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规避公司营运风险,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2 定义
2.1 特别危险工程指施工难度大、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特别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是采用了不经常使用的偏僻技术、未使用过的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中,施工难度大的范围见本规定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里称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2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必须针对特别危险工程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3 项目经理
本文件的项目经理是指城投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派驻项目部的项目具体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负责所管项目中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特别危险工程,实施现场监督。
3.2 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子公司所有项目中的特别危险工程的监督协调管理。
3.3 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监管各子公司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实施。
3.4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是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4 具体规定
4.1 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工前应列出本项目的所有特别危险工程清单,经子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
4.2 施工单位应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特别危险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下称特别危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和监理分别制订针对特别危险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4.3 特别危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施工单位章。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特别危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举行论证会,项目经理应提前通知安全质量管理部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会通过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监理单位章。
4.4 项目经理应认真检查特别危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签字、盖章等手续和程序。
4.5 子公司总工程师监督子公司所有项目特别危险工程在审批、签字、盖章等手续和程序齐全后,才能组织施工。坚决禁止施工单位先施工后报专项方案的违规行为。
4.6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要求监理方严格按批准的专项
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7 子公司总工程师对特别危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的关键点,或者在特别危险工程关键工序前对照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检查。
4.8 项目经理接到监理单位关于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的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后须经监理方验收批准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经理应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做相应处罚。
4.9 子公司总工程师应对整改进行监督,安全质量管理部人员到场查验。
附录A 特别危险工程的审核范围内容 分部分项 土方工程、 基坑支护、 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 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拆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拆除、爆破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3、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其他 4、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5、开挖深度超过地表水水位线1.2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6、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特别危险工程。
附录B 专项方案审核要点 分类 工程概况 应有内容 特别危险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备注 施工要求指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 编制依据 施工计划 施工工艺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规范必须为现行有效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版 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设备计划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 各项内容均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焊工、起重工、重型车辆司机等。 包括平面布置图、必要的基础图、大样图等。 安全保证措施 劳动力计划 附件 计算书及必要的图纸 注::以上所有活动,均应记录在案,便于当万一发生事故时的责任区分和证据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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