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素养要求
一、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对待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的基本态度。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是教师的一种道德信念,它是以共产主义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与对教育价值的深刻认识为基础的,它是教师正确认识教师职业、献身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内驱力。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求教师必须具有坚定的事业心与较强的荣誉感。教师的事业心与荣誉感在教育工作中有着重大的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只有当他们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不可缺少的职业时,他才能满腔热情地投身到培养学生的教育工作中,并为培养人才贡献自己的一切。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还要求教师发扬蜡烛精神,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终身献身教育,并用自己的智慧钥匙,打开学生踏入科学文化宝库的大门;用自己的崇高品德与健全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党与人民的安排,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把自己的智慧与才能无私地奉献给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热爱学生
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教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的具体表现,也是教师对待自己的劳动对象的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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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与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地去教育好学生。孔子所说的“爱之,能勿劳乎?忠言,能勿诲乎?”就是这个意思。
师爱不同于母爱,师爱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教师在履行其培养人的职责时所产生的感情,它根植于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发源于教师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责任心,因而这种爱已经超出了个人情感的狭小圈子,而与整个社会事业联系在一起。
教师对学生的爱不仅影响着教学效果,而且也影响着学生的发展。这已为具体的教育实践与实验所证明。那么,热爱学生对教师有什么要求呢?
热爱学生,要求教师首先要了解学生,这是教师教育学生的前提与基础。乌申斯基曾说过“如果教师要多方面来培养人,那么他首先应该在多方面了解学生”。
热爱学生,还要求教师要尊重与严格要求学生。尊重与严格要求学生并不矛盾,这两者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热爱学生,还要求教师要公平地对待学生。俄罗斯有句谚语:“漂亮的孩子人人都喜爱,而爱难看的孩子才是真正的爱。”这就要求教师要以宽宏的胸怀爱护学生,力求做到使每一个学生都感到自己所付出的努力能得到教师的公正评价。
三、团结协作
团结协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又一个方面,是教师对待其所属的劳动集体的基本态度。
教师的劳动是一种群体性与个体性相结合的劳动,学生的成长主要是教师集体劳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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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搞好教育工作,不仅要求教师要正确处理好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还要正确处理与教师集体之间的关系。只有团结一致的教师集体,才能保证教育的一致性与完整性,才能使教育工作有效地进行,才能使教师集体给学生集体以良好的道德影响。
团结协作就要求教师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用集体主义原则来调节教师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其他教师的关系。
团结协作还要求教师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要善于肯定同事取得的成绩,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等。
四、以身作则
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对待自己的基本态度。
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手段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人格以及言行举止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个层次的学生都自觉不自觉地以教师为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重要参照对象。人们常说的“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就充分说明了教师的言行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诚如乌申斯基所说:教师的人格对于年轻的心灵来说,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与奖励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有益于发展的阳光,教师的人格是教育事业的一切。这就决定了教师必须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以身作则就要求教师必须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教师完美人格的一种表现,这种完美的人格要求教师要带头践行自己所提倡的道德标准与价值观念。
以身作则也要求教师要使用文明语言。语言是思想的外壳,是教师交流思想、传递信息、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工具,因此教师的语言一定要文明。语言美不仅要求语言要文雅,而且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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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准确、生动、富有教育意义,这就要求教师在语言修养上多下功夫。
以身作则还要求教师要仪表端庄、朴素大方。教师的仪表包括衣着、发式、教态等,都有较大的示范性,教师的仪表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着一个人的修养、品德、作风与气质。因此教师在这方面一定要注意与检点自己,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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