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号: X
编 号: XXXXXXXXXXXXXX 编 制: XXX 审 核: xxx 批 准: xxx
xxxx年x月x日修订 xxxx年x月x日实施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生产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2各车间科室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3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 公司与生产系统、各车间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底落实考核,发放安全生产奖金。
6.2.1.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2.2 处罚
6.2.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
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6.3 个人考核办法 6.3.1 奖励
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酌情给予奖励。
6.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 处罚
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
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免除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当月全部奖金。
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免除月奖金、职务津贴及年度安全奖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免除月奖金、职务津贴及年度安全奖的处罚,免去其干部职务,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2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6.3.2.2.2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6.3.2.2.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6.3.2.2.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6.3.2.2.5 安全培训不到位。 6.3.2.2.6 违章指挥。
6.3.2.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3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6.3.2.3.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6.3.2.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6.3.2.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6.3.2.3.5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6.3.2.3.6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3.3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6.4 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6.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4.2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
6.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6.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
6.4.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4.4 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6.4.5 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
6.4.6 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6.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6.5 考核程序
6.5.1 一般安全考核由安全科执行奖罚考核。 6.5.2 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公司安全助理审批。
6.5.3 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安全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6.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6.6 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
6.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
6.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 6.6.4 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6.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6.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 6.6.7.1 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6.6.7.2 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6.6.8 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助理或总经理裁决。
6.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6.8 兼职安全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是指企业员工或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
第四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
第五条 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六条 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各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报送厂安委会审批。员工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各二级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各二级单位应将考核情况报厂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备案。 第八条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组 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 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与企业安全风险奖励金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考核,即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条 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 1.负责人与责任(0.10),2.风险管理(0.1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0.10),4.培训教育(0.10),5.生产设施(0.12),6.作业安全(0.13),7.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0.10),8.职业危害(0.05),9.事故与应急(0.05),10.检查与绩效考核(0.10)。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
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 —总分值; —权重系数; i—各要素得分值;n—要素个数。
当不涉及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 —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第四章 奖惩细则:
第十二条 获得安全标准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第十三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8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
行2倍奖励;
第十四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6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6倍奖励;
第十五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4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4倍奖励;
第十六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0以上,94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等额奖励;
第十七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5以上,9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八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0以上,8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九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5以上,8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0%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上,7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一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下时,取消所在二级单位安全风险奖励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以上因该是你要的 看了好多 感觉这个制度比较全,比较规范 提问人的追问 2010-07-28 22:30 还有吗?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7-28 22:32
第一条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二,考核方法
第四条 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具体见表 . 第五条 对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个季度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 ウ悲秋ゲ 2008-05-27 10:46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认真按照《决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和鼓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行政许
可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采取在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时不再进行安全评价、按规定下限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鼓励措施;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整改完善;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差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2007年底以前,烟花爆竹主产区湖南、江西、安徽、广西、河南5省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数量不低于当地生产企业总数20%,生产企业数量少的省份可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用3年时间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全面开展。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努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规范》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自评工作,并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四、请各地区认真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及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在《规范》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有关情况可随时报告。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更好地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严肃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遵章守纪,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 第三章考核组织
三、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全科负责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
四、职责:负责制订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五、安全科负责事故管理的具体考核。
第四章考核原则
六、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单位管理难度与难度系数相适应。 七、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考虑贡献的基础上兼顾公平。 八、量化考核与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量化考核重点指标,同时考虑专业的管理效果。
九、简单、优化、科学、适用的原则,考核过程简单规范,便于操作。 十、部门绩效与专业管理效果挂钩的原则,部门绩效分别与生产装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专业管理的结果挂钩;
十一、考核结果反馈定量、定时、规范的原则。 十二、安全科每月对安全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十三、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发生事故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建立了规范的事故档案和台帐。
十四、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十五、发生轻伤事故,扣责任车间或部门100元/人次。
十六、发生一次1~2人重伤,根据事故性质,扣罚扣责任车间或部门200元/人次;发生一次3人以上重伤或一次死亡1~2人事故,扣罚责任车间或部门5000元/人次。
十七、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照事故等级、规定程序和时间及其他要求,进行上报。超过报告时限的,扣罚责任人500元。
十八、各类事故的性质、责任、直接经济损失,由公司主管部门确定后进行考核。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管理制度
一、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二、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档案,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新的危害特性,公告以及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时,及时调整和传递给用户。 三、按照技术说明书规定,掌握商品的危险性,制定购销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四、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商品的危险性安排适合的储存方式。 五、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研究商品养护措施。 六、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适合的运输。 七、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消防措施。 八、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九、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急救措施。 储存销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进货须有保管员和安全科管理人员一记下所进原料的数量和名称。 二、进出的原材料的品种数量由安全科管理人员和保管员每天对帐,做到每天对清。
三、保管员必须把原材料的收发情况及库存制成报表每周一报送公司领导及安全科长一份。 四、分工负责制
1、出入库必须做到双人保管,双人出货。 2、储罐的进出货物有各班组长负责。
4、出货时必须有二人在场,把好出入货的数量关。 5、把每个储罐的数量记录下来,做到一罐一清。 6、货物的损失不得超过千分之一。
7、如货物损失超过千分之一,超出部分乘以2扣罚。 8、如有装卸车时漏料,按漏料数量乘以3扣罚。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变更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5.变更类型
5.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5.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5.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6.职责
6.1变更管理由安全处统一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6.2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变更管理细则或实施办法,具体落实实施。 7.变更管理的要求 1)明确变更内容;
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8.变更程序 8.1变更申请
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8.2变更审批
8.2.1填写《变更申请表》后,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8.2.2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8.3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8.4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便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9.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附:
1. 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
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 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
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 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 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 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 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1千元(含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事故
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1%;发生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5%;发生一次经济损失3万元(含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8%。
2.3 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3
%;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5%;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千元以上(含2 千元),1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1%,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含1万元)
以上,3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3%,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含3万元)以
上,7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6%。
2.4 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1%;发生
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5%。
2.5 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1
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3万元(含3万元)以上、不足7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岩烟办(2002)29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
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 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50%或取消
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20-100 )%。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 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
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1%;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1-5)%。 3. 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
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 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50元。
3.2 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
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100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1-3)%;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 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
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10%。
3.4 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
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
3.5 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
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10%,个人课以罚款50元。 3.6 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
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 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
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若导致发生事故,按事故管理考核制度执行。
3.8 严禁任何操作工替人代班连续上两个班;严禁多人机组单人操作或单人开双
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其所在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9 严禁携带小孩进入生产车间玩耍、逗留、参观或边作业边看管小孩。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并加扣车间、部门当月奖金总额的3%。
3.10 凡属于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严禁任何工种人员擅离岗位、
与人聊天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11 运行锅炉有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水质化验记录等,各项记录均必须准
确、真实及按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各类仪表齐全、可靠,运行正常安全。若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12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
定期维护保养并作好书面记录。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
当月安全奖的50%。
3.13 注意观察燃油锅炉日用油箱的油位、油温,油位太低不够使用1小时,应
提前注入新的燃油,如使用重油,还要注意其油温应在50℃左右,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当月安全奖。
3.14油罐区的测量孔、机械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及泡沫罐等安全附件
应严格按定期保养制度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书面记录,检查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车间当月安全奖。
3.15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油罐区;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
和车辆必须履行登记,经车间同意后方可进入。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车辆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油泵工不得脱岗、睡岗,不得容留岗外人员在值班室闲聊。检查违反规定,每次每项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50%。
3.16遇雷天气严禁向罐内输送油品,检查违反规定,取消车间当月安全奖 3.17带油的污水要经过油水分离后方可排入下水道,检查违反规定,每次扣车
间当月安全奖的50%。
3.18车间、部门对燃油锅炉、燃煤锅炉、油罐区、变配电室、各类型仓库及C0
2膨胀烟丝线等企业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自查自纠记录,检查违反上述要求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19 CO2膨胀烟丝线及其它重点危险部位配备的空气面具、空气呼吸器应妥善
保管且严禁他人随便动用或挪用,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每次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50%。
3.20进出CO2膨胀烟线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本车间人员凭
上岗证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前,必须将工作牌插在门口的牌架上,正面朝外,中途离开或下班后将工作牌背面朝外插在牌架上,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
3.21 CO2膨胀烟丝线固定式CO2检测器、声光报警系统要保持灵敏、可靠、有
效,若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影响正常功能,每次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50%。
3.22 CO2膨胀烟丝线固定式CO2检测器每半个月标定一次。当某检测器检测到
高浓度CO2引起报警后,应重新进行标定,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每次扣车间或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23 CO2膨胀烟丝线停产期间、节假日或周末不生产时应有一人专门值班。值
班人员必须每隔一小时认真查看贮罐V18、工艺罐V20、高压回收罐T10等压力表的压力读数,正确按照工艺要求的指数进行手动压力排放,违反规定,则取消值班人员所在车间或部门当月安全奖。若影响生产,则加扣值班人员所在车间或部门当月奖金总额的3-5%。
3.24 CO2膨胀烟丝设备维修时须至少2人一组方可进行维修,禁止单人维修。
维修时,开关阀门的工作只能由一人操作。违反规定,每次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50%。
3.25 严禁任意拆卸、移动、改动或废置设备上的安全防护罩、电气安全装置、
防雷接地引线和电气设备上保护接地的导线等。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或防护装置不全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26 严禁在设备的烙铁上方烘烤任何物品、用品。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
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
3.27 高速卷接机组中途停机10分钟以上或下班后,应拉出烙铁搓板并将其表
面清洁;下班前,需将废烟支桶倒净,且与设备保持一定距离。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50%。
3.28 设备在正常运行中,不得在该设备上放置工具或其它物品,检查发现违反
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当月安全奖。
3.29 保持生产场地通道畅通。下班前应清理设备内部粉尘、烟末及周围易燃物,
切断电源后方可下班。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并加扣车间奖金总额的1%。
3.30 未经安保科许可,严禁私自装设水、汽管道和架设临时电气线路。检查发
现违反规定的,责任车间、部门除应立即拆除违章架设的水、汽管道或电气线路外,还将被扣罚当月奖金总额的1%,临时用电设备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导线捆绑拾取电源,违者取消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3.31 未经安保科许可,任何车间、部门不得擅自关闭水源、电源总闸。检查发
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若由此事引起无法遏制突发性的事故而造成事态扩大,按事故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32 生产现场无带电裸露点,动力箱、低压电柜内和设备中不得有杂物、蜘蛛网、积尘,电气线路应穿管防护,无老化、破损现象,线路连接应牢固、可靠,开关保护装置应符合要求等。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检查发现电气或线头有烧损氧化现象的,每次每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检查发现动力柜内电气元器件严重烧损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并加扣当月奖金总额的1%。
3.33 进入变、配电室的电缆沟线路、室外合闸电源、电子箱孔洞、进出线穿墙
孔、预留孔及设备在墙上的固定孔应封堵严密;室外电缆沟也应铺盖严密。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34 变、配电室、变压器室的门应完好且无明显缝隙,上下门窗及通风孔加装
铁丝网且无破损,窗户玻璃完好无损坏,配电室须安装闭门器,进出变压器室应随手关门,谨防小动物入内。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罚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35 变、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并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
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36 变压器、油开关不得有渗油现象;油色油位应符合规定;各电气连接点接
触良好;开关、刀闸操作灵活,变压器事故排油坑畅通。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
3.37 车间、仓库等的低压配电线路、开关、刀闸、电热器具、插座、灯具等应
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及防火要求。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
3.38 车间、仓库、火灾危险重点部位、粉尘及潮湿场所,严禁使用闸刀开关。
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39 变、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和定期检测,严
禁将绝缘工具或公共劳动防护用品挪作个人私用。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40 电气检修应执行电力部门颁发的有关电工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两票
三制”的制度,落实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3.41 明火作业应按规定向安保科申请动火证,在动火条件满足后由专职焊工操
作,严禁动火作业与喷漆作业同时进行。焊机电缆线路接头要求无破损,要有保护性接地、接零装置;进入除尘房、储丝房动火作业,焊机电缆务必是一条完整的电缆线;动火单位须有专人现场监护,保证安全措施到位。凡在油罐区、油泵房、燃油锅炉日用油箱等区域防火间距(30米半径的范围)内的动火,须办理一级动火证,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3.42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及生产场地,各车间、部门应妥善保管易
燃易爆物品。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并扣当月奖金总额的1%。
3.43 未经安保科允许,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炉、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棒的,
除没收外,扣责任车间、 部门当月奖金总额的1%;经允许使用电热器具的车间、部门,元器件应符合安全要求,发现不符安全要求的,按前述违章使用条款等同处理。
3.44 严禁酒后操作任何设备和处理故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所在车
间、部门的当月安全奖。
3.45 除尘房、储丝房、纸品库、卷烟成品库、烟叶库和特殊仓库,都应安装吸
顶防尘灯罩或防爆灯罩;一般仓库必须采用60W以下白炽灯照明,开关一律设在库外;库内线路必须穿管敷设,严禁电源线路经过堆放物品的上方。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
3.46 库房内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
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用于商品养护的电器设备或消防栓的距离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每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8件,烤烟原烟堆垛不得超过6包,复烤把烟堆垛不得超过7包,车间夹板烟堆放不得超过3件。检查发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10%。
3.47 易燃、易爆、剧毒、强酸等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发
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48 严禁直接将插头作为设备的电源开关使用。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
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100%。
3.49 叉车、抱车充电前应保持各连接处接触良好,防止松动而引起火花发生爆
炸;每次充电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充电期间应加强对蓄电池的巡查监护。叉车、抱车停止工作后应切断其工作电源,将启动钥匙取走并妥善保管,检查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3.50 车间、科室下班后,应关紧、关闭好门窗,并切断所有照明、用电设备电
源。现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科室当月安全奖的50%。
3.51 进行2米以上的保养、维修高空作业时,所用液压梯、人字梯等登高工具
应确保完好可靠,液压梯平台应有防护栏杆;登高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应系
好下领带搭扣,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使用人字梯应避免骑马式站立;竹梯放
置斜角应为60°-75°,并严禁站在最后一档工作。检查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责任人员100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52 停产检修期间,当天用完的破布、垃圾、烟末等不可堆积在车间内,检查
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责任车间或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3.5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同位素放射源和防雷电设施等均
属企业特种设备、设施,有关职能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检测和管理,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每次每项扣部门当月安全奖50%;若导致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3.54 生产车间(烟叶库区)、办公场所的消防设施,以车间、部门为单位设立
责任区,指定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并在责任区内挂牌明示,标明责任人的姓名、消防设施的种类、数量及编号。企业的一切消防设施均视为战备设施,不得丢失、损坏和擅自挪用。如因防火事项动用消防设施,事后责任部门需用书面材料报安保科,并陈述原因和事实经过,注明动用消防设施的种类、数量及编号。现场检查如发现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被擅自挪用、积尘,消火栓及灭火器材箱体内堆放杂物或灭火器材的压力表无压力的,每次每项对责任人课以罚款100元,每次每项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10%,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若有丢失、损坏,视情况对责任人课以罚款200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当月连续发现2次,则取消其所在车间、部门的当月安全奖。 3.55 严禁用强酸对设备、设施或管道进行除锈、除垢,检查发 现违反规定,吊销车间或部门当月安全奖。
3.56 检查发现生产作业现场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的,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100%。 4. 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4.1 入厂新工人和变换工种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分配到车间、部门须
经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50%。
4.2 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任车间、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按时
按质完成整改。否则,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4.3 车间、部门无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无按期交月安全工作汇总表,班组无
日自检记录,无参加厂部布置的“安全月”、“夏季百日赛”、“冬防”等安全活动的,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4.4 涉外工程应雇用有法人资质单位的施工队伍,并与对方单位签订安全合同,
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责任部门当月奖金总额的(1-5)%,造成一般事故的,除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外,另扣责任部门当月奖金总额的(3-5)%,并对肇事单位课以罚款500-2000元,罚款由责任部门负责追回;重大事故由厂部根据有关规定研究作出处理。
4.5 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改造等建设项目(工程)时应按“三同时”原则
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投产,并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对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4.6 外来人员在我厂违章违纪的,对其个人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 相应处罚。 5. 考核奖惩办法
5.1无违章违纪行为或无发生任何事故的车间、部门,每人每月奖励25元。 5.2 凡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被扣的,一律先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5.3车间、部门被企业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全年累
计数除以其车间、部门的安全复杂系数,得数总和超过全厂全年隐患总数的30%(含30%)以上,扣车间、部门一个月安全奖。
车间、部门的人员数及安全复杂系数
车间、部门名称 卷包车间 制丝车间(含CO2膨胀烟丝线) 人员数 300人以上 200人以上 安全复杂系数 0.7 0.8 动力车间(含油炉、油罐) 东肖烟叶仓库 100人以下 0.8 100人以上 0.6 5.4对在“安全月”、“夏季百日赛”、“冬防”活动中成绩显著的车间、部门、
个人将给予适当的物资鼓励。 6.说明
6.1 本制度由安保科负责解释。
6.2 多种经营各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应相应制订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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