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样品存档和领用的管理,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统一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类样品的采样、封样、保管、领用等管理。 三、职责
1、经营办负责发布样品制作或按样品生产需求;
2、技术部(含开发中心)负责提供样品制作所需的图纸、工艺、配方等;
3、生产部负责样品的制作;
4、质检处负责样品的日常保存、发放管理; 四、样品的采样、保管、领用 1、提供给客户的样品
< 样品制作流程 >
客户要求 提供样品 车间制作样品 注:2份样品的质量需合格,且品质水准应相同。 2、客户提供给公司的样品 销售人员通知经营办发送样品 质检、技术、生产(2 >份)< 进行三方签样样品接收流程 质检、技术、生产 质检处 经营办领进行三方签样 接收样品 取样品1份 客户 经营办发“产提供样品 3、样品封样要求 品计划单”通知制作样品2经营办 接收样品 技术部提供图纸、工艺等 质检处 寄往客户 质检处 质检处保管保管样品 样品1份 1)须在样品上或是样品包装袋上贴上样品单,样品单上须写明样品名称、编号、签样日期、签样人、用途等信息。可在样品单备注栏上注明其他信息,如样品生产日期、取样批次、样品相关检验测试数据、有效期、所用原材料的规格、或客户提供的样品等。 2)质检处统一地点存放,统一管理和处置。 3)样品保存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需满足其保存环境。 五、样品的使用管理
1、不管是提供给客户的样品,还是客户提供给公司的样品,公司在生产产品时,都是需要按照样品进行生产的,且要达到样品品质水准。
2、针对有提供样品的情况,经营办应在“产品计划单”上注明按样品生产。
3、车间应按样品水准进行生产;质检处应按样品水准进行检验;产品入库时需单独存放。
4、样品因其对日后再生产具有参考性和重要性,因此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要注重保持其完整性并及时归还。
5、样品若是随着时间会产生变化的,如老化、硬化、变质等,在使用样品前,质检处须重新提出要求制作新的样品,且保证质量水准相同。
6、样品要报废的,质检处需提交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8、质检处对所保管的样品,都需在《样品保管登记表》上登记。
9、各部门领取样品时,需在《样品领用登记表》上登记,然后才能领取。 六、涉及表单
《样品保管登记表》、《样品领用登记表》
****限公司
2017年3月20日
***公司
样品保管登记表 (质检处)
序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人 样品名称/编号 规格 型号 数量 保存条件 用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公司
样品领用登记表
序号 领用 日期 领用人 样品名称/编号 规格 型号 用途 质检处 归还 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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