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及开发区交
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用支付计划
嵊州市国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月
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审批表
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及开发区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方案)已于 2017年10月17日编制完毕,请审批。 编 制 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总监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审批意见 总监:(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及开发区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本单位建设的工程施工现场的办公区、临时设施等均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安全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要求。本工程不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一、 安全防护生产
1、 安全防护资料的编制、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2、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3、 施工安全防护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
4、 起重机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 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保护设施费用; 7、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防护通道的费用; 8、 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 11、
电气保护、安全防护着迷设施费; 其他安全防护防护措施费用
二、 文明施工
1、 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2、 砌筑围墙、道路硬化及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 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静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 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 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 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7、 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 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及开发区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地上4534.07平方米,地下45.09平方米,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层高均为3.5m,建筑高度为16.28m,建筑最高处为19.25m;本工程由嵊州市公安局投资建设,浙江禾泽都林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和设计,嵊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嵊州市国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施工。
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施工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嵊州市公安局浦口派出所及开发区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 2、 施工单位:嵊州市国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3、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5981955元 4、 建设单位:嵊州市公安局
5、 监理单位:浙江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
1、安全防护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 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如下: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0%; 2、 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0%; 3、 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0%; 4、 装修工程开始前,全部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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