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
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云政办函[2016]182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28 【实施日期】2016.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
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6〕18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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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1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对外开放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体制创新为保障、以考核评价为导向,充分调动国家级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性,努力把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落脚地。积极争取更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壮大我省国家级经开区队伍。力争“十三五”末,全省主营业务收入上千亿元的国家级经开区由1个增加至3个,主导产业集中度年均增长2-3个百分点,经济外向度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均提高1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增加值比重超过10%。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发展重点。国家级经开区要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8大产业,明确产业定位,突出发展重点,加大招商力度,打造差异化的产业发展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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