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操作工人。 内 容:
1、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1.1 每年安全教育(集中培训)不少于二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1.2 各部门布置生产任务时要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1.3 严格要求操作者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1.4 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 2、防止混药、差错、异物混入事故的发生:
2.1同一工作室不得同时生产品名不同,或同品名不同批号和不同规格的产品,外包装生产同品名不同批号、不同规格的产品时要有有效的隔离;
2.2 容器内无标识卡的物料不得使用,必须查清原因,必要时经化验确认; 2.3 储存间、中间站所存的物料均要有状态标志;
2.4 所有物料的内包装均要扎紧袋口,容器加盖,防止异物混入; 2.5 所有的物料称量、计算均进行复核。 3、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3.1 操作人员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 机器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3.3 机器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要求安装,否则不得开机; 3.4 发现异常现象应停机检查;
3.5 在运行中的设备万一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关闭总电闸,防止故障蔓延; 3.6 电器出现问题时必须找电工来检查维修,没有电工证不得从事电器维修。 4、消防安全要求:
4.1 严禁明火作业,各部门如必须用火,需经批准; 4.2 严禁吸烟;
4.3 中途停产,或法定休息日,各部门均要关闭总电闸; 4.4 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灭火设施齐全。
4.5 万一发现火警要立即关闭电闸,采取灭火措施,必要时立即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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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的处理程序:
5.1 生产或工作现场发生事故:
5.1.1 在场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造成更大损失; 5.1.2 在事故停止后,要保护现场,以便查找原因;
5.1.3 事故所在部门要立即报告事故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了解事故情况后,一般事故由事所在部门处理,重大事故必须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处理;
5.2 不论大小事故均要召开分析会:
5.2.1 一般事故由所在部门或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开会;
5.2.2 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主管部门调查后写出书面报告,由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 5.2.3 无论大小事故发生都要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 5.2.3.1 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5.2.3.2 当事人和其他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5.2.3.3 没有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 5.2.4 事故分析会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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