了一下鼻子:\"爷爷吃三个吧,剩下都是我的。我回头把爷爷拉回家去!\"

\"不用!\"老者得意的向大家一笑:\"回头咱们还是走着,坐在车上冷啊。\"

老者吃完自己的份儿,把杯中的酒喝干,等着小马儿吃净了包子。掏出块破布来,擦了擦嘴,他又向大家点了点头:

\"儿子当兵去了,一去不回头;媳妇——\" \"别说那个!\"小马儿的腮撑得象俩小桃,连吃带说的拦阻爷爷。

\"说说不要紧!都不是外人!\"然后向大家低声的:\"孩子心重,甭提多么要强啦!媳妇也走了。我们爷儿俩就吃这辆车;车破,可是我们自己的,就仗着天天不必为车份儿着急。

挣多挣少,我们爷儿俩苦混,无法!无法!\"

\"爷爷,\"小马儿把包子吃得差不离了,拉了拉老者的袖子,\"咱们还得拉一趟,明儿个早上还没钱买煤呢!都是你,刚才二十子儿拉后门,依着我,就拉,你偏不去!明儿早上没有煤,看你怎样办!\"

\"有法子,爷爷会去赊五斤煤球。\"

\"还饶点劈柴?\"

\"对呀!好小子,吃吧;吃完,咱们该垩着了!\"说着,老者立起来,绕着圈儿向大家说:\"劳诸位哥儿们的驾啦!\"伸手去拉小马儿,小马儿把未吃完的一个包子整个的塞在口中。

大家有的坐着没动,有的跟出来。祥子头一个跟出来,他要看看那辆车。

一辆极破的车,车板上的漆已经裂了口,车把上已经磨得露出木纹,一只唏哩哗啷响的破灯,车棚子的支棍儿用麻绳儿捆着。小马儿在耳朵帽里找出根洋火,在鞋底儿上划着,用两只小黑手捧着,点着了灯。老者往手心上吐了口唾沫,哎了一声,抄起车把来,\"明儿见啦,哥儿们!\"

祥子呆呆的立在门外,看着这一老一少和那辆破车。老者一边走还一边说话,语声时高时低;路上的灯光与黑影,时明时暗。祥子听着,看着,心中感到一种向来没有过的难受。

在小马儿身上,他似乎看见了自己的过去;在老者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将来!他向来没有轻易撒手过一个钱,现在他觉得很痛快,为这一老一少买了十个包子。直到已看不见了他们,他才又进到屋中。大家又说笑起来,他觉得发乱,会了茶钱,又走了出来,把车拉到电影园门外去等候曹先生。

天真冷。空中浮着些灰沙,风似乎是在上面疾走,星星看不甚真,只有那几个大的,在空中微颤。地上并没有风,可是四下里发着寒气,车辙上已有几条冻裂的长缝子,土色灰白,和冰一样凉,一样坚硬。祥子在电影园外立了一会儿,已经觉出冷来,可是不愿再回到茶馆去。他要静静的独自想一想。那一老一少似乎把他的最大希望给打破——老者的车是自己的呀!自从他头一天拉车,他就决定买上自己的车,现在还是为这个志愿整天的苦奔;有了自己的车,他以为,就有了一切。哼,看看那个老头子!

他不肯要虎妞,还不是因为自己有买车的愿望?买上车,省下钱,然后一清二白的娶个老婆;哼,看看小马儿!自己有了儿子,未必不就是那样。

这样一想,对虎妞的要胁,似乎不必反抗了;反正自己跳不出圈儿去,什么样的娘们

不可以要呢?况且她还许带过几辆车来呢,干吗不享几天现成的福!看透了自己,便无须小看别人,虎妞就是虎妞吧,什么也甭说了!

电影散了,他急忙的把小水筒安好,点着了灯。连小棉袄也脱了,只剩了件小褂,他想飞跑一气,跑忘了一切,摔死也没多大关系!

2、猫

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的确有时候很乖。它会找个暖和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赶到它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呀,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及至它听到点老鼠的响动啊,它又多么尽职,闭息凝神,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拉倒!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稿子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力避单调。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若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连半个小梅花也不肯印在稿纸上!它倔强得很!

是,猫的确是倔强。看吧,大马戏团里什么狮子、老虎、大象、狗熊、甚至于笨驴,都能表演一些玩艺儿,可是谁见过耍猫呢?(昨天才听说:苏联的某马戏团里确有耍猫的,我当然还没亲眼见过。)

这种小动物确是古怪。不管你多么善待它,它也不肯跟着你上街去逛逛。它什么都怕,

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那么勇猛,不要说见着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它的嘴往往被蜂儿或蝎子螫的肿起来。

赶到猫儿们一讲起恋爱来,那就闹得一条街的人们都不能安睡。它们的叫声是那么尖锐刺耳,使人觉得世界上若是没有猫啊,一定会更平静一些。

可是,及至女猫生下两三个棉花团似的小猫啊,你又不恨它了。它是那么尽责地看护儿女,连上房兜兜风也不肯去了。

郎猫可不那么负责,它丝毫不关心儿女。它或睡大觉,或上房去乱叫,有机会就和邻居们打一架,身上的毛儿滚成了毡,满脸横七竖八都是伤痕,看起来实在不大体面。好在它没有照镜子的习惯,依然昂首阔步,大喊大叫,它匆忙地吃两口东西,就又去挑战开打。有时候,它两天两夜不回家,可是当你以为它可能已经远走高飞了,它却瘸着腿大败而归,直入厨房要东西吃。

过了满月的小猫们真是可爱,腿脚还不甚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妈妈的尾巴,一根鸡毛,都是它们的好玩具,耍上没结没完。一玩起来,它们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即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和彼此的头上。撞疼了也不哭。

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它们到院子里来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们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不肯责打它们,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可是,你也爱花。这个矛盾就不易处理。

现在,还有新的问题呢:老鼠已差不多都被消灭了,猫还有什么用处呢?而且,猫既吃不着老鼠,就会想办法去偷捉鸡雏或小鸭什么的开开荤。这难道不是问题么?

在我的朋友里颇有些位爱猫的。不知他们注意到这些问题没有?记得二十年前在重庆住着的时候,那里的猫很珍贵,须花钱去买。在当时,那里的老鼠是那么猖狂,小猫反倒须放在笼子里养着,以免被老鼠吃掉。据说,目前在重庆已很不容易见着老鼠。那么,那里的猫呢?是不是已经不放在笼子里,还是根本不养猫了呢?这须打听一下,以备参考。

也记得三十年前,在一艘法国轮船上,我吃过一次猫肉。事前,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肉,因为不识法文,看不懂菜单。猫肉并不难吃,虽不甚香美,可也没什么怪味道。是不是该把猫都送往法国轮船上去呢?我很难作出决定。

猫的地位的确降低了,而且发生了些小问题。可是,我并不为猫的命运多耽什么心思。想想看吧,要不是灭鼠运动得到了很大的成功,消除了巨害,猫的威风怎会减少了呢?两相比较,灭鼠比爱猫更重要的多,不是吗?我想,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一天,一切都机械化了,不是连驴马也会有点问题吗?可是,谁能因耽忧驴马没有事作而放弃了机械化呢?

3、大明湖之春

北方的春本来就不长,还往往被风七手八脚的刮了走。济南的桃南丁香与海棠什么的,差不多年年被黄风吹得一干二净,地暗天昏,落花与黄沙卷在一处,再睁眼时,春已过去了!记得有一回,正是丁香乍开的时候,也就是下午两三点钟吧,屋中就非点灯不可了,风是一阵比一阵大,天色由灰而黄,而深黄,而黑黄,而漆黑,黑得可怕。第二天增看院中的两株紫丁香,花已象煮过一回,嫩叶几乎全破了!济南的秋冬,风倒很少,大概都留在春天刮呢。

有这样的风在这儿等着,济南简直可以说没有春天;那么,大明湖之春更无从说起。

济南的三大名胜,名字都起得好: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都多么响亮好听!一听到“大明湖”这三个字,便联想到春光明媚和湖光山色等等,而心中浮现出一幅美景来,事实上,可是,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湖中现在已不是一片清水,而是用坝划开的多少块“地”。“地”外留着几条沟,游艇沿沟而行,即是逛湖。水因不需要多么深的水,所以水黑而不清;也不要急流,所以水定而无波。东一块莲,西一块蒲,土坝挡住了水,蒲苇又遮住了莲,一望无景,只见高高低低的“庄稼”。艇行沟内。如穿高粮地然,热气腾腾,碰巧了还臭气哄哄。夏天总算还好。假若水不太臭,多少总能闻到一些荷香,而且必能看到些绿叶儿。春天,则下有黑汤,旁有破烂的土坝;风又那么野,绿柳新蒲东倒西歪,恰似挣命。所以,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话虽如此,这个湖到底得算个名胜。湖之不大与不明,都因为湖已不湖。假若能把“地”都收回,拆开土坝,挖深了湖身,它当然可以马上既大且明起来:湖面原本不小,而济南又有的是清凉的泉水呀。这个,也许一时作不到。不过,即使作不到这一步,就现状而言,它还应当算作名胜。北方的城市,要找有这么一片水的,真是好不容易了。千佛山满可以不算数儿,配作个名胜与否简直没多大关系,因为山在北方不是什么难找的东西呀。水,太难找了。济南城内据说有七十二泉,城外有河,可是还非有个湖不可。泉,池,河,湖,四者俱备。这才显出济南的特色与可贵。它是北方唯一的“水城”,这个湖是少不得的。设若我们游湖时,只见沟而不见湖,请到高处去看看吧,比如在千佛山上往北眺望,则见城北灰绿绿的一片——大明湖;城外,华鹊二山夹着湾湾的一道亮光儿——黄河。这才明白了济南的不凡,不但有水,而且是这样多呀。

况且,湖景若无可观,湖山的出产可是很名贵呀。懂得什么叫做美的人或者不如懂得什么好吃的人多吧,游过苏州的往往只记得此地的点心,逛过西湖的提起来便念道那里龙

井茶,藕粉与莼菜什么的。吃到肚子里的也许比一过眼的美景更容易记住,那么大明湖的蒲菜,茭白,白花藕,还真许是它驰名天下的重要原因呢。不论怎么说吧,这些东西既都是水产,多少总带着些南国风味;在夏天,青菜挑子上带着一束束的大白莲花骨朵出卖,在北方大概只有济南能这么“阔气”。 我写过一本小说——《大明湖》在一二八与商务印书馆一同被火烧掉了。记得我描写过一段大明湖的秋景,词句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什么什么秋。桑子中先生给我画过一张油画,也画的是大明湖之秋,这里大概有点意思对了,只是在秋天,大明湖才有些美呀,济南的四季,唯有秋天最好,晴暖无风,处处明朗。这时候,请到城墙上走走,俯视秋湖,败柳残荷,水平如镜;唯其是秋色,所以连那些残破的土坝也似乎正与一切景物配合:土坝上偶有一两截断藕,或一些黄叶的野蔓,配着三五枝芦花,确是有些画意。“庄稼”已都收了,湖显着大了许多,大了当然也就显着明。不仅是湖宽水净,显着明美,抬头向南看,半黄的千佛山就在前面,开元寺那边的“橛子”——大概是个搭菜畦中还生着短短以绿叶。往南往北,往东往西,看吧,处处空阔明朗,有山有湖,有城有河,到这时候,我们真得到个“明”字了,桑先生那张画便是在北城墙上画的,湖边只有几株秋柳,湖中只有一只游艇,水作灰兰色,柳叶半黄。湖外,他画上了千佛山;湖光山色,联成一幅秋图,明朗,素净,柳梢上似乎吹着点不大能觉出来的微风。

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叫元德先生出错了题呢!

4、敬悼许地山先生

地山是我的最好的朋友。以他的对种种学问好知喜问的态度,以他的对生活各方面感到的趣味,以他的对朋友的提携辅导的热诚,以他的对金钱利益的淡薄,他绝不像个短寿的人。每逢我看见他的笑脸,握住他的柔软而戴着一个翡翠戒指的手,或听到他滔滔不断地讲说学问或故事的时候,我总会感到他必能活到八九十岁,而且相信若活到八九十岁,他必定还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有说有笑,还能那样说干什么就干什么,永不驳回朋友的要

求,或给朋友一点难堪。

地山竟自会死了——才将快到五十的边儿上吧。

他是我的好友。可是,我对于他的身世知道的并不十分详细。不错,他确是告诉过我许多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可是,大部分都被我忘掉了。一来是我的记性不好;二来是当我初次看见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个朋友”,不必细问他什么;即使他原来是个强盗,我也只看他可爱;我只知道面前是个可爱的人,就是一点也不晓得他的历史,也没有任何关系!况且,我还深信他会活到八九十岁呢。让他讲那些有趣的故事吧,让他说些对种种学术的心得与研究方法吧;至于他自己的历史,忙什么呢?等他老年的时候再说给我听,也还不迟啊!

可是,他已经死了!

我知道他是福建人。他的父亲做过台湾的知府——说不定他就生在台湾。他有一位舅父,是个很有才而后来做了不十分规矩的和尚的。由这位舅父,他大概自幼就接近了佛说,读过不少的佛经。还许因为这位舅父的关系,他曾在仰光一带住过,给了他不少后来写小说的资料。他的妻早已死去,留下一个小女孩。他手上的翡翠戒指就是为纪念他的亡妻的。从英国回到北平,他续了弦。这位太太姓周,我曾在北平和青岛见到过。

以上这一点:事实恐怕还有说得不十分正确的地方,我的记性实在太坏了!记得我到牛津去访他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为什么老戴着那个翡翠戒指;同时,他说了许许多多关于他的舅父的事。是的,清清楚楚的我记得他由述说这位舅父而谈到禅宗的长短,因为他老人家便是禅宗的和尚。可是,除了这一点,我把好些极有趣的事全忘得一干二净;后悔没把它们都笔记下来!

我认识地山,是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的工作不多,所以常到一个教会去帮忙,做些“社会服务”的事情。地山不但常到那里去,而且有时候住在那里,因此我认识了他。我呢,只是个中学毕业生,什么学识也没有。可是地山在那时候已经在燕大毕业而留校教书,大家都说他是个很有学问的青年。初一认识他,我几乎不敢希望能与他为友,他是有学问的人哪!可是,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他同我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有趣。我不再怕他了。虽然不晓得他有多大的学问,可是的确知道他是个极天真可爱的人了。一来二去,我试着步去问他一些书本上的事;我生怕他不肯告诉我,因为我知道有些学者是有这样脾气的:他可以和你交往,不管你是怎样的人;但是一提到学问,他就不肯开口了,不是他不肯把学问白白送给人,便是不屑于与一个没学问的人谈学问——他的神态表示出来,跟你来往已是降格相从,至于学问之事,哈哈……但是,地山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他愿意把他所知道的告诉人,正如同他愿给人讲故事。他不因为我向他请教而轻视我,而且也并不板起面孔表示他有学问。和谈笑话似的,他知道什么便告诉我什么,没有矜持,没有厌倦,教我佩服他的学识,而仍认他为好友。学问并没有毁坏了他的为人,像那些气焰千丈的“学者”那样,他对我如此,对别人也如此;在认识他的人中,我没有听到过背地里指摘他,说他不够个朋友的。

不错,朋友们也有时候背地里讲究他;谁能没有些毛病呢。可是,地山的毛病是只使朋友们又气又笑的那一种,绝无损于他的人格。他不爱写信。你给他十封信,他也未见得答复一次;偶尔回答你一封,也只是几个奇形怪状的字,写在一张随手拾来的破纸上。我管他的字叫做鸡爪体,真是难看。这也许是他不愿写信的原因之一吧?另一毛病是不守时刻。口头的或书面的通知,何时开会或何时集齐,对他绝不发生作用。只要他在图书馆中坐下,或和友人谈起来,就不用再希望他还能看看钟表。所以,你设若不亲自拉他去赴会就约,那就是你的过错;他是永远不记着时刻的。

一九二四年初秋,我到了伦敦,地山已先我数日来到。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他的比较宗教学的;还未开学,所以先在伦敦住几天,我和他住在了一处。他正用一本中国小商店里用的粗纸账本写小说,那时节,我对文艺还没有发生什么兴趣,所以就没大注意他写的是哪一篇。几天的工夫,他带着我到城里城外玩耍,把伦敦看了一个大概。地山喜欢历史,对宗教有多年的研究,对古生物学有浓厚的兴趣。由他领着逛伦敦,是多么有趣、有益的事呢!同时,他绝对不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好”的那种留学生。说真的,他有时候过火地厌恶外国人。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他甚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愚蠢可笑的事。因此,我一到伦敦,就借着他的眼睛看到那古城的许多宝物,也看到它那阴暗的一方面,而不至糊糊涂涂地断定伦敦的月亮比北平的好了。

不久,他到牛津去入学。暑假寒假中,他必到伦敦来玩几天。“玩”这个字,在这里,用得很妥当,又不很妥当。当他遇到朋友的时候,他就忘了自己:朋友们说怎样,他总不驳回。去到东伦敦买黄花木耳,大家做些中国饭吃?好!去逛动物园?好!玩扑克牌?好!他似乎永远没有忧郁,永远不会说“不”。不过,最好还是请他闲扯。据我所知道的,除各种宗教的研究而外,他还研究人学、民俗学、文学、考古学;他认识古代钱币,能鉴别古画,学过梵文与巴利文。请他闲扯,他就能——举个例说——由男女恋爱扯到中古的禁欲主义,再扯到原始时代的男女关系。他的故事多书本上的佐证也丰富。他的话一会儿低降到贩夫走卒的俗野,一会儿高飞到学者的深刻高明。他谈一整天并不见倦容,大家听一天也不感疲倦。

不过,你不要让他独自溜出去。他独自出去,不是到博物院,必是入图书馆。一进去,他就忘了出来。有一次,在上午八九点钟,我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楼上发现了他。到吃午饭的时候,我去唤他,他不动。一直到下午五点,他才出来,还是因为图书馆已到关门的时间的缘故。找到了我,他不住地喊“饿”,是啊,他已饿了十点钟。在这种时节,“玩”

字是用不得的。

牛津不承认他的美国的硕士学位,所以他须花二年的时光再考硕士。他的论文是《法华经》的介绍,在预备这本论文的时候,他还写了一篇相当长的文章,在世界基督教大会上去宣读。这篇文章的内容是介绍道教。在一般的浮浅传教士心里,中国的佛教与道教不过是与非洲黑人或美洲红人所信的原始宗教差不多。地山这篇文章使他们闻所未闻,而且得到不少宗教学学者的称赞。

他得到牛津的硕士。假若他能继续住二年,他必能得到文学博士——最荣誉的学位。论文是不成问题的,他能于很短的期间预备好。但是,他必须再住二年;校规如此,不能变更。他没有住下去的钱,朋友们也不能帮助他。他只好以硕士为满意,而离开英国。

在他离英以前,我已试写小说。我没有一点自信心,而他又没工夫替我看看。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他的文艺意见,在那时候,仿佛是偏重于风格与情调;他自己的作品都多少有些传奇的气息,他所喜爱的作品也差不多都是浪漫派的。他的家世,他的在南洋的经验,他的旧文学的修养,他的喜研究学问而又不忍放弃文艺的态度,和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想,大概都使他倾向着浪漫主义。

单说:他的生活方式吧。我不相信他有什么宗教的信仰,虽然他对宗教有深刻的研究,可是,我也不敢说宗教对他完全没有影响。他的言谈举止都像个诗人。假若把“诗人”按照世俗的解释从他的生活中发展起来,他就应当有很古怪奇特的行动与行为。但是,他并没做过什么怪事。他明明知道某某人对他不起,或是知道某某人的毛病,他仍然是一团和气,以朋友相待。他不会发脾气。在他的嘴里,有时候是乱扯一阵,可是他的私生活是很严肃的,他既是诗人,又是“俗”人。为了读书,他可以忘了吃饭。但一讲到吃饭,他却

又不惜花钱。他并不孤高自赏。对于衣食住行他都有自己的主张,可是假若别人喜欢,他也不便固执己见。他能过很苦的日子。在我初认识他的几年中,他的饭食与衣服都是极简单朴俭。他结婚后,我到北平去看他,他的住屋衣服都相当讲究了。也许是为了家庭间的和美,他不便于坚持己见吧。虽然由破夏布褂子换为整齐的绫罗大衫,他的脱口而出的笑话与戏谑还完全是他,一点也没改。穿什么,吃什么,他仿佛都能随遇而安,无所不可。在这里和在其他的好多地方,他似乎受佛教的影响较基督教的为多,虽然他是在神学系毕业,而且也常去做礼拜。他像个禅宗的居士,而绝不能成为一个清教徒。

不但亲戚朋友能影响他,就是不相识而偶然接触的人也能临时地左右他。有一次,我在“家”里,他到伦敦城里去干些什么。日落时,他回来了,进门便笑,而且不住地摸他的刚刚刮过的脸。我莫名其妙。他又笑了一阵。“教理发匠挣去两镑多!”我吃了一惊。那时候,在伦敦理发普通是八个便士,理发带刮脸也不过是一个先令,“怎能花两镑多呢?”原来是理发匠问他什么,他便答应什么,于是用香油香水洗了头,电气刮了脸,还不得用两镑多么?他绝想不起那样打扮自己,但是理发匠的钱罐是不能驳回的!

自从他到香港大学任事,我们没有会过面,也没有通过信;我知道他不喜欢写信,所以也就不写给他。抗战后,为了香港文协分会的事,我不能不写信给他了,仍然没有回信。可是,我准知道,信虽没来,事情可是必定办了。果然,从分会的报告和友人的函件中,我晓得了他是极热心会务的一员。我不能希望他按时回答我的信,可是我深信他必对分会卖力气,他是个极随便而又极不随便的人,我知道。

我自己没有学问,不能妥切地道出地山在学术上的成就何如。我只知道,他极用功,读书很多,这就值得钦佩,值得效法。对文艺,我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所以不敢批评地山的作品。但是我晓得,他向来没有争过稿费,或恶意地批评过谁。这一点,不但使他能在香港文协分会以老大哥的身份德望去推动会务,而且在全国文艺界的团结上也有重大的

作用。

是的,地山的死是学术界文艺界的极重大的损失!至于谈到他与我私人的关系,我只有落泪了;他既是我的“师”,又是我的好友!

啊,地山!你记得给我开的那张“佛学入门必读书”的单子吗?你用功,也希望我用功;可是那张单子上前六十几部书,到如今我一部也没有读啊!

你记得给我打电报,叫我到济南车站去接周校长(地山的夫人的妹妹)吗?多么有趣的电报啊!知道我不认识她,所以你教她穿了黑色旗袍,而电文是:“×日×时到站接黑衫女”!当我和妻接到黑衫女的时候,我们都笑得闭不上口啊。朋友,你托友好做一件事,都是那样有风趣啊!啊,昔日的趣事都变成今日的泪源。你怎可以死呢!

不能再往下写了……

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七日

5、又是一年芳草绿

悲观有一样好处,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轻了一些。这个可也就是我的坏处,它不起劲,不积极。您看我挺爱笑不是?因为我悲观。悲观,所以我不能扳起面孔,大喊:“孤——刘备!”我不能这样。一想到这样,我就要把自己笑毛咕了。看着别人吹胡子瞪眼睛,我从脊梁沟上发麻,非笑不可。我笑别人,因为我看不起自己。别人笑我,我觉得应该;说得天好,我不过是脸上平润一点的猴子。我笑别人,往往招人不愿意;不是别人的量小,而是不象我这样稀松,这样悲观。我打不起精神去积极的干,这是我的大毛病。可是我不懒,凡是我

该作的我总想把它作了,总算得点报酬养活自己与家里的人——往好了说,尽我的本分。我的悲观还没到想自杀的程度,不能不找点事作。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只好死喽,我有什么法儿呢?

这样,你瞧,我是无大志的人。我不想当皇上。最乐观的人才敢作皇上,我没这份胆气。

有人说我很幽默,不敢当。我不懂什么是幽默。假如一定问我,我只能说我觉得自己可笑,别人也可笑;我不比别人高,别人也不比我高。谁都有缺欠,谁都有可笑的地方。我跟谁都说得来,可是他得愿意跟我说;他一定说他是圣人,叫我三跪九叩报门而进,我没这个瘾。我不教训别人,也不听别人的教训。幽默,据我这么想,不是嬉皮笑脸,死不要鼻子。

也不是怎股子劲儿,我成了个写家。我的朋友德成粮店的写帐先生也是写家,我跟他同等,并且管他叫二哥。既是个写家,当然得写了。“风格即人”——还是“风格即驴”?——我是怎个人自然写怎样的文章了。于是有人管我叫幽默的写家。我不以这为荣,也不以这为辱。我写我的。卖得出去呢,多得个三块五块的,买什么吃不香呢。卖不出去呢,拉倒,我早知道指着写文章吃饭是不易的事。 稿子寄出去,有时候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连个回信也没有。这,咱只好幽默;多喒见着那个骗子再说,见着他,大概我们俩总有一个笑着去见阎王的,不过,这是不很多见的,要不怎么我还没想自杀呢。常见的事是这个,稿子登出去,酬金就睡着了,睡得还是挺香甜。直到我也睡着了,它忽然来了,仿佛故意吓人玩。数目也惊人,它能使我觉得自己不过值一毛五一斤,比猪肉还便宜呢。这个咱也不说什么,国难期间,大家都得受点苦,人家开铺子的也不容易,掌柜的吃肉,给咱点汤喝,就得念佛。是的,我是不能当皇上,焚书坑掌柜的,咱没那个狠心,你看这个劲儿!不过,有人想坑他们呢,我也不便拦着。

这么一来,可就有许争人看不起我。连好朋友都说:“伙计,你也硬正着点,说你是为人类而写作,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你太泄气了!”真的,我是泄气,我看高尔基的胡子可笑。他老人家那股子自卖自夸的劲儿,打死我也学不来。人类要等着我写文章才变体面了,那恐怕太晚了吧?我老觉得文学是有用的;拉长了说,它比任何东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说,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锅饭有用。我不能吆喝我的作品是“人类改造丸”,我也不相信把文学杀死便天下太平。我写就是了。

别人的批评呢?批评是有益处的。我爱批评,它多少给我点益处;即使完全不对,不是还让我笑一笑吗?自己写的时候仿佛是蒸馒头呢,热气腾腾,莫名其妙。及至冷眼人一看,一定看出许多错儿来。我感谢这种指摘。说的不对呢,那是他的错儿,不干我的事。我永不驳辩,这似乎是胆儿小;可是也许是我的宽宏大量。我不便往自己脸上贴金。一件事总得由两面瞧,是不是?

对于我自己的作品,我不拿她们当作宝贝。是呀,当写作的时候,我是卖了力气,我想往好了写。可是一个人的天才与经验是有限的,谁也不敢保了老写的好,连荷马也有打盹的时候。有的人呢,每一拿笔便想到自己是但丁,是莎士比亚。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天才须有自信的心。我可不敢这样,我的悲观使我看轻自己。我常想客观的估量估量自己的才力;这不易作到,我究竟不能象别人看我看得那样清楚;好吧,既不能十分看清楚了自己,也就不用装蒜,谦虚是必要的,可是装蒜也大可以不必。

对作人,我也是这样。我不希望自己是个完人,也不故意的招人家的骂。该求朋友的呢,就求;该给朋友作的呢,就作。作的好不好,咱们大家凭良心。所以我很和气,见着谁都能扯一套。可是,初次见面的人,我可是不大爱说话;特别是见着女人,我简直张不开口,我怕说错了话。在家里,我倒不十分怕太太,可是对别的女人老觉着恐慌,我不大明白妇女的心理;要是信口开河的说,我不定说出什么来呢,而妇女又爱挑眼。男人也有许多爱挑

眼的,所以初次见面,我不大愿开口。我最喜辩论,因为红着脖子粗着筋的太不幽默。我最不喜欢好吹腾的人,可并不拒绝与这样的人谈话;我不爱这样的人,但喜欢听他的吹。最好是听着他吹,吹着吹着连他自己也忘了吹到什么地方去,那才有趣。

可喜的是有好几位生朋友都这么说:“没见着阁下的时候,总以为阁下有八十多岁了。敢情阁下并不老。”是的,虽然将奔四十的人,我倒还不老。因为对事轻淡,我心中不大藏着计划,作事也无须耍手段,所以我能笑,爱笑;天真的笑多少显着年青一些。我悲观,但是不愿老声老气的悲观,那近乎“虎事”。我愿意老年轻轻的,死的时候象朵春花将残似的那样哀而不伤。我就怕什么“权威”咧,“大家”咧,“大师”咧,等等老气横秋的字眼们。我爱小孩,花草,小猫,小狗,小鱼;这些都不“虎事”。偶尔看见个穿小马褂的“小大人”,我能难受半天,特别是那种所谓聪明的孩子,让我难过。比如说,一群小孩都在那儿看变戏法儿,我也在那儿,单会有那么一两个七八岁的小老头说:“这都是假的!”这叫我立刻走开,心里堵上一大块。世界确是更“文明”了,小孩也懂事懂得早了,可是我还愿意大家傻一点,特别是小孩。假若小猫刚生下来就会捕鼠,我就不再养猫,虽然它也许是个神猫。

我不大爱说自己,这多少近乎“吹”。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不过,刚过完了年,心中还慌着,叫我写“人生于世”,实在写不出,所以就近的拿自己当材料。万一将来我不得已而作了皇上呢,这篇东西也许成为史料,等着瞧吧。

6、新年醉话

大新年的,要不喝醉一回,还算得了英雄好汉吗?喝醉而去闷睡半日,简直是白糟蹋了那点酒。喝醉必须说醉话,其重要至少等于新年必须喝醉。

醉话比诗话、词话、官话的价值都大,特别是在新年。比如你恨某人,久想骂他猴崽子一顿。可是平日的生活,以清醒温和为贵,怎好大睁白眼的骂阵一番?到了新年,有必须喝醉的机会,不乘此时节把一年的“储蓄骂”都倾泻净尽,等待何时?于是乎骂矣。一骂,心中自然痛快,且觉得颇有英雄气概。因此,来年的事业也许更顺当,更风光;在元旦或大年初二已自许为英雄,一岁之计在于春也。反之,酒只两盅,菜过五味,欲哭无泪,欲笑无由,只好哼哼唧唧噜哩噜苏,如老母鸡然,则癞狗见了也多咬你两声,岂能成为民族的英雄?

再说,处此文明世界,女扮男妆,许多许多男子大汉在家中乾纲不振,欲恢复男权,以求平等,此其时矣。你得喝醉哟,不然哪里敢!既醉,则挑鼻子弄眼,不必提名道姓,而以散文诗冷嘲,继以热骂:头发烫得像鸡窝,能孵小鸡么?曲线美,直线美又几个钱一斤?老子的钱是容易挣的?哼!诸如此类,无须管层次清楚与否,但求气势畅利。每当稍微停顿,则加一哼,哼出两道白气,这么一来,家中女性,必都惶恐。如不惶恐,则拉过一个——以老婆为最合适——打上几拳。

……

醉话之功,不至于此,要在善于运用。秘诀在这里:酒喝到八成,心中还记得“莫谈国事”,把不该说的留下;可以说的,如骂友人与恫吓女性,则以酒力充分活动想象力,务使自己成为浪漫的英雄。骂到伤心之处,宜紧紧摇头,使眼泪横流,自增杀气。

当是时也,切莫题词寄信,以免留叛逆的痕迹。必欲艺术地发泄酒性,可以在窗纸上或院壁上作画。画完题“醉墨”二字,豪放之情乃万古不朽。

7、小病

大病往往离死太近,一想便寒心,总以不患为是。即使承认病死比杀头活埋剥皮等死法光荣些,到底好死不如歹活着。半死不活的味道使盖世的英雄泪下如涌呀。拿死吓唬任何生物是不人道的。大病专会以这吓唬人,理当回避,假若不能扫除净尽。

可是小病便当另作一说了。山上的和尚思凡,比城里的学生要厉害许多。同样,楚霸王不害病则没的可说,一病便了不得。生活是种律动,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微微暗些,然后再明起来,则暗得有趣,而明乃更明;且至明过了度,忽然烧断,如百烛电灯泡然。这个,照直了说,便是小病的作用。常患些小病是必要的。

所谓小病,是在两种小药的能力圈内,阿斯匹林与清瘟解毒丸是也。这两种药所不治的病,顶好快去请大夫,或者立下遗嘱,备下棺材,也无所不可,咱们现在讲的是自己能当大夫的“小病”。这种小病,平均每个半月犯一次就挺合适。一年四季,平均犯八次小病,大概不会再患什么重病了。自然也有爱患完小病再患大病的人,那是个人的自由,不在话下。

咱们说的这类小病很有趣。健康是幸福,生活要趣味。所以应当讲说一番。

小病可以增高个人的身份。不管一家大小是靠你吃饭,还是你白吃他们,日久天长,大家总对你冷淡。假若你是挣钱的,你越尽责,人们越挑眼,好象你是条黄狗,见谁都得连忙摆尾;一尾没摆到,即使不便言明,也暗中唾你几口。不大离的你必须病一回,必得!早晨起来,哎呀,头疼!买清瘟解毒丸去,还有阿斯匹林吗?不在乎要什么,要的是这个声势,狗的地位提高了不知多少。连懂事的孩子也要闭眼想想了——这棵树可是倒不得呀!你在这时节可以发散发散狗的苦闷了,卫生的要术。你若是个白吃饭的,这个方法也一样灵验。特别是妈妈与老嫂子,一见你真需要阿斯匹林,她们会知道你没得到你所应得的尊

敬;必能设法安慰你:去听听戏,或带着孩子们看电影去吧?她们诚意的向你商量,本来你的病是吃小药饼或看电影都可以治好的,可是你的身份高多了呢。在朋友中,社会中,光景也与此略同。

此外,小病两日能自己治好,是种精神的胜利。人就是别投降给大夫。无论国医西医,一律招惹不得。头痛而去找西医,他因不能断证——你的病本来不算什么——一定嘱告你住院,而后详加检验,发现了你的小脚指头不是好东西,非割去不可。十天之后,头痛确是好了,可是足指剩了九个。国医文明些,不提小脚指头这一层,而说你气虚,一开便是二十味药,他越摸不清你的脉,越多开药,意在把病吓跑。就是不找大夫。预防大病来临,时时以小便发散之,而小病自己会治,这就等于“吃了萝卜喝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

有宜注意者:不当害这种病时,别害。头疼,大则失去一个王位,小则能惹出是非。设个比方:长官约你陪客,你说头痛不去,其结果有不易消化者。怎样利用小病,须在全部生活艺术中搜求出来。看清机会,而后一想象,及由无病而有病,利莫大焉。

这个,实际上看,社会上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差不多是一种雅好的奢侈。可是,在一个理想国里,人人应该有这个自由与享受。自然,在理想国内也许有更好的办法;不过,什么办法也不及这个浪漫,这是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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