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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辩》原文、译文及赏析

2021-07-11 来源:乌哈旅游
《讳辩》原⽂、译⽂及赏析

  《讳辩》巧妙地引⽤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出⽭盾,从⽽反对将避讳搞得过滥。⽂章层层设问,⼀波三折,语⾔⾟辣,说理痛快。全⽂没有⼀句从正⾯说出作者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得出同作者相⼀致的结论。 下⾯是⼩编给⼤家带来的《讳辩》原⽂、译⽂及赏析,欢迎⼤家阅读!  讳辩  唐代:韩愈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贺举进⼠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贺⽗名晋肃,贺不举进⼠为是,劝之举者为⾮。听者不察也,和⽽唱之,同然⼀辞。皇甫湜⽈:“若不明⽩,⼦与贺且得罪。”愈⽈:“然。”

  律⽈:“⼆名不偏讳。”释之者⽈:“谓若⾔‘征’不称‘在’,⾔‘在’不称‘征’是也。”律⽈:“不讳嫌名。”释之者⽈:“谓

若‘禹’与‘⾬’、‘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名晋肃,贺举进⼠,为犯⼆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名晋肃,⼦不得举进⼠,若⽗名仁,⼦不得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周公孔⼦欤?周公作诗不讳,孔⼦不偏讳⼆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名晳,曾⼦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谕及机,以为触犯。⼠君⼦⾔语⾏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母,得如曾参,可以⽆讥矣;作⼈得如周公孔⼦,亦可以⽌矣。今世之⼠,不务⾏曾参周公孔⼦之⾏,⽽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曾参,乃⽐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曾参者邪?  译⽂

  我写信给李贺,劝他参加进⼠科的考试。李贺如去参加进⼠科考试就会考中,所以和他争名的⼈就攻击这件事情,

说:“李贺⽗亲名晋肃,李贺不参加进⼠科的考试才是对的,劝他考进⼠的⼈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没有仔细想,就异⼝同声,跟着附和。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把这件事说清楚,你和李贺将要蒙受坏名声。”我说:“是这样的”。

  《礼记》上的规定说:“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解释的⼈说:“孔⼦的母亲名‘征在’,这是说如果说‘征’就不说‘在’,说到‘在’就不说‘征’。”《礼记》上的规定⼜说:“不避讳声⾳相近的字。”解释的⼈说:“说的是像‘禹’和‘⾬’、‘丘’和‘󰀀’之类的字就是这样。”现在李贺的⽗亲名晋肃,李贺去参加进⼠科的考试,是违犯了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的规定呢?还是违犯了声⾳相近的字不避讳的规定呢?⽗亲的名字叫晋肃,⼉⼦就不能参加进⼠科的考试,假如⽗亲名“仁”,⼉⼦就不能做⼈吗?

  避讳这个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不就是周公、孔⼦吗?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对⼈名的两个字也不都避讳,《春秋》也不讥讽不避讳⼈名声⾳相近的字。周康王钊的孙⼦,实际上就是昭王。曾参的⽗亲名晳,曾参不避讳“昔”字。周朝时有个⼈叫骐期,汉朝时有个⼈叫杜度,他们的⼉⼦应怎样避讳?是为了避讳和名字声⾳相近的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讳了呢,还是不避讳和名字声⾳相近的字呢?汉朝避讳武帝的名,把“彻”改为“通”,但没有听说为避讳把车辙的“辙”改作别的字。避讳吕后的名,把“雉”叫做“野鸡”,可没有听说为避讳把治天下的“治”改作别的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谕,没有听说避讳“浒”、“势”、“秉”和“饥”字。只有宦官宫妾才不敢说“谕”字和“机”字,认为说了就是触犯皇上。君⼦著书做事,应该遵守什么礼法呢?现在考察经典,查对规定,考核前代避讳的规定,李贺参加进⼠科的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凡是侍奉⽗母,能做到像曾参那样,就能不被⼈指责了。做⼈能像周公、孔⼦那样,也可以说是到顶点了。现在世上的⼀些⼈,不去努⼒学习曾参、周公、孔⼦的品⾏,⽽要在避讳⽗母名字的事情上,却⼀定要超过曾参、周公、孔⼦,这也可以看出他们是糊涂的。周公、孔⼦、曾参,毕竟是不可能超过的。在避讳上超过了周公、孔⼦、曾参,就只能和宦官、宫妾⼀样了。那么这些宦官、宫妾对⽗母的孝顺,能⽐周公、孔⼦、曾参还好吗?  赏析

  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谥号等,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必须⽤其他字来代替,如汉⾼祖名邦,改“邦”为“国”;唐太宗名世民,改“世”为“代”,改“民”为“⼈”,尚书六部中的“民部”,则改为“户部”,等等。刻印古书时,也要把当世应讳的字改掉或缺笔。这叫做避讳。避讳的要求很严格,违犯者会招致⾮议,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诗⼈李贺,才⽓横溢,少年成名,但因为他的⽗亲名晋肃,在他准备参加进⼠科考试时就遭到了⾮议(晋、进同⾳),终于不能如当时其他读书⼈那样取得功名。韩愈曾⿎励李贺应进⼠试,也被⼈指责。⾯对这种陈腐的时尚,韩愈⼗分愤慨,《讳辩》就是为这件事⽽写的。韩愈不敢反对避讳,他只能巧妙地引⽤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出⽭盾,从⽽反对将避讳搞得过滥。⽂章层层设问,⼀波三折,语⾔⾟辣,说理痛快。全⽂没有⼀句从正⾯说出作者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得出同作者相⼀致的结论。  作者简介

  韩愈(768~824)字退之,唐代⽂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河阳(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汉族。祖籍河北昌黎,世称韩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称韩吏部。谥号“⽂”,⼜称韩⽂公。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语⾔,破骈为散,扩⼤⽂⾔⽂的表达功能。宋代苏轼称他“⽂起⼋代之衰”,明⼈推他为唐宋⼋⼤家之⾸,与柳宗元并称“韩

柳”,有“⽂章巨公”和“百代⽂宗”之名,作品都收在《昌黎先⽣集》⾥。韩愈在思想上是中国“道统”观念的确⽴者,是尊儒反佛的⾥程碑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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