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1.1 安监部职责
1、本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则,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主持审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及风险管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风险管控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5、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分析和掌握安全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会议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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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决定解决方案。并做到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8、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劳动保护工作。
9、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风险管控工作。 1.2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风险评估、分级管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价和分级管控工作,制定风险管控管理措施。
3、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先进典型。 1.3 企管科安全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协助负责人和安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并组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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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提出奖惩意见。
3、协助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源、风险管控的安全管理措施。 6、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及时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参与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讨论和审查。
9、参与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调查和处理事故,负责事故的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10、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职业危害防治有较大贡献(成绩)或失职(违章)的部门或个人,提出奖惩建议。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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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油品储运部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2、协助安监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风险管控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不准挪他用。
3、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风险分析辨识和安全技术规程、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和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
4、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一些较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5、加强部门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培训及考核。
6、负责公司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及时制定设施设备维护计划,监督检查维修人员的日常工作。
7、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8、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参加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 1.5 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2、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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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一些较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4、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培训及考核。
5、参与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参加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 1.6 生产班组职责
1、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安监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3、参与制订安全、风险管控活动计划,并积极组织执行。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班组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对本班组的生产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管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本班组当班期间的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2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2.1 主要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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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风险管控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在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
4、组织全厂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落实本单位危险源、风险管控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7、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8、组织或参与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2 部门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2、落实本部门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
3、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措施,开展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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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参加公司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教育,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自身应变能力。
6、履行本部门其它安全职责。 2.3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3、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管控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9、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0、参与所在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2.4 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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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部门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6、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危险源和风险管控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部门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总务书面报告。
7、组织或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领导并支持部门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落实隐患整改。 2.5 班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风险管控措施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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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3、参与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积极组织执行。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5、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职责,组织落实班组危险源和风险管控的安全管理措施,对本班组的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本班组当班期间车间的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2.6 职工职责
1、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岗位职责,并为本岗位工作期间安全生产负责。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并熟悉本岗位风险点、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措施。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4、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5、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向上级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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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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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1 风险管控准则 1.1 风险评价程序
1、准备阶段
明确风险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相关系统的技术资料。成立风险评价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识别和分析主要危害、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
3、风险评价
选择合理的风险评价方法,对确定的对象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4、安全对策措施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对应的控制措施,制定实施期限,确定相关责任人。
5、资料归档
风险评价的资料存入风险管理档案。 1.2 风险评价方法
评价小组对排查辨识出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可选择风险矩阵法(L.S)或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评估方法。本次辨识分级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确定等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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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1、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格雷厄姆—金尼法)是作业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进行作业时的一种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由美国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的,他们认为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L、E、C的分值见下表,用这三个分值的乘积D=L×E×C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D值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越大。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值L
分数值 10 6 相完全会事故发生的 被 可能性 预料到 能 可常 能 能 能 当 但不经很少可很不可可能 不可可能 外 想 极不 上 3 1 0.5 0.2 0.1 实际完全意可以设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分值E
分数值 10 6 每天工暴露于危险连续 环境的频率暴露 时间内程度 暴露 暴露 或偶然一次 暴露 暴露 作 次 暴露 次 见地 3 每周一每月每年几非常罕2 1 0.5 12
事故造成的后果分值C
分数值 100 十人事故造成的 以上 后果 死亡 死亡 死亡 伤残 伤残 需救护 数人 一人 严重 有 轻伤、 40 15 7 3 1 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危险性分值D ≥320 A 危险程度 重大风险 较大风险 一般风险 低风险 ≥160~320 B ≥70~160 C <70 D 2、风险矩阵法(L·S)
风险的数学表达式为:R=L×S。其中:R—代表风险值。L—代表发生伤害的可能性。S—代表发生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从偏差发生频率、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员工胜任程度、控制措施五个方面对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进行评价取值,取五项得分的最高的分值作为其最终的L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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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胜任程度 偏差发生赋值 频率 经验) 无操作规程每次作业无检查(作业)或从不执行5 或每月发标准或不按标准操作 生 检查(作业) 规程 能) 培训、无操作技资格证、无任何不胜任(无上岗安全检查 控制措施 操作规程 (意识、技能、(监控、联锁、报警、应急措施) 无任何监控措施或有措施从未投用。无应急措施。 有监控措施但不不够胜任(有上能满足控制要求,检查(作业)标操作规程不每季度都4 有发生 标准检查(作业) 行操作规程 训、操作技能措施但不完善或差) 没演练。 监控措施能满足发生变更后发生变更后检查未及时修订(作业)标准未每年都有3 发生 时候不按标准检执行操作规查(作业) 程 及时修订或多数多数操作不操作规程或岗资格证、接受更后不能及时恢培训、但经验、复。有应急措施但技能不足,曾多未根据变更及时次出错) 修订或作业人员不清楚。 一般胜任(有上被停用或发生变控制要求,但经常准不全或很少按全或很少执有接受有效培有时投用。有应急岗资格证、但没措施部分投用或 14
监控措施能满足胜任(有上岗资控制要求,但供每年都有标准完善但偶尔操作规程齐2 发生或曾不按标准检查、全但偶尔不经发生过 作业 执行 格证、接受有效电、联锁偶尔失电培训、经验、技或误动作。有应急能较好,但偶尔措施但每年只演出错) 练一次。 监控措施能满足高度胜任(有上控制要求,供电、标准完善、按标操作规程齐从未发生1 过 业 并有记录 丰富,技能、安施每年至少演练全意识强) 二次。 准进行检查、作全,严格执行有效培训、经验误动作。有应急措岗资格证、接受联锁从未失电或从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法律法规符合性、环境破坏和对企业声誉损坏五个方面对后果的严重程度(S)进行评价取值,取五项得分最高的分值作为其最终的S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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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害财产损失、设备 法律法规 等级 环境破坏 情况 设施损坏 符合性 一次事故直接经一般无损1 伤 下 不符合公一次事故直接经1至2人轻2 伤 以上,1万元以下 要求 造成1至2一次事故直接经不符合事作业点范围 3 人重伤3至济损失在1万元及业部 内受影响 6人轻伤 以上,10万元以下 程序要求 一次事故直接经潜在不符1至2人死济损失在10万元4 亡或严重及以上,100万元法律法规职业病 以下 3人及以上一次事故直接经要求 环境破坏 合 域内 造成作业区济损失5000元及规章制度周围受影响 司 声誉影响 济损失5000元以完全符合 基本无影响 本岗位或作业点 设备、设施 没有造成公众影响 引起省级媒体报道,一定范围内造成公众影响 引起国家主流媒体报道 造成周边环引起国际主流媒5 死亡7人及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重伤 及以上 违法 境破坏 体报道 确定了S和L值后,根据R=L×S计算出风险度R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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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性S 1 可能性L 1 2 3 4 5 1 2 3 4 5 2 4 6 8 10 3 6 9 12 15 4 8 12 16 20 5 10 15 20 25 2 3 4 5 1.3 风险分级管控的准则
1、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4级:
A级:重大风险/红色风险,评估属不可容许的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应由企业重点负责管控,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登记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B级:较大风险/橙色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应由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管控。
C级:一般风险/黄色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应由所在车间负责管控,公司(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D级:低风险/蓝色风险,评估属轻度危险和可容许的危险。应由所在的班组负责管控,车间负责监督落实。
2、升级管控
(1)涉及下列情形的B级、C级风险,应直接确定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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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a、构成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 b、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主要装置。 c、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
d、同一作业单元内现场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 (2)涉及下列情形的C级风险,应直接确定为B级: a、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
b、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c、化工企业开停车作业或者非正常工况操作。 d、同一作业单元内现场作业人员3人以上的。 2 风险管控告知制度
1、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告知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2、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3、为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半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安全风险、危险源辨识评估为主的教育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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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确保涉险岗位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5、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环境免遭破坏。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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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公司的事故隐患。
4.2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3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落实。 5、隐患治理的程序
5.1隐患治理的范围应包括:公司对风险评价出的事故隐患。公司综合性、专业性等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员工发现并报告的事故隐患。其他事故隐患。
5.2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5.3事故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安全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4对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部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立即组织整改。
5.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6公司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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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5.7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部负责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5.8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9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10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部门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5.11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时向当地安监局报送统计分析资料。
5.12全体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者,有权向安全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5.13公司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据《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4 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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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及奖惩。
3、职责
3.1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公司各级(包括公司级)安全考核及奖惩,重大安全责任处罚及安全奖励由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考核,重大安全考核事项提出考核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及奖惩。 3.4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与公司业务单位的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考核程序
4.1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
4.1.1各部门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部门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开展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消除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部门实现安全生产。
4.1.2部门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任何班组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事故取消班组及成员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4.1.3部门、班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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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
4.1.3.2认真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4.1.3.3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及岗位危险危害点与预防措施。
4.1.3.4正常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活动,采用安全月度例会、班组周会、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安全活动按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1.3.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要进行安全月检或周检,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班组、岗位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4.1.3.6安全生产效果好,实现各类安全事故为零的管理目标。
4.1.4奖励与处罚
4.1.4.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
4.1.4.2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公司视情况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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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制度进行损失经济赔偿和处罚考核。并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2个人安全生产考核
4.2.1各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四不伤害”。
4.2.2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任何人员在年度内发生一起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其在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责任。
4.2.3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2.3.1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
4.2.3.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 4.2.3.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2.3.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2.3.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的。
4.2.3.6被评为政府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4.2.3.7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其他方面做出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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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4.2.4处罚
任何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惩罚: 4.2.4.1安全事故责任者。
4.2.4.2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4.2.4.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2.4.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2.4.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的。
4.2.4.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的。
4.2.4.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4.2.4.8现场管理不善,存在较大职业危害和安全事故隐患的。
4.2.4.9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2.4.10擅自移动公司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及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
5、考核及奖惩办法
5.1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一般考核及奖励由所在班组、工段、职能部门及管理部门直接予以考核或奖励。
5.2安全处罚实行工资考核及现金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对责任人可处以月度工作考核或根据违章行为、责任大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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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50-200元罚款。
5.3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通报、辞退、降职、开除等处分。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4月度工作考核10分以上或处100元以上罚款由生产科报请公司领导审批。上述条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生产科报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
5.5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所在部门上报书面汇报材料,经生产科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通过。
5.6先进部门由生产科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
5.7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有所在部门提出,经生产科审查,最终报公司领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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