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本建筑物拆除时,先将东侧辅助建筑,场平后作为运送材料车辆的通道,再进行南侧辅助非沉重结构的拆除作为汽车吊的通道,最后进行主体的拆除作业;
禁止立体交叉方式拆房施工。砌体和简易结构房屋等确需倾覆拆除的,倾覆物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达到被拆除物体高度的1.5倍以上;
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上层建筑垃汲应设立串筒倾倒,不得随意从高处下抛,并及时清运。拆下的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严禁高空抛下。拆卸的材料应放置垂直升降设备或流放槽卸下。建筑垃圾应设置垃圾井道卸下;
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高空作业中所有的材料均应放置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其它作业,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拆除物受自然气候、环境影响较大,密切注意,防患与未然。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去现场检查,确认拆除物是否用加固,作到安全无隐患;
台风、暴雨等自然影响后,对其现场作业安全防护、作业机械设备进行复检,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
同时回转、行走;
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拆除过程多属高空作业,工具、设备、材料杂乱,粉尘、日晒较多,作业工人应佩戴安全帽、手套、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为防止砖石、灰尘及切割螺钉等的操作,应佩戴护目镜。拆除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轻型结构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有的部位应先进行加固,再继续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把有倒塌危险的构筑物,用支柱、支撑、绳索等临时加固;
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进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拆除屋架时,先将吊索绑好,两端拴好溜绳,再用气割在屋架两支座焊缝上同时切割,然后将起钩拆去;
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掷物;
拆下的物料不准在楼板上乱堆乱放。不准将墙体推倒在楼板上,防止将楼板压塌,发生事故。拆下的物料,不准向下抛掷拆除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清理运走;
坚持先拆板、次梁、主梁,严禁顺序颠倒;
坚持慎重过细地拆除以上部墙体为压重悬臂部件(构件)和各类架空、竖向构件、管件;采取汽车吊双吊点平衡下落措施,切断两端支撑;
坚持独立柱、墙、附墙柱的拆除,应从上至下基本同步进行和应在楼板、楼梯转角平台的结构上立设稳妥的作业平台架后才可进行作业,必须严格禁止拆除作业人员直接站立在柱、墙截面和梁上的作业,尤其在拆除外围柱墙,梁时更应特别注意落实好作业的安全防护;
坚持拆除梁和楼梯板时,必须从中间往两端基本对称进行,绝不允许先拆两面端或一端后而让梁和楼梯板下坠;对凡是跨度和荷重较大的梁、楼梯板的拆除,还应视情况研究是否应落实加设预支护措施。在转角楼梯板的上节未拆除前,绝不允许出现对楼梯梁有破坏性的损伤;上层楼梯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节楼梯板的拆除;在楼梯板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层和其以下楼梯的拆除;
坚持在每拆一层板、梁和其下的柱、墙时,都能实现有下部楼板梁或其钢筋骨架网作临时可靠的水平防护,绝不允许出现从上到下先拆除平面板件而又割除了水平钢筋的危险做法;
坚持各层的落渣口(可以多个)位置(可考虑充分利用电梯井口、管道井口、垃圾道口)都应选取在非人员上下和水平行走的通道位置上,并应落实防护措施;对拆下的板面上的余渣物料,要做到及时逐层下置到底层并清理,以避免出现结构袭断的危险;
坚持检查落实拆除施工全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安全保护和文明拆除的措施,实现拆除施
工单位对作业安全负责和业主单位安全监控管理双控制。外人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拆区警戒范围,在被拆工程内和可能波及的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员居住和歇息;
自始至终坚持管好用电用火、用电机具的安全,非持证电工不得从事装拆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所有拆除人员和驻场管理人员必须落实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防尘眼镜、工作鞋、手套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赤脚、光膀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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