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5]55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01 【实施日期】2015.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5〕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冬、春季节是大气污染的高发期,也是重污染天气频发时期,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综合控制措施,切实组织好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 / 2
二、突出重点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各地要开展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煤场、渣场封闭措施,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超标排放、煤炭质量不合格的行为。发展改革、经信、环保、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监管,严防、严查、严控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燃烧使用,要采取“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定期公开煤质、治污设施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实行封闭施工。施工作业阶段要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配置洒水、喷淋、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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