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明确夜宵供应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晚班工作人员。 三.规定内容:
1. 夜宵补助标准:晚上10点以后——12点前下班补助5元/人/次;凌晨12点之后下班补助8元/人/次。 2.发放对象:公司所有上晚班人员。
3.发放夜宵补助后,公司不提供任何夜宵食品。
4.上夜班的人员要提前上报吃夜宵数量,以便食堂做准备。 五.管控方法:
1.对上晚班人员,部门主管应登记记录备案,方便月初考勤核对。 2.晚班人员,必须按照考勤规定打卡(下班卡)。
3.部门记录与指纹考勤不一致的,以指纹考勤为准,并将追究部门主管及考勤人员的责任。
4.每月初,人事行政部将夜宵补助汇总,呈总经理核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5.夜宵补助作为薪资的一部分,随当月工资发放。 六.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七.生效执行: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9日起生效执行。
核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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