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检修规程
目录
1、总则---------------------------------------------------------------------------1 2、检修内容---------------------------------------------------------------------1 3、检修与质量标准------------------------------------------------------------2 4、验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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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1 本规程规定了石油化工设备保温保冷的检修周期与内容、检修与质量标准及验收。
1.1.2 本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设备及管道介质温度范围为-196 ~ +850℃的外部绝热工程的检修。
本规程不适用于炉窑和锅炉的内衬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 1.2 编写修订依据
GB 4272-9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GB/T 11790-1996 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
GBJ 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招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8175-87 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 GB/T 15586-1995 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 SH 3010-2003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防热技术规范 2. 检修周期与内容
具有下列工况之一的绝热工程必须进行检修:
2.1 设备、管道的保温外表面散热损失超过附录A表A1或表A2数值的1.2倍。
2.2 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外表面局部温度超过设计温度30℃。 2.3 保护层破损或者出现漏雨、渗水现象。
2.4 金属保护层的表面防腐涂层或者玻璃布保护层上的漆膜明显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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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设备及管道保冷,其保冷层表面出现结霜或结露现象。 2.6 绝热系统中的支、吊架等部件破损或严重错位。 3 检修与质量标准 3.1 检修前的准备
3.1.1备齐必要的图纸资料。
3.1.2 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必要时抽样检测。
3.1.3 设备及管道绝热施工必须在试压、除垢、除锈、涂漆、固定等工序合格后方能进行。
3.1.4 根据施工环境做好人身安全保护工作,使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 材料性能与选用 3.2.1 绝热层 3.2.1.1 保温材料
a. 在平均温度小于等于623K(350℃)时,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0.12W/(m·K)[0.103kcal/m·h·℃],并有明确的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统方程式或图表供用户计算。
对于松散或可压缩的保温材料及其制品,应有在使用密度下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供用户计算。
b. 保温材料密度不得大于350kg/m3。
c. 除软质、半硬质、散装材料外,硬质无机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3MPa,有机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MPa。
d. 保温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必须高于正常操作时的介质最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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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e. 绝热材料的产品说明宜注明不燃性和自熄性、含水率、吸湿率、热膨胀系数、收缩率、抗折强度、环保安全性能、腐蚀性及耐腐蚀性等性能。
f. 绝热材料应化学性能稳定,对金属不得有腐蚀作用。当用在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其氯离子(Cl-)含量允许范围见图1。
g. 纤维类绝热材料中大于等于0.5mm的渣球含量应为:矿渣棉小于10%;岩棉小于6%;玻璃棉小于0.4%。直径小于0.3mm的多孔性颗粒类绝热材料不宜使用。 3.2.1.2 保冷材料
a. 在物化性能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选用经济的保冷材料或制品;材料或制品宜为闭孔型;吸水率及吸湿率低;比热容较大;耐低温性能好;具有阻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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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泡沫塑料及其制品的常温导热系数值应不大于0.0442W/(m·K);密度应不大于60kg/m3;吸水性应不大于0.2kg/m2;并应具有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小于30。硬质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应不小于0.147MPa。
c. 泡沫玻璃及其制品的常温导热系数值应不大于0.064W/(m·K);密度应不大于180kg/m3;吸水率应不大于0.2%。
d. 确需采用导热系数小、容重轻、能在一定低温下使用的一般保温材料作为保冷层材料时,则对其防水、防潮的设计和施工更应严格要求,以免保冷层因吸水、吸潮而失效或破坏。
e. 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对设备和管道无腐蚀作用,当遭受火灾时,不致大量逸散有毒气体。
f. 耐低温性能好,在低温情况下使用不易变脆。
g. 根据选用的保冷层材料特性,采用与其特性相适应的粘结剂、密封剂和耐磨剂配套使用。
h. 保冷材料的产品说明宜注明不燃生和自熄性、含水率、吸湿率、热膨胀系数、收缩率、抗折强度、环保安全性能、腐蚀性及耐腐蚀性等性能。
3.2.2 防潮层材料应蒸汽渗透率低,防水、防潮力强,密封性能好、有一定的耐温性。(软化温度不低于65℃),夏天不软化,不流淌;有一定的抗冻性,冬天不开裂不脱落,粘接性能好,施工方便,干固后表面能硬化。
3.2.3 保护层材料应具有防水、防湿性,不易燃烧,化学稳定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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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高,外形整齐美观,使用年限长。
3.2.4 使用周期短的设备与管道宜采用纤维类制品保温。 3.2.5 使用周期长的设备与管道宜采用硬质材料保温。
3.2.6 管径φ≥159mm管道采用纤维缝毡制品保温时,宜加披肩。披肩厚为保温层的1/2,披肩宽为保温层周工的1/4~1/3。
3.2.7 高温设备与管道保温宜采用复合结构,一般内设硅酸铝,外包岩棉或超细玻璃棉。
3.2.8 埋地管道不应采用软质或半软质材料保温。 3.2.9 球摃绝热宜采用聚乙烯泡沫塑料材料。 3.2.10 深冷保冷宜采用泡沫玻璃。 3.3 施工要求与质量标准
3.3.1 设备及管道无论在热状态或冷状态都可以进行保温施工,但保冷应在注入冷介质之前施工。
3.3.2需要定期检测的测厚点,应自测厚点中心线起两侧各留出150mm的距离;法兰、阀门等管件与管道的连接处应留出150mm的距离;法兰、阀门等管件与管道的连接处应留有拆卸间隙,预留尺寸为螺栓长度加25mm。
3.3.3 焊缝、阀门等预留部位的保温应采取另外的保温结构,以拆卸时不损坏两侧的保温结构为宜。推荐使用矿物纤维包扎结构。焊缝处采用金属外护时,纵缝应采用箱式卡扣连接,其间距应不超过200mm。阀门宜采用可拆盒式结构。
3.3.4 加强绝热材料管理,杜绝水浸、雨淋现象发生,雨天不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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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施工。轻微淋湿必须晒干,否则不允许上保护层,严重淋湿和浸泡过的材料应作废料处理。
3.3.5 硬质保温层厚度超100mm,软质保温层厚度超80mm,保冷层厚度超80mm时,应采用双层或多层绝热结构。
3.3.6 选用矿物棉缝毡为绝热材料时,其设计厚度应增加施工压缩量20%~30%。
3.3.7 立式设备或垂直管道绝热要设支承环,其宽度应小于绝热层厚度10mm,其间距:当采用软质缝毡时应为1~1.5m;当采用硬质和半硬质制品时应为3~5m。
3.3.8 当设备绝热采用销钉或钩钉时,其间距不应大于350mm,每平方米面积上的销钉和钩钉数为:侧部不应少于6个,底部不应少于8个。
3.3.9 在保冷结构中,销钉或钩钉不得穿透保冷层。
3.3.10 硬质保温材料应按粘接法拼砌施工,粘结剂强度应大于保温制品本身。如使用矿物棉则必须塞满接缝的全厚度。
3.3.11 管道的支吊架处应保温,其托架尺寸应大于保温厚度,如使用硬质保温材料时,支吊架处应充填散状纤维材料。
3.3.12 绝热层施工同层应错缝,内外层应压缝,其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0mm。水平管道纵缝不得在上下90°范围内。当大管径采用多块硬质瓦块制品时,可以不受此限制,但应偏离垂直中线位置。 3.3.13 管道采用捆扎结构时应逐层进行。DN≤100mm的管道宜采用20#或18#镀锌铁丝,DN125~450mm的管道宜采用16#或14#镀锌铁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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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450mm的管道及设备宜用打包钢带紧固,选用钢带规格为:厚0.5mm,宽15~20mm,上述捆扎间距要求见附录K。
3.3.14 绝热层的拼缝宽度,当作为保温层时,不得大于5mm,当作为保冷层时,不得大于2mm。
3.3.15 保温设备及管道上的附件,当设计无规定时,可不必保温。保冷设备及管道上的附件,必须进行保冷,其保冷层长度不得小于保冷层厚度的4倍或敷设至垫木处。
3.3.16 防潮层以冷法施工为主。当用沥青玛蹄脂玻璃布,绝热层为无机材料(泡沫玻璃除外)时,方可采用热法施工,沥青玛蹄脂的配方见附录L。玻璃布规格见附录H,其组成为:
第一层石油沥青玛蹄脂,厚度3mm。
第二层中碱粗格平纹玻璃布,厚度0.1~0.2mm。 第三层石油沥青玛蹄脂,厚度3mm。 3.3.17 金属保护层
3.3.17.1 黑铁皮作保护层时,其内外表必须涂刷防锈涂料。镀锌铁皮与铝皮一般不作防腐蚀处理。
3.3.17.2 水平管道金属护壳的环向接缝应顺管道坡向。环向接口向低处。其纵向接缝应布置在水平中心线的下方15°~45°处,缝口朝下。当侧面或底部有障碍物时,纵向接缝可移至管道水平中心线的上方60°以内处。直管段其纵缝各节一般应连接成直线。
3.3.17.3 管道金属保护层的环缝应起鼓搭接,搭接尺寸不得少于50mm。纵缝除设防潮层结构不准采用螺钉固定外,应以封闭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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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规整美观为准,根据具体条件其固定结构自行决定。用自攻螺钉固定时,螺钉间距不应大于200mm,螺钉规格为M4×16mm,螺孔φ3.2mm。
3.3.17.4 立式设备与垂直管道上的金属保护层连接,应分段固定在支承件上。在同一段内的保护层联结,应交替采用固定结构和插接结构。当采用螺钉固定时,每块保护皮上的固定螺仃不应少于2个。 3.3.17.5 设备封头与管道弯头上的金属保护层庆按形状大小进行分瓣下料,采用咬口结构。
3.3.18 玻璃布缠绕式保护层,其重叠部分应大于带宽的1/2。缠绕应裹紧,不得有松脱、翻边、皱褶和鼓包,起点和终点必须用镀锌铁丝捆扎牢固,并应密封。玻璃布规格见附录H。刷漆分两次进行。要求漆层均匀,第一层漆彻底干后再刷第二层漆。 3.3.19 抹面保护层
3.3.19.1 抹面保护层的灰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密度不得大于1000kg/m3。 b. 抗压强度不得小于784kPa。 c. 烧失量不得大于12%。
d. 干燥后(冷状态下)不产生裂缝、脱壳。 e. 不得对金属产生腐蚀。
3.3.19.2 抹面保护层配方选用见表17。 3.3.19.3 抹面保护层厚度见表18。 4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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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保温工程检修应按本规格的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间验收)和竣工后进行验收。其检测布点的要求如下:
4.1.1 设备保温面积每50m2抽查3个;小于50m2时,也不得少于3处。
4.1.2 管道保温长度每50m2抽查3个;小于50m2时,也不得少于3处。
4.1.3 上述其中有1处不合格时,可就近加倍取点复查,仍有1/2不合格时,则被认定为质量不合格。 4.2 绝热结构的固定检查
4.2.1 托架(抱箍)、支承环(板)、销钉、钩钉、捆扎铁丝、钢带等的规格、安装位置,间距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4.2.2 振动部位的自锁垫圈不得外滑,螺栓、螺母应有防松扣措施。 4.2.3 垂直管道及平壁的金属保护层必须设置防滑坠支承件。 4.3 绝热层的检查
4.3.1 硬质瓦块湿砌时必须灰浆饱满。干砌时必须用矿物棉填实。砌缝不得大于5mm。
4.3.2 绝热层厚度的检查、绝热层安装厚度允许偏差见附录O。 4.3.3 绝热层的安装容重不得超过设计容重±10%。 4.3.4 阀门、法兰、人孔等的保温是否影响拆卸和开启。 4.3.5 检查膨胀缝的留设和保温是否合理。 4.4 防潮层的检查
4.4.1 防潮层应密实,表面应平整、无气泡、翘口、脱层开裂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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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总厚度不得小于5mm。 4.5 保护层的检查
4.5.1 保护支的外观质量要求见附录P。
4.5.2管道金属护壳的环向接缝应与管道轴线保持垂直,纵向接缝应与管道轴线保持平行,且在无障碍的情况下,应成一条直线。 4.5.3 金属护壳的接缝方向应与管道(设备)的坡度方向一致。 4.5.4 金属保护层的搭接尺寸:
4.5.4.1 设备及管道不得小于20mm,膨胀处不得小于50mm。 4.5.4.2 露天或潮湿环境下不得小于50mm,膨胀处不得小于75mm。 4.5.4.3 管径DN250mm以上的高温管道直管段与弯头金属护壳塔接不得小于75mm。
4.5.4.4 设备平壁面金属护壳的插接尺寸不得小于20mm。 4.6 测试
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外表面散热损失必须符合附录A表A1或表A2的规定或者设计要求。 4.7 提交技术资料
绝热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4.7.1 绝热材料合格证或理化性能试验报告。
4.7.2 浇筑、喷涂绝热层的施工配料及技术性检验报告。 4.7.3 抹面保护层灰浆材料配比及其技术性能检验报告。 4.7.4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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