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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员工管理制度

2023-04-27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1、公司仅接收以下两种类型的实习人员:

第一类:毕业实习,指学生在临毕业前的一个学期,经公司招聘流程筛选录用到公司进行的实习。

第二类:高校实习,高校推荐的以学习或实践为目的,到公司进行的实习。接收时间:每年1月—6月,逾期不予接收。

2、实习人员到公司实习需提交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学校推荐表,并签订实习协议。

3、实习期间公司要加强对实习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止公司商业秘密、内部信息、资料外泄等。

4、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必须与正式员工一样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佩戴实习人员工作证件,按照实习岗位要求,服从管理,规范工作。承担因自身违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5、实习人员若需要公司出具实习鉴定等相关证明,须出具学校要求的实习鉴定表等资料,并如实填写基本资料和实习内容,提交部门负责人填写实习评定后,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进行相应审批后盖章。

6、实习补贴:

毕业实习:毕业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发放实习补贴:960元/月。 高校实习:该类实习人员同我公司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超过实习期限即终止实习关系,公司不提供生活、交通、食宿等补

贴,同时亦不收取任何指导费用。

7、实习补贴根据实习人员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实习期间享受公司相关福利待遇。

8、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如需返校,返校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上(含)的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返校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按照考勤管理办法进行正常手续请假。假期结束未能按时返回公司的,需电话告知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9、毕业实习人员在实习期结束后,需按时提交毕业证书,无毕业证书的自动终止劳动关系。

10、毕业实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不等,不足两个月的实习期可相应冲减试用期,提交毕业证书后,进入试用转正程序;满两个月的毕业实习人员在向公司提交毕业证书后,经考核合格直接予以转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1、实习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被证明不具备实习条件的,公司有权终止实习。

12、实习期间公司和实习方其中一方终止实习都必须提前三天向对方提出,需办理终止实习手续,但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13、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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