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2024-04-15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离职程序、手续办理和责任追究等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人字〔2016〕6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在册员工。

第二章 离职定义

第三条 离职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员工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公司相关工作岗位。

(一)自然离职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结束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主体双方之一不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二)主动辞职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尚未出现,员工因本人原因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经公司同意报考并考取国家公务员或全日制学校学生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三)协商解除

指劳动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尚未出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其中一方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协商调出

.

指公司同意员工调出到其他企事业法人单位工作,并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五)自动离职

指员工因本人原因主动离开公司,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审批同意而擅自离职。自动离职按照违纪解除处理。

(六)解聘辞退

指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员工因本人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公司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2.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形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公司可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七)违纪解除

指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按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八)其他情形。

第三章 离职程序

第四条 员工在自然离职、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等离职的情形下,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书面申请: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去向及离职时间等内容;若属在试用期内或被聘用且尚未订立劳动合同在一个月时限内的,应提前三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word编辑文档

(二)离职审批: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的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所在单位和直属上级部门领导应主动与离职员工谈话,了解其离职主要原因、对公司商业秘密的掌握程度以及征求对公司的建议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应挽留的骨干人员,应尽量做好劝留工作;对应当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提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建议。

(三)手续办理:

1.经批准同意离职的员工,领取《离职人员移交清册》(附件2)、《离职人员工作、物资、费用结清表》(附件3),在原工作单位完清移交手续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还款、保险、离岗体检等手续。对存在违约责任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门核定其违约赔偿费用,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门缴纳赔偿费用,履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义务。

2.完清《离职人员工作、物资、费用结清表》的离职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本人签收。人力资源部门与需要竞业限制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3.在领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十五日内,离职员工应及时转移本人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和社会保险。

第五条 员工协商调出离职,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接收单位向公司出具同意接收的商调函;

- 3 -

.

(二)员工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公司人力资源总经理审核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执行,同时公司向接收单位出具《关于转移 劳动关系的函》,本人签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六条 员工解聘辞退离职,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 员工违纪解除离职,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假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离职人员返回公司转移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关系时,应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补充完清《离职人员移交清册》、《离职人员工作、物资、费用结清表》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 离职手续

第八条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一)原所在单位工作手续移交

1.工作移交。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资料等移交至单位领导指定的人员,主要包括:

(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上级或其它业务部门);

(2)经办工作详细说明(按书面清单形式);

(3)往来客户(业务)单位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业务进展情况等;

(4)参加培训后所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word编辑文档

(5)企业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

(6)所经办工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等;

(7)直接上级认为应移交的其他工作内容。

2.物资移交。指员工工作期间所领用物品的移交,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桌钥匙、借阅资料、借用或保管的各类工具(如维修工具、移动存储器)、量具、刀具、仪器等物品。

3.财务移交。指离职员工应将保管的报表、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凭证,经办的各类项目、业务、公司应收(付)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主管领导指定的财务人员。

4.其他移交。单位主管领导认为应移交的其他事项。 (二)相关部门应完清手续

1.财务部门:核实有无借款、欠款及其他财务未清事项等。 2.保密部门:核实是否属涉密人员、是否掌握涉密信息、是否已签订脱密协议等。

3.人力资源部门:核实是否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存在专项培训违约情形,结算社保费用、注销人力资源系统权限、停发相关待遇等。

4.信息管理部门: 注销一卡通、信息帐户等相关系统权限,并收缴工作证件。

5.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岗位员工离岗体检、相关事项告知等。

- 5 -

.

6.党群工作部门:负责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等。

7.其他部门:主管领导认为应到其他部门完清的相关手续。 第九条 离职员工完清《离职人员工作、物资、费用结清表》后,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合格,方可办理其他离职相关手续。

第五章 费用结算

第十条 结算费用包括:

(一)离职人员应向公司支付的费用 1.专项培训违约金

员工在主动辞职、违纪解除等情形下离职,应向公司支付专项培训违约金。其计算公式为:

专项培训违约金总额=培训总费用×(1-已服务月份数/规定服务月份数)

其中:培训总费用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公司对员工进行数次(内外部)专业专项培训(包含进修、出国考察研修、学习、学历教育等)过程中所承担的费用总和,包括:学杂费、咨询费、差旅费(含交通、食宿、通讯费)、工资、社会保险、相关福利、补助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等。规定服务月份数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公司对员工进行(内外部)专业专项培训时,员工与公司以协议等形式所约定的服务时间(多项累加)。

员工在协商解除、协商调出的情形下离职,若公司认定其应当承担专项培训违约金责任的,按本款规定执行。

专项培训违约金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等共同负责核算追收。

word编辑文档

2.赔偿金

离职员工离职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公司规定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由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核算追收。主要包括:

(1)物品损失:公司为员工工作所配置物品,不能完好归还;

(2)物品遗失:由公司出资购买的物品遗失,应照价赔偿;

(3)员工拖欠公司未付的借款、扣款等; (4)其他应赔偿的费用。 3.竞业限制赔偿金

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等按《竞业限制协议》执行。

(二)公司应支付给离职员工的费用

1.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分配)有关办法,离职员工离职前应获取的有关劳动报酬。

2.一次性经济补偿:公司应支付给离职人员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3.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执行的补偿。 4.其他费用:公司应支付给离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费用。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如员工故意违反劳动

- 7 -

.

(工作)纪律或消极怠工,或因失职、渎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妥善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离职人员在离职后的一年内,经追查若发现所移交的财物有亏空或存在欺瞒舞弊等事实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接收人、监交人有知情不报或过失行为的,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离职人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应当向公司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其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word编辑文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