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
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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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
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织编写、修订院(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三、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学期院(系)各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2)协调和落实公共类课程任课教师的安排,协调部分跨院(系)专业课教师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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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3)组织完成新增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审核工作,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开设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进行安排;
2.课表编制、教室安排
(1)负责全校课表编排、下发工作; (2)负责全校教室协调安排工作; 3.选修课开设
(1)组织学生进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及时向学生公布选课情况; (2)负责审核重修学生名单,安排重修课程编班; (二)院(系)职责 1.开课计划
(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应承担的公共类课程、跨院(系)课程),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各任课教师任课情况通知到各任课教师和班级;
(2)协调和安排跨院(系)课程及教师的安排。 2.课表编制及调停课
(1)按照教室和班级两种形式编制院(系)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表,并在全校课程编排结束时到教务处校对课表;
(2)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换课者,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调课申请,打印调课通知单,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院(系)应严格控制调、停课课时数。督促检查教师补课情况。 3.选修课开设
(1)负责对学生选修课的选课指导和咨询工作;
(2)负责组织院(系)学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成绩登录及审核工作。 (3)负责于第15-16周将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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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四、教学检查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检查院(系)的开学准备情况;
2.负责布置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重点、时间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抽查日常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改革经验; 4.负责检查院(系)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5.建立全校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认真研究分析监控系统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实施原则,并对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检查评估;
7.制定教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8.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做好评估检查工作。 (二)院(系)职责
1.负责审核任课老师的授课计划、教案以及上课准备情况,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
2.根据学校要求,每学期结合院(系)情况做出中期教学检查具体安排,负责实施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教务处;
3.负责本(系)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检查院(系)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建立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5.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6.负责制定院(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将评估结果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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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五、成绩与学籍 (一)教务处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全校各类课程学生成绩的审核、汇总和归档; (2)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工作; (3)负责重修、免修学生的成绩审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
2.学籍管理
(1)负责新生的编班、学籍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学籍警示、学籍异动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毕业、延长学业等审核或审批工作;
(4)负责学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编号、打印、管理和核发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各学期院(系)所开各类课程成绩的输入、核对、公布及分析和统计工作;
(2)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 (3)负责向学生公布成绩; 2.学籍管理
(1)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负责各学期学生的报到注册、复核、统计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到财务处交清学费、教材费等;
(2)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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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3)负责毕业生的成绩、毕业、学位资格等的初审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核; (4)负责各类学生学籍异动的初审工作,并及时报教务处审核; 六、考试
(一)教务处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考试:负责全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检查落实院(系)考试安排;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2)负责协调各类省级以上考试工作; (3)协调院(系)考试工作;
(4)负责各类考试试卷的印刷、保密工作;
(5)负责缓考、重修、免修学生的资格审查以及考试组织与安排工作。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指导院(系)完善教考分离制度;
(2)负责试题库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将院(系)上交的试题库、试卷库及A、B卷的存档;
3.巡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考试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做出处理;
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核实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接受学生对违纪或作弊提出的申诉,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考试违纪或作弊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处理。
(二)院(系)职责
1.负责院(系)所开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 (1)负责院(系)所开课程试卷的分装、保密、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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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2)负责院(系)考试课程的考场安排,监考老师安排工作; (3)组织、实施院(系)考试的有关工作;
(4)负责落实学校统考课程、省级以上统考课程的监考教师,并报教务处统一调配;组织、安排院(系)的考务工作,编制院(系)考试、巡视安排表,并报教务处;
(5)研究、上报各项考试的改革方案;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负责院(系)的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院(系)所开课程的试题或试卷库;
(2)负责院(系)的统一阅卷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
(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保证试卷的保密性;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装订保管完整,至少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后一年;院(系)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
3.监考
落实安排各类课程监考教师,组织教师根据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处理。
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须及时终止其考试,如实记录违纪或作弊情节,由院(系)核实并报学生工作处处理。
七、课程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
2.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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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3.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校级精品课程的评估; 4.负责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视频开放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院(系)职责
1.负责本院(系)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开展课程建设研究工作; 2.负责本院(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3.负责本院(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八、实践教学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
2.负责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实训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审核;
4.负责各类实训、实习工作(含实习基地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5.负责全校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评估、检查工作;负责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印工作;
6.负责全校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各院(系)具体实施; (二)院(系)职责
1.根据学校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并负责实施; 2.落实实训、实习指导教师;
3.制定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教学规划,组织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建设实习基地和实验室;
4.制定本院(系)综合毕业实践的实施细则,提出院(系)级答辩委员会人员名单,负责评审、推荐优秀综合毕业实践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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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5.负责制定本院(系)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训练工作;
6.负责本院(系)实践教学环节经费的使用。
7.负责本院(系)新建实验室、实验实习项目调研、方案制定、项目申报、建设工作。
九、教材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
2.负责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负责对教材基金项目的审批;
3.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确保下一学期教材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到教师手中,确保课前到书。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院(系)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2.负责本院(系)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3.根据教务处教材科制定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的教材选用,并按学校要求汇总后及时报教务处教材科以便征订下学期教材;
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十、教学研究 (一)教务处职责
1.布置、协调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全校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
2.负责全校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及评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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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3.负责校级教研课题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
4.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院(系),需要时向全校通报;
5.组织全校教学成果鉴定和评选工作,负责将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向省级有关部门推荐;
6.开展有关教学研究的调研活动,为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二)院(系)职责
1.负责本院(系)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
2.组织本院(系)教师积级进行各项教学研究,开展教学经验交流会,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以教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3.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推荐评奖;
4.积级开展教研活动,认真执行全员听课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估,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级配合校级各项教学评估;
5.为学校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十一、各类教学咨询与管理机构 (一)教务处职责
1.提出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督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等机构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2.负责全校上述各级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与修订; 3.做好各类教学咨询、评议与审议机构的秘书工作。 (二)院(系)职责
1.建立本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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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推荐人选;
2.负责制定本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小组工作条例并组织实施。 十二、教学档案
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分别做好本单位的归档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三、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 2.负责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 3.负责各院(系)教务干事部分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学年校历的编制及校运动会的组织工作; 5.负责审核各院(系)上报的教师工作量。 (二)院(系)职责
1.执行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定,制定本院(系)相关实施细则; 2.负责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实施细则的制定及规划的实施,负责CAI课件的制作、开发和应用;
3.负责本院(系)学期教师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聘请本院(系)所需的外聘教师,并负责外聘教师的管理,课时费核算、上报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
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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