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 —— 路基
(一)区间路基和站场土石方
1.清单子目设置
(1)划分为土方、石方、渗水土壤、改良土、级配碎石(砂砾石)、挖淤泥、挖多年冻土7个大项。
①在土(石)方项下设置了挖土(石)方、利用土(石)填方、借土(石)填方。这么划分的优点是界面清晰,对挖方的利用情况一目了然,便于审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没有必要再计较断面方与施工方的问题。
②在改良土项下设置了利用土改良和借土改良2个子目。
重点说明:
A.土石方调配的几个公式: a.断面方=挖方+填方。
b.施工方=挖方+借方或 =填方+弃方(=利用方+借方+弃方)。 c.挖方=利用方+弃方。 d.填方=利用方+借方。
其实,上述公式b、c并不闭合,因为挖方为天然密实体积,而填方为压实体积,二者相差一个换算系数,引入换算系数后才能闭合。
B.挖方是指线路或站场设计断面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包括挖装运卸等全部工作内容;其中有一部分或全部可能被利用作填方,利用方的工作内容是在挖方卸车后的摊铺、翻晒或洒水、压实、修整等(注意:如未直接卸至填筑点则还应包含从利用方临时堆放地点运至填筑点的内容);而借方顾名思义是指从线路或站场设计范围以外的土源点借入填筑料,工作内容包括了从挖、运到填筑的全部内容,并应计入价购填料的费用。
C.石方工程(工作)内容中的“解小”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指第一次爆破后有体积过大的石块,不便运输,需二次爆破解小;其二是指如果要利用或外借石方作填方,开挖后石块的最大粒径应满足规范对填料的要求,对不满足粒径要求的石块再进行解小。
③利用土(石)填方或利用土改良清单子目,如挖方未直接运至填筑点,而是在某处临时堆放,报价时还应考虑从利用方临时堆放点运至填筑点的费用。 ④级配碎石(砂砾石)项下分基床表层和过渡段。主要是针对设计时速200km客货共线和客运专线而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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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两种例外情况:一种是当缺乏A组填料时,Ⅰ级铁路基床表层经经济比选后可采用级配碎石(砂砾石);另一种是一次铺设无缝线路的Ⅰ级铁路路基与桥台、路堤与路堑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
过渡段划分为路基与桥台过渡段、路堤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路堤与路堑过渡段3类。每一类可按填料类型设置子目。
⑤对于设计未要求填筑级配碎石(砂砾石)的路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利用土(石)填方、借土(石)填方、渗水土壤、改良土等清单子目计量。 ⑥不设置过渡段的桥台后缺口填筑不属于路基范围,而属于桥梁附属工程。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挖方以设计开挖断面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含侧沟(路堑地段的两侧水沟)的土石方数量。填方以设计填筑断面按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注意:路堤两侧的排水沟,其工程数量列入路基附属工程。
对于路基填方,压实边坡宜采用专用压实机具;对未做压实的边坡,应按填料种类和压实机械的效能,超填0.3~0.5m宽。
在做土石方调配时,应考虑天然密实方与压(夯)实方的换算关系。为了统一概算的编制,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表1的系数。
表1换算系数表
岩土类别铁路等级 松土 设计速度200km/h及以上铁路 设计速度160km/h及以下Ⅰ级铁路 Ⅱ级及以下铁路 区间 站场 区间 站场 区间 站场 1.258 1.230 1.225 1.198 1.125 1.100 土方 普通土 1.156 1.130 1.133 1.108 1.064 1.040 硬土 1.115 1.090 1.092 1.068 1.023 1.000 石方 0.941 0.920 0.921 0.900 0.859 0.840 ①表1中的系数包括了天然密实方与压(夯)实方的换算和为了保证碾压质量而在路堤两侧超填加宽的土石方数量2个因素。因此,采用表1系数后,原在计算路基土石方数量时考虑的松紧系数或涨余系数及路堤两侧超填加宽因素等一律不得再考虑。
②采用表1系数后,不得再计边坡压实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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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为什么要规定必须是在输入定额时乘以换算系数,主要是为了确保挖方的数量是天然密实的体积,填方的数量是压实后的体积。这一原则应贯穿设计、招标投标和验工计价全过程。
④举例:
例1:某设计速度160km/h的Ⅰ级铁路工程,区间路基挖方80000 m3(普通土),全部利用,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2km。填方100000 m3,除利用方外的缺口需借土,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5km。试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套用定额。
由于挖方80000 m3全部移挖作填利用,挖方为天然密实体积,可按此数量直接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而填方为压实后的体积,80000 m3普通土压实后的体积应换算为
80000/1.133=70609 m3,依此计算借土填方的数量为100000-70609=29391m3(压实体积),借土开挖数量实际为29391×1.133=33300m3,但在编制概算时,不体现在工程数量上,而是体现在套用定额时乘以换算系数。工程量清单见表2,套用定额见表3。
表2工程量清单
清单第二章路基 计量 编码 节号 名称 单位 0202 0202J 0202J01 0202J0101 0202J0102 0202J0103 2 区间路基土石方 Ⅰ.建筑工程费 一、土方 (一)挖土方 (三)借土填方
工程数量 正线公里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80000 立方米 29331 (二)利用土填方 立方米 70609 第3页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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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套用定额
编码 0202 0202J 0202J01 0202J0101 LY-35 LY-142 LY-143 0202J0102 LY-430 0202J0103 LY-35×1.133 LY-142×1.133 LY-430 节号 名称 2 区间路基土石方 Ⅰ.建筑工程费 一、土方 (一)挖土方 1.挖土方(运距≤1km) 挖掘机装车≤2m3挖掘机普通土 ≤8t自卸汽车运土运距≤1km ≤8t自卸汽车运土增运1km (二)利用土填方 压路机压实 (三)借土填方 1.挖填土方(运距≤1km) 挖掘机装车≤2m3挖掘机普通土 ≤8t自卸汽车运土运距≤1km 压路机压实 ≤8t自卸汽车运土增运1km 计量单位 正线公里 工程数量 施工方/断面方 109331/179940 施工方/断面方 109331/179940 立方米 立方米 100 m3 100 m3 100 m3 立方米 100 m3 立方米 立方米 100 m3 100 m3 100 m3 100 m3 80000 80000 800 800 80000 800 70609 706.09 29331 293.31 293.31 293.91 29331 293.31 2.增运土方(运距>1km的部分) 立方米 2.增运土方(运距>1km的部分) 立方米 LY-143×4×1.133 例2:某段设计速度160km/hⅠ级铁路区间路基工程,挖方5000 m3,次坚石,浅孔爆破,全部利用,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2km。填方10000m3,除利用方外的缺口需外借,仍为石方,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5km。则:全部挖方作为填料压实后的数量为5000/0.921=5429 m3,需外借石方10000-5429=4571 m3(压实后断面方)。工程量清单见表4,套用定额见表5。
表4工程量清单 清单第二章路基 编码 0202 0202J 0202J02 0202J0201 0202J0202 0202J0203 节号 名称 2 区间路基土石方 Ⅰ.建筑工程费 二、石方 (一)挖石方 (二)利用石填方 (三)借石填方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正线公里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15000 15000 5000 5429 4571 第4页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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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套用定额
编码 0202 0202J 0202J02 0202J0201 LY-158 LY-226 LY-259 LY-260 0202J0202 LY-430 0202J0203 0202J020301 节号 名称 2 区间路基土石方 Ⅰ.建筑工程费 二、石方 (一)挖石方 1.爆破开挖石方 浅孔爆破机械钻眼次坚石 2.机械挖运(运距≤1km) 装载机装车 ≤3m3装载机次坚石坚石 ≤8t自卸汽车运次坚石运距≤1km 3.增运石方(运距>1km的部分) ≤8t自卸汽车运次坚石增运1km (二)利用石填方 压路机压实 (三)借石填方 1.爆破开挖石方 浅孔爆破机械钻眼次坚石 2.机械挖运填筑(运距≤1km) 装载机装车 ≤3m3装载机次坚石坚石 ≤8t自卸汽车运次坚石运距≤1km 压路机压实 3.增运石方(运距>1km的部分) ≤8t自卸汽车运次坚石增运1km 计量单位 正线公里 工程数量 施工方/断面方 9571/15000 施工方/断面方 9571/15000 立方米 立方米 100 m3 立方米 100 m3 100 m3 立方米 100 m3 立方米 100 m3 立方米 立方米 100 m3 立方米 100 m3 100 m3 100 m3 立方米 100 m3 5000 5000 50 5000 50 50 5000 50 5429 54.29 4571 4571 45.71 4571 45.71 45.71 45.71 4571 45.71 LY-158×0.921 LY-226×0.921 LY-259×0.921 LY-430 0202J020302 LY-260×4×0.921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采用借土(石)填方时,借方的开挖、运输在套用定额时均应乘以换算系数,但当移挖作填时,利用的挖方和弃方应通过换算确定。
重点说明:
A.以上例子采用的是部颁定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具体情况编制,必要时,还应增加洒水、翻晒等内容。
B.以石代土填筑,采用填土压实定额,如果是设计要求的填石路堤,应采用填石路堤定额。
C.挖土(石)方应该是指线路本身的开挖,虽然借土(石)填方中也有挖运的内容,但由于其实质是用于填方,所以其工程数量只能按压实后的体积数量执行,并通过定额乘系数的方法将压实后的状态换算成天然密实的状态。
D.机械施工石方,在编制概算时,应做3个结尾。根据“113号文”的规定,爆破、机械挖运(运距≤1km部分)及碾压等、增运(运距>1km部分)费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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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设计要求清除表土后或原地面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按设计图示确定的数量计算,纳入路基填方数量内。
(3)路堤填筑按照设计图示填筑线计算土石方数量,护道土石方、需要预留的沉降数量计入填方数量。
(4)清除表土的数量和路堤两侧因机械施工需要超填帮宽等而增加的数量,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应计入设计断面。
(5)既有线改造工程所引起的既有路基落底、抬坡的土石方数量应按相应的土石方的清单子目计量。
(二)路基附属工程
1.附属土石方及加固防护
(1)附属土石方及加固防护系指支挡结构以外的所有路基附属工程,包括改河、改沟、改渠、平交道口土石方等工程,盲沟、排水沟(路堤两侧的水沟)、天沟、截水沟、渗沟、急流槽等排水系统、边坡防护(含护墙)、冲刷防护、风沙路基防护、绿色防护等防护工程,软土路基、地下洞穴、取弃土(石)场处理、地下排水设施等工程,基床表层隔水层,降噪声工程(包括路基地段和桥梁地段)、线路两侧防护栅栏、路基护轮轨(一般设在高路堤处),与路基同步施工的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路基地段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光(电)缆过路基防护、综合接地引入地下等。
(2)除地下洞穴处理、取弃土(石)场处理两类工程需单独计量外,其余各类工程中的清单子目划分应视为并列关系。地下洞穴处理、取弃土(石)场处理的工程,只能采用其相应类别的清单子目计量;非地下洞穴处理、取弃土(石)场处理的工程,不得采用地下洞穴处理、取弃土(石)场处理的清单子目计量。 (3)对于各类工程的挖基等数量,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相应的主体构筑物清单子目。
(4)路基地基处理中基底所设的(褥)垫层按地基处理下的清单子目单独计量;挡土墙、护墙等砌体圬工的基础、墙背所设垫层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相应砌体圬工的清单子目。
(5)土工合成材料处理
①土工合成材料处理的各清单子目中,其设计要求的回折长度计量,搭接长度不计量。除土工网垫外,其下铺设的各种垫层或其上填筑的各种覆盖层等应采用地基处理的清单子目计量。
②支挡结构(挡土墙等)中的受力土工材料(如:加筋土挡土墙中拉筋带等)在支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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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清单子目中计量。
(6)堆载预压中填筑的砂垫层、砂井或塑料排水板,应采用地基处理的清单子目计量。
(7)地下洞穴处理
①地下洞穴处理仅适用于对地下洞穴进行直接处理,对于通过挖开后回填处理,应采用地基处理的清单子目计量。
②地下洞穴处理的填土方、填石方等清单子目,适用于通过地下巷道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填筑的工程。
(8)拆除砌体、圬工。是指单独拆除的路基附属构筑物。
注意:
①砌体及圬工项下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细目后附注分别标明不包括混凝土管道和不包括钢筋混凝土管道。因为在后面的地下排水设施项下单独设置了子目。
②绿色防护项下的播草籽细目后附注标明不含土工网垫中的播草籽,因为土工网垫子目的工程内容中已含播草籽。
③路基护轮轨不含平交道口护轮轨,平交道口护轮轨在第五章轨道的线路有关工程项下。 ④喷砂浆和喷混凝土不分挂网与不挂网,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2.支挡结构
(1)支挡结构包括各类挡土墙、抗滑桩等工程。
(2)锚杆挡土墙、桩板挡土墙、加筋土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抗滑桩、预应力锚索、预应力锚索桩等特殊形式的支挡结构采用独立的清单子目计量;其余重力式挡土墙、扶壁式挡土墙、悬臂式挡土墙等一般形式的支挡结构及抗滑桩桩间挡墙按圬工类别划分,应采用挡土墙浆砌石、挡土墙片石混凝土、挡土墙混凝土、挡土墙钢筋混凝土四种清单子目计量;土钉墙分别按土钉、基础圬工和喷射混凝土的清单子目计量。
(3)土钉墙分别按土钉、基础圬工和喷射混凝土的清单子目计量。边坡加固用锚杆采用土钉清单子目计量,但专为挂网用设置的锚杆不单独计量。锚杆钢筋混凝土挡土墙中的锚杆不单独计量。
(4)加筋土挡土墙中填筑的土石方,应采用区间或站场土石方的清单子目计量。
(5)预应力锚索桩桩身的混凝土按抗滑桩清单子目计量,桩间挡墙的混凝土和砌体按一般形式的支挡结构的清单子目计量;预应力锚索桩板挡土墙的混凝土和砌体按桩板挡土墙清单子目计量,预应力锚索单独计量;格梁等混凝土和砌体按一般形式的支挡结构的清单子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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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应力锚索包括独立的预应力锚索和预应力锚索桩、预应力锚索桩板挡土墙中的预应力锚索。预应力锚索中的锚镦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预应力锚索。 (7)挡土墙等的基础垫层以下的特殊地基处理按地基处理下的清单子目单独计量。
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 —— 桥梁
(一)桥梁
1.特大桥——桥长500m以上;大桥——桥长100m以上至500m(含);中桥——桥长20m以上至100m(含);小桥——桥长20m及以下。
2.桥梁长度,梁式桥系指桥台(挡碴)前墙之间的长度计算;拱桥系指拱上侧墙与桥台侧墙间两伸缩缝外端之间的长度计算;框架式桥系指框架顺跨度方向外侧间的长度。
3.单线、双线、多线桥应分别编列。由于目前铁路建设标准不断提高,桥梁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于一般的特大桥不再要求按每一座单独编列。
4.改建桥梁增加了拆除、更换、加固等清单子目。
5.框架桥分为明挖和顶进。在此按施工方法划分是因为两种方法没有可替代性。按框架桥身及附属、基础、地基处理分设子目。等级公路两端的引道及排水泵房列入第十一章配合辅助工程项下。
6.基础、墩台
(1)桥梁基础有“水上”字样的清单子目是指设计采用船舶等水上专用设备方可实施施工的子目。水上基础如设计采用栈桥、栈桥加平台或筑堤等方法施工时,应对相应定额子目调整后使用。河滩、水中筑岛施工按“陆上”施工考虑。
(2)挖孔桩、钻孔桩、沉入桩、管柱应按桩径(管径)设置子目,以桩(柱)的长度(承台底至桩底或柱底的长度,凿除的桩(柱)头和埋入承台的部分不单独计量)计量,沉井按钢筋混凝土沉井和钢沉井设置子目,其他圬工子目按混凝土、砌体、钢筋、混凝土冷却管设置子目。
7.上部
(1)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划分为预制、架设、现浇3类。每类要求按单线、双线、跨度、速度设置子目。先简支后连续的按简支梁计量。
(2)(钢筋)预应力混凝土T形梁划分为制架和购架,制架项下设置了预制、架设、现浇3项。每项又要求按单线、双线、跨度、梁高、速度设置子目。
注意:预制是指承包人在建设项目就近设厂制梁,与其对应的大型临时设施为制梁厂;购架是指架设从桥梁厂直接购买的成品梁,与其对应的大型临时设施为存梁厂(一般仅为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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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梁)。
现浇不再分固定支架法还是造桥机(包括移动支架、移动模架等)法。
(3)梁(包括混凝土梁和钢梁)的运输费用是指从工地预制厂或桥梁厂运至架设工地的费用,计入架设清单子目中。
(4)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设置了混凝土、预应力筋、普通钢筋3个细目。并且不分悬浇、造桥机、顶推、预制后分段拼接、固定支架现浇等施工方法。
(5)刚构连续梁与桥墩的分界:桥墩顶部变坡点(0号块底)以上属梁部,以下属桥墩。 (6)制架梁辅助设施包括枕木垛、支架、支墩、膺架,顶推导梁、平衡梁、滑道,钢桁梁架设用吊索塔架,架设钢管拱的旋转架设转盘等。
(7)斜拉桥部分仅指承台以上部分索塔和斜拉索支承的梁部,且不包括桥面系。基础、承台和桥面按相应的清单子目计量。
(8)钢管(箱)系杆拱(含提篮拱)设置了钢管拱肋、钢箱拱肋、拱肋内混凝土、钢梁、预应力混凝土梁、系杆、吊杆、桥面板8项。其中,预应力混凝土梁、吊杆、桥面板下又进一步细分。基础、承台、墩台身和桥面系按相应的清单子目计量。
(9)道岔梁设置了混凝土、预应力筋、普通钢筋3个子目。其他特殊梁设置了混凝土、预应力筋、普通钢筋、钢材4个子目。报价不分现浇还是预制后再架设。
(10)支座单独设置了清单子目。分金属支座、板式橡胶支座和盆式橡胶支座。
其中盆式橡胶支座的计量单位为“个”,按设计承载力不同划分子目,其他金属支座的计量单位为“吨”,主要是考虑到按孔计量有时不便操作。如盆式橡胶支座,同样是一双线孔,有的梁型设置4个支座,有的特殊梁型设置8个支座。按“个”计量较好。
(11)桥面系分为混凝土梁桥面系和钢梁桥面系2项,以设计桥长“延长米”综合计量。钢-混凝土结合梁和钢管(箱)系杆拱的桥面系按混凝土梁桥面系计量。桥面系内容包括围栏、吊篮、防护网、避车台、检查梯、铁蹬、护栅,通信、信号、电力支架,挡碴墙、竖墙、防撞墙、挡碴块、遮板、栏杆、人行道板及纵向盖板,与桥梁工程同步施工的光(电)缆防护、电缆槽及盖板,护轮轨(不含轨枕)、地震区防止落梁设施等。
8.附属工程
(1)附属工程包括锥体填筑及护坡、不设置路堤与桥台过渡段的桥台后缺口填筑、桥头搭板、改河、改沟、改渠,导流设施,消能设施,挑水坝,河床加固及河岸防护,地下洞穴处理,桥上永久照明,安全警示标志、保护标志等。不包括由于防洪需要所发生的相关工程(指由于修建本工程而发生,但引起的费用直接拨付给当地水利部门的部分)。
(2)本章的洞穴处理,钻孔与注浆、灌砂配套使用,适用于通过钻孔进行的注浆、灌砂处理;填土、填袋装土、填石(片石)及填(片石)混凝土等清单子目,适用于对洞穴挖开后的填筑处理;钻孔填
筑子目仅适用于对钻孔通过洞穴时,需对洞穴进行的填筑处理。
9.基础施工辅助设施包括筑岛,筑堤坝,土、石围堰,木板桩、钢板桩围堰,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围堰,双壁钢围堰、吊箱围堰、套箱围堰,围堰下水滑道,水上工作平台等。由于难于将基础施工辅助设施分别摊入桩(柱)基和承台,因此将其单独设置清单子目。
10.复杂桥与一般桥的区分。基础施工有“水上”作业的,上部有斜拉桥、钢管(箱)系杆拱等特殊结构的为复杂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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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涵洞
1.各类涵洞的涵身及附属按不同孔数、不同孔径以计量单位“横延米”综合计量。
2.圆涵、矩形涵(孔径≤3m)、框架涵(孔径>3m)按施工方法分为明挖和顶进(在此分施工方法是限于客观条件无法随意选择)。
3.考虑到涵洞地基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变化,如果整个涵洞按横延米综合计量,一旦变更设计,很难处理原设计与变更设计交叉的费用。如原设计采用简单换填进行地基处理,施工中发现简单换填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需改为桩基处理,采用桩基后,原来换填的内容就应扣除,但由于报价是按横延米为计量单位综合计算的,造成处理上的困难。本次明挖施工的涵洞均按涵身及附属、明挖基础(含承台)、地基处理三部分分别设置子目。发生变更设计直接按对应的子目计量即可。
4.涵洞的上下游铺砌及顺沟、顺渠、顺路(仅为非等级公路)系指为保证涵洞两端上下游通畅,避免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而需向铁路用地界以外延伸部分的工程。与涵洞主体分列,单独计量,但不适用于其他章节的涵洞工程。等级公路两端的引道及排水泵站列入第十一章配合辅助工程项下。
5.涵洞两端的等级公路引道不在第三章第9节中计量,列入第十一章配合辅助工程项下。
6.涵洞改建按涵洞接长、局部加固、拆除等情况设置子目。
三、《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主要内容 —— 隧道及明洞
(一)长度L>4km的隧道按座单独编列,长度L≤4km的隧道分别按3km<L≤4km、2km<L≤3km、1km<L≤2km、L≤1km为单元编列。
(二)单线、双线、多线隧道分别编列。 (三)瓦斯隧道、地质复杂隧道单独编列。
(四)隧道长度,系指隧道进出口(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以端墙面或斜切式洞门的斜切面与设计内轨顶面的交线同线路中线的交点计算。双线隧道按下行线长度计算;位于车站上的隧道以正线长度计算;设有缓冲结构的隧道长度应从缓冲结构的起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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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此是针对整座隧道而言。对于支护、拱顶压浆等清单子目,是按不同围岩等级的设计长度计。
(五)新建隧道划分为正洞、明洞及棚洞(指与隧道相连的)、辅助坑道、洞门、附属工程、洞穴处理、隧道内地基处理、帏幕注浆8项。仅适用于传统钻爆法施工的隧道。
1.正洞
在6个围岩级别下分别设置开挖(计量单位“立方米”)、衬砌(计量单位“圬工方” )、支护(计量单位“延长米” )、拱顶压浆(计量单位“延长米” ) 4个子目。
(1)开挖
①施工期间的通风、洞内排水,防尘、照明、三管两线及轨道的安装、使用、维护及拆除,监控量测,无轨运输的道路养护,有害气体排放,出碴(含洞外弃碴远运)等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开挖。
②开挖工程数量按图示不含设计允许超挖、预留变形量的设计断面计算。含沟槽和各种附属洞室的开挖数量。
③出碴运输包括有轨运输和无轨运输。 (2)支护
①不同围岩级别所配置的支护形式由设计确定。
②无论是采用整体式衬砌或复合式衬砌,无论设计采用何种支护形式,均按不同围岩级别的隧道设计长度“延长米”综合计量。
③锚杆包括砂浆锚杆、中空锚杆、自钻式锚杆、水泥药卷锚杆、预应力锚杆等。 (3)衬砌
①衬砌指模筑(钢筋)混凝土和砌筑部分。衬砌圬工(不包括喷射混凝土)工程数量按图示不含设计允许超挖回填、预留变形量的设计断面计算。包括拱部、边墙、仰拱或铺底、沟槽及盖板和各种附属洞室的衬砌数量。
②钢筋(不含挂网喷射混凝土的钢筋网,钢筋网的费用计入支护清单子目)、防水板、土工布(膜),透水软管、止水带等非衬砌圬工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衬砌圬工。
(4)拱顶压浆按不同围岩级别的隧道设计长度“延长米”综合计量。
1.与隧道相连的明洞及棚洞,不分围岩级别综合按设计长度“延长米”计量。 2.辅助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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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行导坑、斜井、横洞、竖井按设计开挖断面划分为≤16m2、≤25m2和>25m2三档,按不同围岩级别的设计长度以“延长米(米)”综合计量。
①平行导坑长度为洞口至平导尽头的距离,贯通的平行导坑为两洞口间的距离。
②斜井长度为井口至斜井井身与井底车场中心线相交点的斜长加井底车场到隧道边墙内轮廓线的距离。
③横洞长度为洞口至隧道边墙内轮廓线的中心线距离。 ④竖井长度为锁口至井底的距离。
(2)平行导坑的横通道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平行导坑。 (3)竖井的横通道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竖井。
3.洞门。以设计圬工体积计量。包括端翼墙、缓冲结构和与洞门连接的挡墙。与洞门有关的镶面、隧道洞门牌、号标及检查梯和土石开挖、地基处理等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洞门。
4.附属工程。包括:洞口防护、地表加固、洞口绿化、隧道永久照明、永久通风、消防、供水管路、弃碴场处理、与隧道同步施工的光(电缆)过隧道防护、接触网滑道等。
(1)洞口防护、地表加固分别按防护(加固)方式设置子目。
(2)隧道洞口防护中的土钉墙分别按土钉、基础圬工和喷射混凝土的清单子目计量。 5.洞穴处理、隧道内地基处理分别按处理方式设置子目。
6.帷幕注浆要求按浆液类型设置子目。
(六)改建隧道。开挖、衬砌、支护不再分围岩级别,另增加了凿除圬工、衬砌背后压浆、漏水处理等清单子目。
四、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主要内容—— 轨道
(一)铺轨
正线按木枕、钢筋混凝土枕、钢筋混凝土桥枕、钢筋混凝土宽枕、无碴道床、无枕地段铺轨、道床过渡段铺轨划分;下设标准轨和长钢轨。钢轨再分轨型、混凝土枕再分枕型设置子目。站线增加了铺异形轨子目。
(二)铺道床
1.粒料道床设置了面碴、底碴、减振橡胶垫层3个子目。其中面碴工程数量应含无碴道床与粒料道床过渡段和无碴道床两侧铺设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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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碴道床划分为路基地段、桥梁地段、隧道地段3种情况。各种情况再按道床结构类型细分,不同的道床结构类型又分现场施工部分(主要包括现浇圬工、预制构件由预制厂运至工地及安装、基桩设置与施工测量等)、构件预制、减振垫层(减振地段有)3个子目。站线增加道岔地段无碴道床,要求按轨型、岔型、枕型、速度值设置子目。
目前,常用的无碴轨道结构类型有板式(包括Ⅰ型板、Ⅱ型板、Ⅲ型板、博格板和纵连板式)、双块式(Ⅰ型枕、Ⅱ型枕)和长枕埋入式(道岔区)、旭普林式等,不同地段、不同板(枕)型,其结构组成也各不相同。
注意:如果预制构件由预制厂运至工地的工作由预制厂承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道床过渡段包括不同轨道结构之间和不同线下结构物之间的过渡。由于过渡段数量较少,不再细分结构类型。过渡段不含无碴道床与粒料道床过渡段的有碴部分。
4.混凝土宽枕道床分面层和底碴。面层下设碎石道碴和隔水层2个子目。
(三)铺道岔分单开道岔和特种道岔,下设有碴道床铺道岔和无碴道床铺道岔2项,要求按轨型、岔型、枕型、速度值设置子目。
(四)铺轨、铺道岔和铺道床应包含满足设计开通速度的全部内容。 (五)改建按拆除、重铺、起落、拨移、换轨、换枕、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无缝线路锁定、清筛道碴、补充道碴、无碴道床等设置清单子目。
(六)线路有关工程
1.附属工程。包括区间和站内平交道道口(包括道口板预制、铺砌,护轮轨及防护设施制安),车挡、各种线路及信号标志(标牌),扳道器,钢轨脱鞋器等。不包括平交道土石方和路面(应列入路基附属工程)。
2.线路备料。包括钢轨架制作、埋设,各种规定备用材料按规定存放地点放置,验交前保管。
上述两项均以计量单位“铺轨公里”综合计量。
注意:有碴道床铺轨含轨枕,无碴道床铺轨不含轨枕。
五、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主要内容—— 房屋
(一)各类房屋按用途划分以建筑面积“平方米”计量。其中附属房屋包括锅炉房、洗手间、休息室、活动室、垃圾转运站等。
(二)除计量规则表所列的工程内容以外,列入房屋的室内工程还包括:库内线、检查坑、落轮坑、吊车轨道等。
(三)房屋综合单价应包括除房屋基础、列入房屋的室内给排水、电照、采暖、通风、净化、空调、消防等的设备基础和各种锅炉基础以及地基处理以外的全部建筑工程费用(包括房屋建筑的防雷接地)。客站还应包括旅客候车用的座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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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铁路客站按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4类。详见表6。
表6铁路客站建筑规模的划分
普速铁路车站 最高聚集人数H(人)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H≥10000 3000≤H<10000 600<H<3000 100≤H≤600 客运专线车站 日均旅客发送量C(人) C≥100000 50000≤C<100000 10000≤C<50000 C<10000 建筑规模 客运房屋划分为客站和其他客运房屋2项。考虑到特大型客站一般设在省会级城市,多为新型的客运专线客站或综合铁路客站,不在本计价指南适用范围内。特大型客站在编制概算时也不采用铁路行业的定额(包括取费)。因此,客站按其规模设置了大型、中型、小型3个子目。
(四)房屋基础、列入房屋的室内给排水、采暖、通风、净化、空调、消防等的设备基础和各种锅炉基础(含为锅炉上煤的设备基础)以及地基处理(含全部各专业室内基础的地基处理)单独设置清单子目。
(五)基础与墙身的分界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0.3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0.3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六)附属工程
1.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围墙、土石方、管沟、硬化面、挡墙、护坡、绿化、取弃土(石)场处理等。
2.附属工程土石方是指为达到设计要求的标高,在原地面修建房屋及附属工程而必须进行的修建场地范围的土石方填挖工程,不含已由线路、站场进行调配的土石方。修建房屋进行的平整场地(厚度±0.3m以内)和基础及道路、围墙、绿化、圬工防护等土石方,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房屋基础及附属工程的有关清单子目。
3.除与第九章有关的围墙、栅栏、道路、排水沟渠、硬化面、绿化和取弃土(石)场处理外,其余均列入本章房屋附属工程相应清单子目。
(七)针对房屋改建,设置了一项房屋拆除清单子目,不分结构类型、层高,按设计拆除面积“平方米”综合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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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执行。
六、《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主要内容 ——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一)水源。管井、大口井、集水井、趸船取水等地表水源和排水建筑物子目中不含附属工程,附属工程另外设置清单细目。因为由于地形、地质条件的不同,有时附属工程的费用相差很大,不宜综合。
(二)给排水管道按材质和管径设置细目。以管道(非管沟)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检查井所占的长度)计量。管沟及井孔挖填、砌筑、井盖等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管道。
(三)本章范围内的围墙、栅栏、道路、硬化面、绿化和取弃土(石)场处理等均列入第25节的站场附属工程有关清单子目。
(四)本章范围内的地面水(雨水、融化雪水、客车上水时的漏水、无专用洗车机洗刷机车及车辆的废水等)的排水沟渠、管道列入第25节的站场附属工程,其余地下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水沟渠、管道列入第21节的排水工程。 (五)机车轮对动态检测系统、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轴承早期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货车运行故障动态检测系统(TFDS)、货车运行状态地面安全检测系统(TPDS)、车辆轮对故障及尺寸动态检测系统(TWDS)、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等内容列入第六章17节信息。
(六)石碴场和苗圃不单独作为清单子目计量,其内容已分解进入有关章节。如确需单独作为清单子目计量,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增加相应的清单子目及调整相关内容。
(七)本章除21节给排水和25节站场中部分清单子目按面积、体积或长度单位计量外,其余清单子目均按自然单位“座”、“处”等综合计量。
(八)每一节的地基处理(指室外的地基处理)均单独设置清单子目。地基处理清单子目不适用管道工程。
注意:
1.水泵井和污(雨)水泵站不含泵房。泵房列入第八章给排水房屋清单;泵类安装分别列入给水或排水设备安装清单。
2.天桥、雨棚等的计量单位“平方米”是指水平投影面积;地道的计量单位“平方米”是指洞身顶面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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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站场道路含桥涵。
4.集装箱场地地面等垫层以下地基如需加固处理,应按地基处理相应的清单子目计量。
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主要内容 ——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一)大型临时设施
1.铁路岔线、便桥。指通往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的岔线,机车转向用的三角线和架梁岔线,独立特大桥的吊机走行线,以及重点桥隧等工程专设的运料岔线等。起点为接轨点道岔的基本轨接缝,终点为场(厂)内第一组道岔的基本轨接缝。
2.铁路便线、便桥。指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等场(厂)内为施工运料所需修建的便线、便桥。
3.汽车运输便道。指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贯通全线或区间)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放场等的引入线,以及机械化施工的重点土石方工点的运输便道。根据运量可设计为单车道或双车道。改(扩)建便道是指对既有道路进行加固、加宽、路面整修。
4.运梁便道。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一般指客运专线箱梁)而修建的运梁道路。 5.轨节拼装场、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制(存)梁场、钢梁拼装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长钢轨焊接基地、换装站等的场地土石方、圬工及地基处理。
6.通信工程。指困难山区(起伏变化很大或比高>80m的山地)铁路施工所需的临时通信干线(包括由接轨点最近的交接所为起点所修建的通信干线),不包括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线各施工队伍所在地的引入线、场内配线和地区通信线路。当采用无线通信时,其费用应控制在有线通信临时工程费用水平内。
7.集中发电站、集中变电站(包括升压站和降压站)。
8.临时电力线(供电电压在6kV及以上)。包括临时电力干线及引入线。
9.给水干管路。指为解决工程用水而铺设的给水干管路(管径100mm及以上或长度2km及以上)。
10.为施工运输服务的栈桥(含与码头相连接的栈桥)、缆索吊。 11.为施工服务的渡口、码头、浮桥、吊桥、天桥、地道。
注意:
(1)制梁场、混凝土成品预制厂内的混凝土拌和站含在场(厂)内,不单独计量。
(2)由于制梁场建设费用巨大,在此项下设置了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场内圬工、场内地基处理(再按处理方式细分)和其他4个分项。
(二)过渡工程
指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确保既有线(或车站)运营工作的安全和不间断地进行,同时为了加快建设进度,尽可能地减少运输与施工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从而对部分既有工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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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必须采取的施工过渡措施。主要特征是修建后用于过渡,待正式工程完成后予以拆除。 本章仅包括施工中与铁路营业线有关的过渡工程,道路(公路)过渡工程列入第一章。所有过渡工程清单子目均以计量单位“元”综合计量。
八、《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主要内容 —— 其他费
本章内容仅包括与承包人有关的配合辅助工程费、工程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 (一)配合辅助工程是指由铁路基本建设投资支付修建,建成后产权不属于铁路部门所有者。
1.立交桥(涵)两端的引道是由于等级公路从铁路下方下挖通过所引起的工程。不包括桥(涵)内的道路及相关内容,桥(涵)两端的非等级公路引道不单独计量,其费用计入桥(涵)身及附属。
2.立交桥综合排水工程是由于公路从铁路下方下挖通过,为及时排除积水而修建的工程。包括排水设施、排水设备、房屋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保险费是指为减少建设项目的意外损失风险,与保险公司就该建设项目所约定范围的工程投保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工程保险费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保范围及相关费率计算。
(三)安全生产费是指为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创建安全作业环境,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投标报价的1.5%计算,不降造,纳入报价,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费单列后,施工措施费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取消。
《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主要内容 —— 其他费
计算隧道开挖费用时不得再另外计列超前地质预报和有害气体监控内容。
安全生产费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的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的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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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的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棚、护栏;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拦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防护、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对讲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的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的检查检测;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的安全监控、防护及公安部门的检查与评估;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成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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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内容:
(1)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 (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 (4)与安全员有关的支出;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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