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市生态环境用水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水作为基础性、战略性的自然资源,在流域和区域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受人口增长、城镇化进度以及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形成了与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城镇化特点相适应的用水结构,在不断的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着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由于传统的水资源管理和用水供需管理方式的影响,特别是我国持续很久的城市与农林二元经济结构的深刻影响,导致我国普遍存在的用水结构中生态环境用水量严重缺失,也严重影响了城镇发展的进程和市容品位的提高,也从根本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并相应的降低了城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品位。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一论断是我国今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为了全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和目标,其中
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城市生态环境用水工程建设。
一、城市生态环境用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城市生态环境用水是生态环境需水量的一部分,而且是比重较大的部分。关于生态环境用水量的概念比较广泛,河北工程大学水电学院石萍论述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她的归纳性论述是:生态环境需水量是指实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退化生态系统重建,天然生态环境系统的维持,人工生态环境系统的建设对天然降水和径流性水资源的需求,这种生态环境用水的需求是多元的,它包括水量、水质、水温、水深、流速等许多影响生物生存的水生态因素在内的综合体。其中水量的需求由三部分组成:静态储水量、动态消耗量、动态流动量。本文所指的城市生态环境用水量是《中国水资源公报》中所统计的生态环境用水量,主要包括人为措施供给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用水。
(一)、生态环境用水现状
根据2010年全国水资源公报统计显示,全国总用水量为5910m3,其中生活用水量为727亿m3,占12.3%,工业用水量1400.7亿m3,占23.7%,农业用水量为3664.2亿m3,占62.0%,生态环境用水量为118.2 m3,占2.0%。就全国而言,在总用水量中生态环境用水只占2.0%,按国际惯例生态环境用水至少应占总用水量的10%以上为标准,就欠账8%,其水量为473亿m3。到2030年全国总用水量为7000亿m3,生态环境用水量应为700亿m3。在全国十大流域片分区中,生态环境用水量只占0.4%~3.4%.在全国(大陆)三十一个省级行政区中生态环境用水量等于或超过10%的只有三个,即北京10%,山东20.6%,河南10.7%,可见我国绝大部分省区生态环境用水量均存在欠账问题,其建设任务十分艰巨。辽宁省近常年总用水量为144亿m3,生态环境用水量3.4亿m3,占2.4%,
欠账比重较大,按现状供水量145亿m3计算,生态环境用水量还欠11.0亿m3。其建设任务也同样十分艰巨。
(二)、生态环境用水存在的问题
全国生态环境用水欠账较多的主要原因有如下方面:
1、历史原因
由于我国近代历史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城市与农村的二元经济结构,这种特定的“二元经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然有效保证和加速了国家工业化需要的资本原始积累的数量和速度,但同时也严重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被行政手段固化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低效劳动。导致全社会生产要素人为地向城市集中,固化了传统农业与现代工业、乡村与城市的巨大差异。致使我国乡村传统农业与城市现代工业发展的失衡也较一般发展中国家更为严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这种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反映到国家上层建筑在各种社会管理体制和职能上也相应形成了巨大差异。在水资源的管理体制上就必然形成了农村与城市的分割,部门孤立,交叉多元,也就形成了多部门管水,称为多龙管水的分割局面。必然形成在城市中水除了主要供给生活及少量的浇灌花草树木外,很少向城市供生态环境用水。即使在特立的地区,特立的历史时刻修建了城市运河,护城河,其功能也因水量不足而不能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如沈阳的北运河,八十年代初修建的南运河等。到现在我国在国家水利部还设有农水司,省、市、县均设有农村水利处、科、股等机构。仍然停留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之中。而这样的机构已经过去十五年之多,当时任水利部部长的钮茂生提出了“做好城市水利工作”的带有高瞻远瞩战略眼光的水利工作方向和目标,并写进了国家水利部机构改革“三元”方案中。近些年由于开放的影响,城市水环境用水的相应工程建设应运而生,但也只是小打小闹,没有与城市五大体系建设相伴建设。导致了城市生态环境用水严重欠缺。城市因水而提高的品位也就严重缺失了。
2、水行政管理没有完全行使到位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国家进行了近十次的机构改革,法律和机构设置当中,都已将国家、省、市、县级水利管理机构,列入政府组成 命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但在具体职能界定时,在某些机构仍然停留在水行业管理,没有完全履行到水行政管理职能上来,如农村水利工作中的喷灌,只负责农村中农田、农业灌溉,而城市中的花草树木和城市中应建设的取地下水喷水方式的景观建设都在各自为政中进行。更不用谈水统一调度工作,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度。因此,涉水的行政管理没有完全理顺到按照水的循环规律上来,也是影响城市生态用水工程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3、全方位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严重缺位
在过去数十年中完成的众多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相应的各种水资源的长远
规划中,基本上没有城市生态用水规划,因此,也基本上没有开展包括城市生态用水的配置工程规划,只是近几年才开始注重在水资源的各种规划和优化配置工程规划中增加了这方面内容。其中有些城市再增加生态环境用水工程建设相对比较困难,因为过去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城市生态环境用水工程规划也严重缺位。只能在城市外围或者城区适合部位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生态用水工程。而且因其供水量很小,对城市的环境影响十分有限,未能达到应有的环境效应。达不到适合人类居住的湿度要求,造成非降水季节空气干旱,无法抑制灰尘和扬沙。导致人们的生活品味下降。这种严重的城市水环境因水资源配置规划工程不到位问题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
4、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同生产与生活用水争水矛盾挤占了环境用水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水库调节的水量占绝大部分,大量的水库建设在流域或者区域的防洪、城乡供水、灌溉、发电、航运和水产养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以及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争水生产用水大量挤占生态环境用水等现象日趋严峻,已造成较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近些年虽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开始着手建设城市生态环境用水工程,但由于受城市建筑密度等因素特别是城市水环境用水的收费政策等的影响,城市水环境用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二、加快向城市生态环境用水工程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