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探索
内容摘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与劳教戒毒管理工作既有相似之处,又有较大的区别。本文详细阐明了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原则和基本要求,提出了创新管理模式、建立诊断评估体系和做好“三个延伸”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 管理 探索
随着《禁毒法》的实施,劳教戒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取而代之,我国现有的戒毒资源实现了一次大的整合。我所依托比较完备的管理、教育、生活设施,对吸毒者进行有效管理、教育、戒治的优势,成为了四川省首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强戒所),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对强戒人员实行专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以往的劳教戒毒管理模式,探索新形势下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模式。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谈一些粗浅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一、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及原则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是强戒所依法对强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生理脱毒和心理治疗,实施道德和法制教育,开展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强戒人员戒除毒瘾、重返社会的执法活动。其指导思想是对吸毒人员提供相对封闭的空间和区域予以隔离,在安全稳定的隔离环境中,对吸毒人员开展有计划的生理、心理治疗,最终达到帮助他们戒除毒瘾的终极目的。
强戒人员管理的任务,总的来说,就是根据《禁毒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维护强戒所的正常秩序,为强戒人员提供矫治和康复的必要条件,促成强戒人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综合矫治、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
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根据《禁毒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二个方面。
(一)依法收治,体现管理的法制化
要严格按照《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做好强戒人员的收治工作,对强戒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入所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强戒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强戒人员身心健康状况、戒毒反应、依赖程度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测评,作出毒品依赖情况的初步判断,从而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教育。因此,这是戒毒的前提和基础,要使法治贯穿管理工作的始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应按以下条件和程序进行收治工作。
⒈收治强戒人员必须具备县以上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一式二份以及强戒人员社会关系表。
⒉收治强戒人员必须经过医院体检和HIV快速检测,对体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予以收治,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收治。
⒊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治:
①未满16周岁及已满65周岁的;
②精神病人、严重病患者;
③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
④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⒋强戒人员入所时,应当对其进行检查,收缴现金和违禁品,对其他不宜持有的物品由所在单位代管。
⒌强戒人员入所后,应及时填写《强戒人员入所登记表》等各类表簿册,建立强制戒毒人员档案。
(二)规范管理,体现管理的强制性
强戒人员在心理上往往性格偏执、行为狂躁、自我中心意识强烈、消极厌世、自控能力差,因此,强戒所有必要制定一系列强制性规定来规范强戒人员的行为,保证强制隔离戒毒目标的实现。如分期、分区管理办法、通信会见规定、考核奖惩规定、生活卫生制度、诊断评估制度等。通过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戒毒工作营造良好的矫治氛围。在建章立制时,要注重抓关键环节,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运行。
⒈抓入所检查环节,防止夹带毒品。强戒人员入所要做到“净身入所”。对其所带物品和全身进行严格检查,衣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有效防止毒品及其它违禁品流入所内。
⒉抓会见管理环节。强戒人员的会见人条件可适当放宽,除配偶和直系亲属外,对其他出于帮助强戒人员戒毒和康复目的的其他关系人也可会见,但会见应一律实行隔离会见。
⒊抓通信、邮汇管理环节。对强戒人员的来往信件、邮寄包裹物品要做好严格的检查。对所内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外来人员的通讯工具要加强管理,严禁移动通讯工具进
入所区。
⒋抓安全检查环节。加强对所区内外的巡逻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强戒人员的生活区及劳动现场进行检查,杜绝所内吸毒行为。
⒌抓外出管理环节。对强戒人员的外出要严格控制,严禁私准私带强戒人员外出,不安排分散劳动。
⒍抓现金管理环节。为了防止强戒人员利用现金进行毒品交易,应杜绝强戒人员个人持有现金。
三、创新管理模式,维护场所秩序,为戒毒工作奠定基础
维护安全稳定的场所秩序,是正常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工作的目标。作为强戒所,安全稳定的基本标准应该是: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违法犯罪、无毒品流入、无所内HIV感染、无重大安全事故。
要充分借鉴劳教人员三种管理模式和劳教戒毒的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形成强戒所的管理模式,初步具备符合戒毒科学流程的、相对完整规范的运作程序和管理体系。
(一)实行分期、分区管理
应设置专门的强戒场所,劳教所成立强戒所时,应将强戒人员与劳教人员彻底分离,即设置单独的管理区域,切忌将强戒人员的管理引入“二劳教”的误区。
根据戒毒工作的规律,结合吸毒人员的特点,将戒毒划分为脱毒期、康复期和巩固期,
对他们的管理也相应划分为三个管理阶段,实行分期、分区管理模式,设立相应管理区域,按期分区进行动态管理,各个管理时期紧密衔接。
脱毒期:脱毒期主要进行急性脱瘾工作,重点以医疗戒护为主,同时帮助强戒人员适应场所的环境和要求,安心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的脱毒期为入所后2-3个月。
设立脱毒管理区域,凡入所未满三个月的强戒人员均在此接受戒毒,对脱毒区的强戒人员实行封闭且较为严格的管理。一是要对他们进行言行规范训练和行为矫正,组织开展队列训练、整理内务卫生、背诵所规队纪、参加集体活动,加强日常行为干预,用正确的行为规范矫正变异行为,使他们适应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生活环境和节奏,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二是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行为养成。要强化日常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求他们做到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生活规范化、语言文明化、内务和环境卫生经常化,使其生活、学习、劳动按规范运作,强化日常行为的养成,营造封闭式、军营式、校园式的教育矫治环境。三是要严格控制与外界联系,及时进行体格检查,建立专门戒毒档案、心理矫治档案,开展入所常识教育、强戒人员行为养成教育,对其进行毒品依赖程度的诊断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其制定戒断方案。
康复期:康复期的主要目标是着眼于强戒人员生理和心理基本康复,不良行为习惯得到矫正,适应社会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得到加强。康复期需要6-12个月。
应设立康复管理区域,经脱毒矫治并进行了诊断性评估符合进入康复区的强戒人员在此区域接受戒毒。
对康复区的强戒人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实施严格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要开展
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如开展体育训练、文娱活动等,培养健康的娱乐、消遣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强化行为规范,适当运用劳动矫治的有效手段,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他们的集体主义观念,增强他们的毅力和意志。同时对其进行戒毒期间戒毒效果的检验性评估,通过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修改戒断计划,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戒断方案。
巩固期:巩固期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增强强戒人员的戒毒信心、提高其抵御毒品和社会适应能力,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增强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巩固期需要3-6个月。
应建立巩固管理区域,经康复矫治并进行了戒毒期间戒毒效果的诊断评估符合进入巩固区的强戒人员在此区接受戒毒。
对巩固期的强戒人员实行较为宽松的回归训练管理,进行出所前的巩固教育和毒品考验,培养戒毒的信心,以增强其对毒品的心理抵抗能力,开展回归社会适应能力的教育和社会帮教活动。同时开展回归社会前毒瘾戒毒效果的评估,作出毒瘾戒断情况的综合性评定。
(二)充分借鉴三种管理模式,科学设置处遇
三种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揭示了对特定对象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针对性、科学性,体现了管理的核心本质——以人为本,处处调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管理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营造了有利于被管理者接受教育矫治的氛围,便于维护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使被管理者的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因此把三种管理模式之有益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开展的分期、分区管理以及相对应的处遇等管理内容及形式运用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特有的强制隔离戒毒办法,创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局面,扩大社会影响,实现强制隔离戒毒的目标任务。
强制隔离戒毒各期的管理始终运用三种管理模式“以人为本”的理念。一是强戒人员及其亲属有不同程度戒除毒瘾的意愿,我们通过系统科学的戒治,使其戒除毒瘾的意愿变为现实。二是强制隔离戒毒各期的管理上,始终按照特有的管理原则,充分保障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强戒人员始终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促使他们最终戒除毒瘾。三是在对强戒人员的管理、教育、医护和社会帮教的方方面面,注重调动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并强调各方的协调配合,激发科学戒治的潜力,有利于整合戒毒资源,节约管理成本。
三种管理模式取得应有成效的关键在于处遇的兑现和落实。而强制隔离戒毒的急性脱毒期、康复期、巩固期的任务目标各有不同,我们应科学设置这三期强戒人员的处遇。
⒈规定活动区域,逐渐放宽所内活动范围。处于急性脱毒期的强戒人员活动区域限定在中队、食堂、操场指定的范围和习艺劳动车间。处于康复区的强戒人员活动区域除以上区域外,增加操场活动的范围和戒治康复功能区。而处于巩固期的强戒人员活动区域则在以上的基础上新增模拟社区活动区域。
⒉参加习艺劳动所获得报酬由低到高。在急性脱毒期,强戒人员主要学习和掌握习艺劳动的安全操作技术,不规定具体的任务,因此此期间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应给予一定的数额,控制在每月20-40元。在康复期,强戒人员参加习艺劳动的目的主要是帮助其恢复身体体能,参加习艺劳动是康复治疗的一种手段,而其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应根据其完成任务的量和所创造的价值利润来确定,每天的标准为2-5元。在巩固期,强戒人员参加习艺劳动的目的主要是掌握劳动技能,为期满离所回到社会谋生奠定基础,因此完成任务的多少、质量好坏、工作效率等因素将是主要的考核指标,期间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应高于前一期数额,以每月不少于150元为宜。
⒊逐渐增加探访、拨接亲情电话、吃亲情餐的次数,调整就餐方式,彰现人文关怀。在
急性脱毒期允许强戒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符合探访条件的人员每月来所探访一次,经批准每月可拨接一次亲情电话,不允许与配偶等亲属吃亲情餐,就餐在规定的区域内集体就餐,十二人一桌。在康复期,每月可探访二次,可拨接四次亲情电话,允许与配偶等亲属吃一次亲情餐,就餐在规定的区域内集体就餐,八人一桌。在巩固期,每月可探访四次,可拨接四至八次亲情电话,允许与配偶等亲属吃二次亲情餐,就餐在规定的区域内集体就餐,四人一桌。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一是突出强制隔离戒毒的作用;二是充分运用亲属和社会力量来所帮教,体现人文关怀,提高戒治效果;三是规定不同的就餐方式和内容,体现社会适应性,为其回到社会继续保持操守打好基础。
(三)建立民主互助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
强制人员可以在管理民警的指导下参与管理和自我管理。一是通过成立“民主互助委员会”的民主管理组织和建立班组,征求和反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民警做好各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自主互助委员会是强戒人员在民警的指导和监督下实行自主管理、互助戒毒的重要手段;二是建立如互帮小组等行之有效的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参与管理的作用,促进场所秩序的安全稳定和戒毒康复工作的健康发展。
强戒所大(中)队成立自主互助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组成。主任由大(中)队领导兼任,副主任和委员由表现好、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能力、积极参加戒治活动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担任。
自主互助委员会下设学习组、戒治组、劳动组、纪律组、生卫组,每组设委员一名,其主要指责是:在大中队和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反映强戒人员对管理教育、生活卫生、习艺劳动等方面的意义和建议,协助民警进行学习宣传、纪律监督、生活卫生、习艺劳动、戒治活动、医疗护助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严格考评、逗硬奖惩
对强戒人员进行考评的目的是为了使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效。
应建立强戒人员考评制度,对强戒人员的戒毒治疗效果进行考评。
考评内容为遵规守纪、认真学习,搞好卫生、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言行规范文明,劳动(或职业技术培训),康复状况(生理、心理康复状况)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表现,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周考评,月小结,季评比,阶段总结。得分累积,动态升降,进入相应区域,享受不同的治疗环境和治疗手段以及其他不同的待遇,并以此作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诊断评估参考依据之一。
考评作为奖惩和诊断评估的依据。对遵守管理制度好,行为习惯养成好,职业技术培训好,生理、心理康复好的强戒人员可以缩短强制隔离期,对现实表现不好,尤其是心理康复不好的强戒人员,应该延长强制隔离期。通过考评,充分发挥奖惩的激励、惩处和引导作用,调动强戒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戒毒康复秩序。
作为强戒人员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强戒所根据强戒人员的所内表现和考评结果,适时进行奖惩。奖励分表扬、物质奖2种;处罚分警告、严重警告2种。获得奖励的同时获得相应 考评分,受到处罚的则扣除相应考评分。
强戒人员的奖惩由大队提出意见,填写《强戒人员奖惩审批表》,报强戒所审批。奖惩决定应当及时向本人宣布并进行公示。
(五)适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维护场所正常秩序
为维护强戒场所正常的教育矫治秩序,确保戒毒康复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强戒毒所对可能发生逃跑、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使用束缚带、手铐、警绳或隔离管理等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其他警械用具。
对毒瘾发作、出现急性戒断症状或其他可能发生自伤、自残行为的强戒人员应当使用束缚带、手铐或警绳。
应设置隔离管理室,对负案待处、所内违法犯罪、预谋行凶、煽动闹事、逃跑、聚众斗殴等现行危险的强戒人员实行隔离管理。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应由大(中队)填写审批表,报强戒所管理部门批准。在紧急情况下,可先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在24小时内补办呈批手续。
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应防止造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身伤残,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症状消除后,应立即取消,一次使用束缚措施连续达4小时的,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活动15分钟。一次隔离管理的时间不得连续超过5天。
四、强戒人员的诊断评估
建立科学的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诊断评估体系,是衡量强制隔离戒毒效果的基本条件,对强戒人员的诊断评估一是应坚持依法考评的原则;二是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三是应坚持突出戒治效果的原则。
(一)评估工作的设立
强戒所设立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业评估组:生理心理评估组,由生卫科及医院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管理教育评估组,由管理、教育职能科室民警组成;日常管理评估组,由专管大(中)队民警组成。
(二)评估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生理心理评估组和管理教育评估组对强戒人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一年后和两年后期满前对其戒毒情况进行诊断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日常管理评估组对分管的强制戒毒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测评,对满一年的强制戒毒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评估标准
各专业考评组对强戒人员的综合考评标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对强戒人员提前解除、按期解除和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的执法依据。
所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评估组提供的评估报告,适时组织综合评估,要将评估结论及时向原决定公安机关和强戒人员所住社区通报,并按照提前解除、按期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条件进行审核,以强戒所的名义形成书面评估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五、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一)条件
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满一年以上的强制戒毒人员,经过三个专业评估组评估,同时达到三个评估组的“优良”评估结论的,可视为提前解除戒毒期限的条
件。
⒉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经过三个专业评估组评估,达到一个以上(含一个)评估“合格”结论,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⒊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专业组诊断评估,达到三个评估组的“不合格”评估结论的,视为综合评估“不合格”作为呈报延长戒毒期限的条件。
应适应控制提前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比例。
(二)程序
对提前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按以下程序报批:
⒈强戒所经过诊断评估,提出书面意见,报原决定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审批;
⒉原决定机关或其委托机关根据强戒所的意见进行审批;
⒊强戒所应及时向强戒人员宣告审批结果,并按照审批结果执行。
六、抓好三个延伸,发挥综合效应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的“三个延伸”是指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和向后延伸,其目的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形式的矫治手段,共同做好强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向前延伸
当强戒人员入所后,强戒所应主动与公安机关、社区及亲属联系,了解强戒人员的基本情况、吸毒史、社区戒毒情况及思想状况等,从而采取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措施,少走弯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向外延伸
强戒所要积极动员单位、亲属及社会各团体关心、帮助强戒人员,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要主动与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共同配合,做好教育矫治和戒毒工作。
(三)向后延伸
强戒人员离所前,强戒所要主动与公安机关和社区联系,介绍强戒人员在所内的表现和戒治康复情况,落实好接茬帮教工作,强戒所要对戒毒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的情况,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交换意见,提出建议,以进一步巩固戒毒效果。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时代赋于我们的重任,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更新思维,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以提高强制隔离戒毒的质量和效果,为推进戒毒工作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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