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装作业就是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吊装作业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t的物体或两个以上吊装工具吊装同一物体及吊装物体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长径比大、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风速10.8m/s)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时,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钢丝绳卡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工程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8、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用的绳索、揽风绳、拖拉绳及吊装重物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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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吊装。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起吊。
13、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吊装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的暗沟、通电线路、配电设施、运行设备及化工生产安全状况。严禁在暗沟、地下管道上方设吊装支撑点,若必须设置吊装支撑点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6、用外单位进行吊装作业应选用有起重吊装资质的,用大型吊装设备应签订吊装安全作业合同书。
17、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7.1 指挥信号不明。 17.2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 17.3 斜拉重物。
17.4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17.5 重物埋在地下或与其它物体联接。 17.6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17.7 棱刃物体及易损伤的贵重设备没有衬垫措施。 17.8 重物越人头。
18、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装作业。
19、《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安全保障部审批办理。
20、《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吊装安全作 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附件:吊装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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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地点 吊装人员 安全监护人 作业时间 吊装内容 起吊重物质量(t) 危害辨识: 安全措施(执行背面): 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工具名称 特殊工种作业证号 吊装指挥(负责人)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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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的安全措施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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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打√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将建筑物、构建物作为锚点,需经设备工程部审查核算并批准 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证件 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内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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