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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事故调查报告

2022-05-24 来源:乌哈旅游


戴家田煤矿西翼运输上山 4.28事故调查报告

20138日21时40分,我公司承建的戴家田煤矿西翼风井场区运输上山发生一起雷击导致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运输上山明槽段被摧毁(K0-15m帽体拱部跨落、K16-52m井筒严重变形开裂),地面部分建筑物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4月28日23时许,我公司接到事故汇报,公司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公司副总经理率安监处、安全与通风管理部相关人员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会同建设单位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前施工项目概况

戴家田项目部西翼风井场区属雷击高发区,现施工有运输上山、轨道上山、回风上山、1400回风石门四条井筒。因马场煤矿发生“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我项目部按照股份公司、毕节中城能源公司要求已于3月13日全部停建。根据中城能源公司安排对已施工井筒构筑密闭,项目部编制措施(详见《戴家田煤矿西翼运输上山施工永久密闭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将西翼风井场区运输上山、回风上山、1400回风石门三条井筒密闭,轨道上山仅维持正常通风和排水工作。截止密闭前,运输上山已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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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276m,3月29日已密闭;轨道上山已施工243m;回风上山已施工110m,3月30日已密闭;1400回风石门已施工413m,3月28日已密闭。 二、事故经过

4月28日晚,西翼风井场区出现雷电天气。当晚根据工作安排,宋文祥、肖仕华负责巡查场区安保工作。21时40分,当两人巡视至回风上山绞车房处时,亲眼目睹一道闪电击中运输上山井筒明槽浇灌段约6m处,随即发生爆炸,将明槽段井筒摧毁。两人立即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随即向建设单位、公司汇报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股份公司、毕节中城能源公司、新建业公司初步调查分析,此次事故为一起重大瓦斯爆炸未遂事故。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雷击通过运输上山明槽段金属导体击中密闭井筒,产生火源引发密闭内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措施编制人、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签字。 2、措施未提及施工密闭切断入井风管、水管、轨道等金属导体。

3、措施原定施工两道密闭,建设单位审批时仅同意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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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一道。

4、施工密闭采用红砖砌筑,强度较差。 5、施工时未完全切断入井金属导体。

6、施工完毕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仅现场查看,未履行验收签字手续。

7、针对密闭施工事宜,建设单位于3月26日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专业会,明确所有需密闭井筒必须切断入井管线等金属导体。会后戴家田项目部未严格按会议要求执行,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严格现场监督落实。

五、防范措施

1、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对已构筑密闭进行检查,切断所有入井金属导体。

2、项目部编制措施对回风 1400回风石门增建一道密闭。

3、项目部立即编制运输上山修复措施报公司审批,待瓦斯排放完毕,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修复工作。

4、建设单位针对施工场区位于雷击高发区,增设避雷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公司所属各单位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雨季三防”设施构建、已构筑密闭完好及观察检测情况。

6、加强技术管理,规程措施编制必须结合施工现状,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编制、内审、报批、贯彻、签字、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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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整改完毕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8、严格执行建业发„2013‟104号关于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施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必须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

六、事故处理意见

待股份公司事故调查组分析、调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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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建业公司安监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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