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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各项制度

2022-07-11 来源:乌哈旅游
校门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是学校安全工作重地,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2、学生在校时间,一律不准随便出校,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条方准出校。

3、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自觉下车推车,校内不准骑车、溜车。

4、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传达室同志同意,并进行登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学生离开学校。

5、传达室是门卫工作重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严防干扰门卫工作。

6、未经学校允许,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便进入学校,对于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滋事生非、骚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对于殴打师生员工、危害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对于盗窃学校财产、故意破坏学校设备的人,要制止并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本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出入大门要检查出入证。

7、任何人不准在校园内聚众打拳习武、学骑自行车,未经允许,校外人员不得到校园内进行各种球类和其他体育活动。

8、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要限速行车,确保安全

无事故,上课时间不准鸣笛。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班每个老师和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班级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如下:

1、班主任及班委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2、班委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并调查原因及责任人,并报总务处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3、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体育课、跆拳道课及学校放学后,务必锁好门、关好窗。生活委员及电教委员要定期检查班级的公共设施,发现门锁及把手不牢固及时报学生处修理,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5、班委要及时检查统计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将统计结果反映给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上下学需要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做到走人行横道,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要跑着过马路,不要跟汽车比时间。而

且要有秩序,自觉排成一队,不要疯跑打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7、如果在上下学的过程中发生小黄帽被风刮掉的现象,千万不要问了个小黄帽,就冒着生命危险去马路上捡。 8、加强电教设备的管理,爱护公物、爱护电教设备,保护室内各种设施的安全无损。电教设备由电教委员负责,防止损坏、丢失和被盗,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有意破坏电教设备的要严肃查处。

9、班长及生活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中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迹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或学生处反映。

10、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11、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家长到校并持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12、对在班级安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对违反班级安全规定或因责任事故造成火灾、公共财务被盗或其他安全事故者,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的惩罚。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

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

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 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处室部门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一)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加强学校宿舍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五)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六)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条 政教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春秋游、野餐、夏令营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其主要职能是:

(一)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二)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五)负责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四)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五)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第十一条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三)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六)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七)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九)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长。

(十)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七)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学校治安情况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工作日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二)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组织值班教师检查学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出操、晚自习、就寝等情况。

(四)带班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十四条 值周值日教师负责维护值周值日期间的学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早晨上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傍晚放学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二)负责维护出操、食堂就餐、晚自习等秩序;协助生活教师管理学生就寝秩序,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24小时开通手机。把值班记录交政教处。

(四)听从值班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出反应。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保健卫生,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完成年终卫生工作总结。

(三)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负责学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辅导工作,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督促检查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室卫生条件。按时检查、评比卫生情况。

(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

(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

(八)做好药品的采购和保管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按时结清各类医药费。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一)严格把好三关:食品定点采购,餐具定时消毒,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二)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三)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五)严格按学校食堂卫生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六)定期对液化燃气、输气管道、锅炉、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七)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况,并能正确使用。

(八)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第十七条 学校锅炉工负责锅炉房安全,其职责是: (一)对锅炉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二)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在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四)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根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门卫保安人员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有: (一)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勤记录,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督促师生进出校门时自行车须下车推行,协助做好师生自行车管理工作。制止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四)做好重点时段(上学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后勤部门处理。

(六)要注意个人素质形象,做到文明守岗,礼貌接待。 (七)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

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

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县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

(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

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四、施工和经营性用水用电

1、施工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还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悬挂警示标牌,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施工用水用电,随时按受学校水电管理组的检查、督导。 3、学校同意的经营场所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在经营门面内私拦乱接电线和违反用水用电规定行为。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水偷电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5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五、管经及设备检修

1、学校水电管理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水电线路定期检修(每两周一次),发现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水电工

要及时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按规定程序报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检修情况后,水电工要及时赶到现场排查,并把排查情况告知分管领导和使用部门(个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违纪、违规和怠工行为,经查实,按《水电工岗位职责》、《水电工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人当事人责任。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

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 、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等。 三 、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

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 、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活动项目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冬夏令营、六一庆祝等集会、运动会、实践活动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强学习和提高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2.学校各职能部门(大队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

3.每次活动前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得到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

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体质学生的身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其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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