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铭计算机科技公司
工作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宗旨
1、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循。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管理职责与实施
1、综合办负责员工工作证的统一制作、发放、回收。
2、新员工入职一周后发放工作证。
3、各部门经理负责员工工作证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4、员工工作证由工作证、工作证套和工作证吊绳三部分共同组成,员工不可随意拆分佩带。
5、工作证吊绳分为黄色和红色两种,红色为管理层佩戴,黄色为职员佩戴。
6、凡公司员工应于上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区域统一佩带工作证,一人一证不得随意调换、借用。工作证应配挂胸前,正面朝前,不得被外衣或衣兜等遮盖。
7、员工工作证仅为员工出勤所用,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工作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害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8、员工离职时,工作证随离职资料一并交还综合办。
9、员工应妥善保管员工工作证,如属自然磨损,以旧换新,如属人为使用不当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补办制卡费20元/套,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10、综合办将不定期抽查员工工作证佩带情况,凡未按公司要求佩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元-50元/次的处罚,以示惩戒。
第三条 附则
1、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归综合办。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天铭计算机科技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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