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使用,保证签约质量,防范合同风险,防止利用合同损害集团公司权益,制定本办法。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遵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本办法所称“所属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办事处、筹建处、子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意向书等一切具有合同实质要件的文件、文书,如借贷合同、担保合同、买卖合同、投资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等。
签订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交易均应当签署书面合同。签署书面合同必须履行合同会签手续。按照《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鲁能集团政法[2005]147号)有关规定,需填写《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的应当填写《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印模见附件2),不得用集团公司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和部门公章等代替。
金融机构对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有特殊用印要求的,可遵照执行。财务部门应对有关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切实防范风险。
第五条 涉及外国、国际组织、港澳台地区等的涉外合同,可以根据国际惯例和对等原则不使用合同专用章。因特殊业务需要也可以不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 不使用合同专用章签署合同,仍然要履行会签手续,填写《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并在会签单上特别注明不使用合同专用章的理由,并须经总裁审批。
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盖集团公司公章的,公章管理部门要审查合同会签手续是否完备。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能用印。
第七条 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是合同专用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合同专用章由其法律部门或者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保管、使用。 第八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刻制合同专用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印鉴规格、样式及要求办理,不得自行决定。
刻制完成后7日内将印模报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备案。
第九条 不得使用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或者信笺签署合同,合同管理人员不得保留或者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或者信笺。
第十条 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合同专用章。确因业务需要刻制多枚合同专用章的,应该统一刻制、统一编号、统一备案下发,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加盖合同专用章时审查是否有会签单,没有合同会签单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当保存会签单和合同文本原件或副本。必要时,移交公司专门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第十二条 除非确有必要,并经总裁(总经理)书面授权,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约,也不得携带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外出签约。
经总裁(总经理)书面批准并授权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约的,合同承办人须向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提交合同专用章借用单。必要时,合同管理人员要随行。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确定专门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由专人保管本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并建立相应的合同专用章管理、使用制度。有条件的要用专门的保险柜(厨)保管。
第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管理机构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登记制度和台账,掌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实现内部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 合同专用章被盗或遗失,必须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并向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做出书面汇报。
第十七条 各单位需要增刻和变更合同专用章,须依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刻制。
合同专用章变更后,应将报废的合同专用章按照国家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缴销,不得私自留用;同时应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公告,并尽可能多地告知有业务往来关系特别是有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合同专用章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 合同专用章遗失的声明、变更公告等公开广告、说明、宣传、通知等,一般不得出现合同专用章的印模,防止被伪造。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下发之前已经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的,应将本单位现在使用合同专用章的情况、印模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报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备案。
第二十条 已制订合同专用章制度的,不得与本办法相冲突。凡因使用和管理合同专用章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鲁能集团政法[2005]147号)中附件3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经济法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
附件2: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印模
附件1:
集团公司合同审批单
归档号: 合 同 内 容 合同标的额 甲方: 签约对乙方: 方名称 丙方: 部门名称 承办 部门 财 务 部 意 见 监 审 部 意 见 资信情况: 资信情况: 资信情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 话 承 办 人 部门意见 经 法 部 意 见 分 管 领 导 意 见 不使用合同专用章时还需填写以下内容 原因或者理由: 总裁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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