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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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建设一支以各种层次的骨干教师队伍为主的名师队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
我校认定的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二、考评组织。
为了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教务科科长为副组长的骨干教师评审小组,负责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和新申报的骨干教师的评审工作。 三、考评程序。
对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校、市级骨干教师每二年为一周期,每年度一考核。每年度的骨干教师考核由学校组织进行,程序如下。 1、骨干教师按照考核要求结合本人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写出自评总结,填写骨干教师教育年度考核表,并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2、学校考评小组按学校考核方案对该同志进行考评并给予相应等级,校内公示,市级骨干教师考评结果级材料上报市 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四、考评形式。
1、过程与绩效相结合、量化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教研组评价与学校评审小组评价相结合。 2、考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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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评内容。 1、师德师风。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师德师风依法从教,能与人合作共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学习提高。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完成年度规定学分;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并作好笔记,积极投身新课改实践,注重反思积累,有教学心得,能作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题讲座;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成以下任务。
听专题 讲 座 培 训 笔 记 3000字 5000字 心 得 3篇 5篇 讲 座 1次以上 2次以上 校 级 1次以上 1次以上 市 级 2次以上 2次以上 3、教学能力。
坚持教学一线工作,深入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法,指导学法,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所教班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全面,教学效果突出。 4、指导示范。
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有明确的指导对象,有计划有目标地对指导对象的教学常规、课题研究、反思体会等进行指导,成效显著。要求每期听指导对象的随堂课10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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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观摩课等任务,质量高,效果好。要求校级骨干教师每年上校以上公开课1节以上。市级骨干教师每期上公开课1节以上。
5、科研工作。
积极承担教育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取得研究成果,撰写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三等奖以上(含公开刊物发表)。校级骨干教师两年至少1篇,市级骨干教师年每年至少1篇。 六、考评结果。
1、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连同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进入本人业务档案。
2、考核为合格以上级,按规定一次性发放骨干教师津贴。
考核为基本合格级,骨干教师津贴按60%发放;若连续2年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第三年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连续2年考核为优秀级,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上一级骨干教师推荐对象和优先晋级3%。
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发当年津贴,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3、当年累计病事假为45天以上(含45天),连续病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保持骨干教师称号,但不发当年骨干教师津贴;女教师产假当年不参加骨干教师考评,骨干教师津贴扣除请假数,按实际上班月份发放。
教务科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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