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0.4KV干式变压器
技 术 规 范 书
2016年10月12日
1.范 围
1.1总则
1.l.1本规范书适用于低压干式变压器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若供方所使用的标准与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3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需方就可以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1.4本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规范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供方的工作范围
1.2.1 供方至少必须按下列项目提供干式变压器、附属设备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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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
(2)制造
(3)装配
(4)工厂清洗和涂层
(5)材料试验
(6)设计试验
(7)生产试验
(8)包装
(9)检验
(10)运输及现场交货
(11)现场服务
2.技术标准
2.1变压器引用下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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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和高压试验技术》GB311.1-6-83
《干式电力变压器》GB6450-86
《三相树脂绝缘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条件》ZBK41003-88
《外壳防护等级》GB4208
《电力变压器》GB1094.1-5-85
2.2.如果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低于供方的标准时,供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提请需方许可,同时,供方应提供技术先进和更可靠的设计或材料。
2.3.若指定的标准、法规或本规范书之间发生任何明显差异时,供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这些差异的解决办法。
3.技术规范和性能参数
3..1使用环境要求:
极端最高温度:40.7℃
极端最低温度:-20℃
最热月平均气温: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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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冷月平均气温:4.2℃
年平均温度日较差:10.6℃
年平均温度日较差:27.9℃
年平均大气压:1011.0hPa
年平均风速:2.2m/s
最大瞬时风速:21.1m/s
一般风力:2级
3.2 技术规范
(1)额定容量: SC(B)10-1000/10kV (2)额定电压:10±2×2.5%/0.4kV
(3)相数:三相
(4)频率:50HZ
(5)绝缘等级:F级
1000kVA 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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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冷却方式:AN/AF
(7)绝缘水平:
二次绕组交流耐压:AC 3kV
二次绕组冲击耐压:AC 5KV
一次绕组交流耐压:AC 35kV
一次绕组冲击耐压:AC 75kV
(8)调压范围:±2×2.5%
(9)联结组标号:D,yn11
(10)阻抗电压:6%
(11)绕组材料:高压线圈采用高强度漆包铜线绕制,低压绕组采用铜箔。
(12)局部放电量:≤5PC
(13)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IP32(外壳尺寸:宽*高*深 1900*1850*1350,轮距为820mm 颜色待定)
(14)风扇形式:采用帘式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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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性能参数
3.3.1铁芯用优质高导磁冷轧硅钢片制成,采用纵向“阶梯叠”结构。无毛刺,铁芯应压紧并采用浸漆分层绝缘以减少涡流损失。
3.3.2铁芯的磁通密度选择在变压器在强迫风冷运行时,不会饱和。
3.3.3变压器绝缘水平为H级,绝缘按连续运行设计。当变压器按最大额定容量运行时,其最高温升不应超过125K。
3.3.3 承受短路能力,应执行GB1094.5-85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变压器能承受低压侧出口三相短路,高压侧母线为无穷大电源供给的短路电流,绕组不变形,部件不发生损坏当低压侧出口处发生直接短路时,干式变压器的铁芯、线圈及绝缘不应损坏。
3.3.4 负载能力,自然空气冷却(AN)时,在第3.6节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安装在柜体内的变压器,应连续输出 100%的额定容量;强迫空气冷却(AF)时,在同样条件下,变压器输出容量应达到150%以上,并能保证长期运行。铭牌上应标明AN/AF的输出,容量。
3.3.5 温升极限,干式变压器的温升极限应满足GB6450-86中的要求。
3.3.6 整机运行噪声,应不大于 55dB(A)(测量点在距离外壳 1米处)。
3.3.7 散热性能好,机械强度要高,不会因绕组温度变化,而造成变压器在保证寿命内出现线筒表面的龟裂。变压器外壳形式能使外界空气以循环方式直接冷却铁芯和线圈。
3.3.8自动温度控制装置(SGM-WSB3)应具备抗无线电干扰的能力,且固定在变压器的外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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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显示屏露在外罩外,以便观测显示屏上信息。温控器除显示三相绕组温度变化外,还具有故障报警、超温声光报警、超温跳闸报警等控制功能。自动温度控制装置能提供4~20mA或与上位机的通讯接口,以便从上位机对变压器各相绕组温度输出、超温报警、冷却风扇启停状态等信号进行监控,同时提供二对超温报警辅助接点,信号接至接线盒内端子排。另温控箱启动风机的温度可整定。超温报警及超温跳闸输出采用继电器触点输出(触点容量3A/250VAC或10A/24VDC)。冷却风机启停控制采用继电器触点输出(触点容量5A/250VAC)。
3.3.9温度报警继电器及零序互感器的控制接线在工厂内完成,并引出至二次接线盒上。温控器面板应安装在柜体上,面朝巡视通道。
3.3.10变压器带柜式保护外壳,保护外壳防护等级为IP32,材质为Q235钢板。(厚度为2mm)。外壳前后均应开门,以便检修;变压器正面留两扇门,背面留三扇门,并留有观测窗,以便观测变压器。外壳顶部留有通风孔,以便将变压器本体热量抽出,留孔尺寸满足通风要求。变压器不应因外壳的使用而影响自然冷却时额定输出容量。外壳应采用坚固型材作为支撑并提供标准的双孔接地板,支撑架等所有不载流部件连接在一起并通过接地母线接地。
3.3.11 变压器局部放电量应不大于5PC(按IEC726-82规定的方法测量)。
3.4接地方式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为直接接地,提供专用的铜接地母线,接地母线一端为双孔端子板,接地端子板设置在变压器下方,离地高度不大于300mm。接地母线截面不小于50X5mm2。并装设零序电流互感器。零序电流互感器由供方确定变比并由供方与变压器配套安装。
3.5 抗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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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基本烈度按7度设计,在该震级范围内,任何操作和故障情况下,变压器都有能力承受而不被破坏。
3.6 其它要求
3.6.1 变压器的结构应保证成功的运输,以便到达运输目的地后,变压器都有能立即安装和投入运行的条件。
3.6.3变压器高压侧为电缆进线,并附有电缆夹持件,底部应留有穿线板,此板现场根据电缆外径开孔。
3.6.4 产品应采用全封闭包装。
3.6.5 柜体支撑应坚固,外壳支撑架等所有不载流部件应连在一起并通过接地母线接地。
3.6.6变压器应能够随时投入运行,停止运行后一段时间可不经干燥直接投入,并允许在正常环境温度下,承受80%的突加负载。
3.6.7与低压开关柜连接的母线为矩形铜母线,由变压器供方提供,母线截面应满足变压器最大输出容量的要求。
3.7 清洁程度
3.7.1 设备运输前,设备内外必须清洗。
3.7.2 全部的废物必须从每个部件内清洗出去,如金属片屑或锉屑、焊接余物、灰尘、碎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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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物的碎件和其它外物等。所有的磨鳞片、铁锈、油污、油脂、粉笔迹或油漆标记和其他有害物等必须从设备的内外表清除出去。
3.7.3.若需要,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溶剂清洗和重清洗。
3.8运输和储存的准备工作
3.8.1 承包方除按本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需采取措施使设备在运输及今后储存一年时间内不受损害。
3.8.2所有的孔和加工过的表面必须装设保护措施以防在运输和储存中受损、受腐蚀和外物进入。
3.8.3 盖子、带子或紧固件不应焊到设备上。
3.8.4 在运输中,设备必须适当支撑,所有松动部件必须在运输中用板条箱包扎紧,并且有合适的标记。当运输中有内部支撑作时,必须清楚标明“在测试和运行中,移开支撑件”。
3.9 设备标志
3.9.1 一块防腐蚀且字迹清楚的铭牌必须永久性地附在每件设备的装配件上,并位于易看见的地方,铭牌上应标有必要的设备信息,但至少必须包括下述信息: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容量、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系列号、接线组别、重量,任何特殊维护说明必须表示在铭牌上或其它合适的地方。
3.10 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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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各种质量体系保证,由国家指定机构进行产品试验,并出具权威证明。供货的设备除满足本规范书外,应是制造厂已经生产过一定数量的同类产品,且通过机械部和电力部规定程序进行的产品鉴定。
3.10 .6 供方必须提交给需方下列文件:
(1)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3)制造厂的数据报告;
(4)材料试验报告;
(5)材料的合格证书;
(6)电气试验结果。
5.试 验
5.1 变压器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供方应列出试验值供需方认可。
5.2供方至少应完成下列出厂试验:
(1)绕组电阻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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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压比试验和矢量关系的校定。
(3)阻抗电压(主、分接)、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
(4)空载损耗及空载电流测量。
(5)工频耐压试验。
(6)感应耐压试验。
(7)局部放电试验。
5.3 供方应提供最新的型式试验(每五年进行一次):
(1)温升试验。
(2)雷电冲击试验。
5.4 供方应提供同型产品的以下试验报告:
(l)声级测量.
(2)突发短路试验。
6.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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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l 产品投运后,质量三包一年,产品寿命保证20年。
6.2 供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6.3 产品出厂前应提前二周通知需方派员参加。
7.供 货
7.1 供货范围
变压器本体及附件
零序互感器
变压器保护外壳
温控箱及温显器
高低压出线端子
高压侧电缆支架
低压出线与低压开关柜主母线连接的过渡铜排
7.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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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供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向需方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
7.2.2 供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向需方提供检修、操作所必要的专用工具。
9.图纸及资料交付
9.1订货合同签订以后,供方应按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必要时,供需双方尚需进行技术联络,以讨论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技术问题。
9.2在合同签订一周内,供方应向需方及设计单位提供以下图纸资料:
(1)产品的技术参数、外形、尺寸及重量;
(2)温度显示系统、温控保护系统的接线、安装使用说明书;
(3)产品过负载能力曲线;
(4)基础要求、荷载、固定详图。
9.3安装图和详图:
(1) 安装、使用说明书;
(2) 焊接和螺接的规范和现场工作所需的时间;
(3) 供方提供的绝缘和隔热材料的安装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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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部的间隙、误差和其它安装所需的关键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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