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09-9-22
处在室内地坪以下的砌体基础,由于材料的不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也不同。设置防潮层主要目的是提高砌体的耐久性,预防或延缓冻害,以及减轻地下水中有害物质对砌体的侵蚀,对沿海地区而言,建筑砌体基础的防护尤其重要;另外,基础防潮层对于防止地下水沿砌体向地面上渗漏有阻断作用。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3.1条说:
水泥砂浆防水层分为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刚性多层作法防水层两种,适用于地下砖石结构的防水层及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加强层。 基础防潮层的做法:
砌体基础一般在-0.06m处设置20mm厚,1:2防水砂浆做成的水平防潮层。这个位置的确定是基于标准砖的规格,现在的新型材料很多,一般认为只要设置在地下接近于室内地面的位置即可。
只是在砌体的水平面设置防潮层是不能有效阻断地下水的向上渗透,因为基础墙的内外表面仍然可以为地下水的向地面上渗透提供通路。因此,在砌体基础的两侧抹灰也应该是“防水砂浆”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10 条说: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粘土砖已经逐步被水泥砖等新型建筑材料替代。有人认为水泥砖由于其属于水硬性建筑材料,不存在水中防腐蚀的问题,所以不要防潮层或防水砂浆抹灰。这个观点我是不能认同的,至少目前国家规范没有开这个口子。
空心砌块也可以用于基础墙,它的防潮做法在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里这样要求: 6.1.5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说明:
6.1.5填实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砌体小砌块的孔洞,属于构造措施。主要目的是提高砌体的耐久性,预防或延缓冻害,以及减轻地
下水中有害物质对砌体的侵蚀。 附:防潮层的施工方法及合格标准
摘自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3.4 铺抹水泥砂浆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粗糙、清洁并充分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二、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防水层不论迎水面或背水面均须分两层铺抹,表面应压光,总厚度不应小于20毫米; 三、刚性多层作防水层,在迎水面宜用五层交叉抹面做法,在背水面宜用四层交叉抹面做法; 四、水泥砂浆的稠度宜控制在7~8厘米。 五、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
2.3.5 各种水泥砂浆防水层的阴阳角均应做成圆弧形或钝角。圆弧半径一般为:阳角10毫米,阴角50毫米。
2.3.6 刚性多层作法防水层每层宜连续施工,各层紧密贴和不留施工缝。如必须留施工缝时,则应留成阶梯坡形槎,接槎要依照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接槎位置一般宜在地面上,宜可留在墙面上,但均需离开阴阳角处200毫米。 2.3.7 水泥砂浆防水层无论迎水面或背水面,其高度均应超出室外地坪不小于150毫米。
2.3.8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时,气温不应低于5°C,且基层表面应保持正温度。如在低于此温度时施工,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掺用氯化物金属盐类防水剂及膨胀剂的防水砂浆,不应在35°C以上或烈日照射下施工。
2.3.9 手工铺抹或机械喷涂施工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在凝结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C,并应保持防水层湿润。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昼夜;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昼夜,在此期间不得受静水压作用。 使用其它品种的水泥,应按专门技术规定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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