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照执行的标准及规范
1.《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2.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3.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条文说明》(TB10601-2009) 二、一般规定
(1)隧道沉降观测的目的主要是利用观测资料的工后沉降分析结果,指导无碴轨道的铺设时间。无碴轨道铺设前,需对隧道基础沉降作系统的评估,确认其工后沉降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主体工程完工后,变形观测期不少于3个月。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适当延长观测期。
(3)评估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对原始记录资料存在疑问,需进行必要的检查。
三、沉降观测的内容
隧道工程沉降观测是指隧道内线路基础的沉降观测,即隧道的仰拱部分。其它如洞顶地表沉降、拱顶下沉、断面收敛变形等不列入本沉降观测的内容。
四、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1)隧道的进出口进行地基处理的地段,从洞口起每25m布设一个断面。
(2)隧道内一般地段沉降观测断面的布设根据地质围岩级别确定,一般情况下 Ⅲ级围岩每 400m、Ⅳ级围岩每 300m、Ⅴ级围岩每200m 布设一个观测断面。当长度不足时,每段围岩或不同衬砌段应至少布置一个断面。
(3)不良地质和复杂地质区段,观测断面的间距为一般地段的一半。
(4) 隧道洞口里程、隧路分界里程、明暗分界里程、有仰拱和无仰拱衬砌变化里程及所有设置变形缝两侧均应布置观测断面。
(5) 地应力较大、断层或隧底溶蚀破碎带、膨胀土等不良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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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地质区段,特殊基础类型的隧道段落、隧底由于承载力不足进行过换填、注浆或其它措施处理的复合地基段落适当加密布设。
(6)施工降水范围至少布设一个观测断面。
(7)长度大于 20m 的明洞,每 20m 设置一个观测断面。
(8)隧底填充或底板施工完成后,每个观测断面设置2 个沉降观测点,分别布置在隧道中线两侧各6.24m 处;明暗交界处、围岩级别、衬砌类型变化段及变形缝处每个观测断面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分别布置在隧道中线两侧各约6m和变形缝前后各0.5m处。
(9)隧道水准路线观测按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要求形成附合水准路线,沉降观测点位布设于观测断面隧道内壁两侧,水准路线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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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观测精度
沉降水准的测量精度为±1mm,读数取位至0.1mm。
六、沉降观测频度
(1)沉降观测的开始时间是在仰拱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至隧道沉降稳定,进行定期观测并详细记录观测资料、绘制沉降时程曲线。
(2)变形观测一般不少于3个月。当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沉降观测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① 第一阶段是仰拱施工结束到沉降稳定。 ② 第二阶段为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③ 第三阶段为无碴轨道铺设后3个月。
(3)每阶段的沉降观测在开始时可一般每周观测一次,以后可根据两次观测的沉降量调整沉降观测的频度,但两次的观测沉降量不宜大于1mm。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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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基础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仰拱施工完成至无碴轨道铺设前 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无碴轨道铺设完成后 观测频次 观测期限 3个月 全 程 0~1个月 1~3个月 观测周期 1次/周 1次/天 1次/周 1次/2周 备 注 3个月 七、分析评估方法及判定标准 (1)观测资料整理
① 用统一的的观测记录表做好观测数据的记录与整理。 ② 根据观测资料,及时绘制每个观测标志点的荷载——时间——沉降曲线;
(2)分析评估前应收集下列资料:
① 隧道基础沉降观测资料。
② 隧道地段的线路设计纵断面图、工程地质纵横断面图、地质勘查报告、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等相关设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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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隧道开挖地质描述及开挖围岩分级记录、IV~V 级围岩地段基底承载力检测情况、施工监控量测资料、仰拱施工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资料。
④ 施工质量控制过程和抽检情况等监理资料。
(2)隧道内无碴轨道铺设条件的评估应根据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资料及交接检验和复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3)隧道基础的沉降预测与评估方法采用路基沉降预测采用的曲线回归法,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根据隧道完成或回填土后不少于3个月的实际观测数据作多种曲线的回归分析,确定沉降变形的趋势,曲线回归的相关系数不低于 0.92。
② 沉降预测的可靠性需经过验证,间隔不少于3个月的两次预测最终沉降的差值不大于8mm。
③ 隧道完成填土或回填土后,最终的沉降预测时间满足下列条件: s(t)/s (t=∞)≥75% 式中: s(t) :预测时的沉降观测值; s(t=∞) :预测的最终沉降值。(注:沉降和时间以隧道完成后为起始点) ④ 预测的隧道基础工后沉降值不应大于15mm,并满足无砟轨道有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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