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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024-06-10 来源:乌哈旅游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关键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深造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文明户、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人事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二)关键干部选任: 1、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2、教研组短、年级副组长和班主任的甄选与选任;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基础建设、修理项目的立项;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小额度资金采用:

1、10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0元以上基础建设和修理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关键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推行校长负责制,秉持党组织参予关键性问题的决策,使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同意形式彰显集体意志,不以转贴、会签或个别草案等形式替代集体议事和会议同意。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关键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努力做到:(1)学校关键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展开个别筹划,充份交换意见,明确提出化解学校关键性问题的初步意见。(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汇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强化调查研究,为充份探讨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关键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推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努力做到: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展开探讨充份汇报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份探讨

在充分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作出决策。(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作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

(l)对学校同意的关键性事项,除国家机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行的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意见反馈或申报。

(2)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即校长是第一负责人,党政工通力合作。

本制度自校务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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