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以下简称“本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本科高等艺术院校。学校融合了传统文化和现代艺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倡创新理念,培养具有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艺术人才,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艺术教育机构。为吸引优秀学子加入本校,现公布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本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XXX人。招生专业如下(括号内为招生类别):
1. 美术学(美术基础类、美术设计类、美术史论类)。
2. 设计学(环境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类)。
3. 音乐学(声乐、器乐)。
4. 舞蹈学(舞蹈编导)。
5. 戏剧影视学(表演、编导)。
6. 书法学(书法核心课程)。
学生在本校学习时间为四年,获本科学士学位。
二、招生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参加高考,取得合格成绩及以上;
4. 招生类别、身高、视力、个人表演等特殊条件详见相关专业要求。
三、招生录取
本校根据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倍数确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学校审核,可适当超计划录取。
四、报名流程
1. 登录本校招生网站,填写《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报名表》。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 报名费为XXX元,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方可视为完成。报到当日,报名费不退不转。
3. 报名时间: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五、考试内容
1. 美术学、设计学、书法学:艺术绘画、设计造型、色彩构成等相关知识及技能测评。
2. 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学:才艺测评、基本乐理、舞蹈、表演等相关知识及技能测评。
六、综合素质考核
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
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同时会以邮寄、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本人。拟录取考生需按时按要求完成线下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技能测评免试政策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国家中小学生艺术团体文艺比赛或全国青少年艺术展览获得特等奖(含艺术类Olympiad竞赛获二等奖以上),或具有国家文化部等级考试高级或以上的级别证书者在技能测评项目中免试。
九、其他
1. 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本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
2. 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等具体可参考本校官网。
3. 本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绝不允许以任何方式私自固定招生名额、单独批次等行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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