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种植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疏林 亩,种植生姜。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出租、摞荒,不得转作非农业用途,只能按照规定种植。
2、 所有种植所需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3、立秋以后,生姜的肥水管理要兼顾树木的技术管理规程。
二、承包年限及续约条件
1.承包年限为 年。自2016 年 月 日起至2016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要求续包时,应于本协议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面积地点
该土地位于第 作业区,第 号地。四至为冬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付款方式
1.每亩疏林地承包费为 元;
2.承包费交款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将所有承包费一次性交给甲方。每亩上交甲方 元。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护乙方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2.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受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干涉 。
3.给乙方提供现有的水利灌溉设施。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生产经营。
2.有权自行处理农副产品。
3.不得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作物。
七、违约责任
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将土地另行发包,定金不予返还。
八、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一经签订,受法律保护。 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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