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处置预案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处置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平安中村。
二、适用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土地、山林、水利、矿产资源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因学校或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4)因宗教、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5)因采石、建筑施工、公路施工等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6)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民间矛盾纠纷;
(7)因墓葬引发的矛盾纠纷;
(8)因行政执法、司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
(9)群体性事件,①因公司建设和塌陷治理问题,引发的周边自然村民大规模围攻公司机关大楼、围攻阻拦厂区大门的群体性事件。②因土地征用补偿金问题,引发村民阻拦施工的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 长: 颜焕德
副组长:赖跃明
成 员: 刘国武 李乾 黄咏梅
职责:
(1)黄咏梅负责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工作,对处置工作必要的配备车辆、防护器材、处置队伍及防控措施提出要求。
(2)颜焕德负责落实应急处置培训,定期开展群体矛盾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3)赖跃明负责发生矛盾纠纷事件时,要迅速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保卫人员、保安队员、处置车辆、器材赶到现场开展临场处置,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4)李乾负责事件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划定隔离区域。积极疏散围观群众,劝返外观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说服劝解,化解矛盾,消除对立情绪。加强法制宣传,思想教育,政策攻心,解除组织结构,迅速平息事态。
(5)刘国武对因群体性事件造成的受伤、致残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对因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设备物资毁坏的要立即组织抢修,迅速清理现场痕迹。
四、矛盾纠纷处置工作的原则、重点
1、工作原则
必须充分认识群众矛盾纠纷事件的复杂性,掌握处置群众矛盾纠纷事件的政策性,维护国家利益,在党、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既要保护群众的合法权利,又要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坚持说服劝解疏导,既要掌握政策原则,又要避免矛盾激化。坚持重点监控、掌握动向,预警准确、行动快速,措施果断、平息事态,处置稳妥、化解矛盾。
2、工作重点
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工作程序及方法
1、矛盾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隐患和苗头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建议,并上报办公室。适时与各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召集会议,分析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作出具体安排。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对矛盾纠纷处置情况进行督导,如实填写矛盾纠纷处置所涉及的表册。并于每月2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服从矛盾纠纷处置小组的调遗,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必须随叫随到,不得延误、推诿。如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所有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马上赶到指定地点参与处置。
4、村民委员会,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处置工作,各村民小组长为信息联络员,如辖区内发生重大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处置,必须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共同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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